孟晚舟引渡案: 2018年12月1日被拘捕;2019年3月1日,加正式启动引渡程序;BC最高法院引渡听证2021年8月18日结束,法官未作出裁决;9月24日孟晚舟与美国政府达成协议,美国撤销引渡请求,BC法院终止引渡程序; 2022年12月1日美国撤销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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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果我往下编故事, 只让剧情按justice 自己往下走, 我很惊讶结局是 stay of proceedings.

还在梳理逻辑。

西方司法重要特点是陪审团制度,普通民众决定罪名是否成立,普通民众和专业人士比,不具备法理知识,靠的是人性中的正义和良知。(陪审团制度的理论基础,大致是这个意思)。杜绝了专业人员靠专业知识定罪,嫌疑犯不具备专业知识,二者不公平。

那我自己假设是陪审团成员,根据新闻报导的材料和遵从我自己的良知如何判断?

几个事实,华为和星通有关系。星通走私了,汇丰被骗了(controversial,这里假设是事实)

如果孟晚舟入境英国被抓,美国按出口管制罪起诉和引渡,大家应该普遍接受,争议也不会太大。问题是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抓,美国无法按出口管制罪起诉和要求引渡,就变成了银行欺诈罪。

既然是银行欺诈罪,我的理解就是不要卷入出口管制罪,一码归一码,就这个银行欺诈罪本身来讲,辩护人,受害人,案发地均与美国无关,美国的long arm 是否有管辖权? 就是因为汇丰被罚款了,两个罪才纠缠不清。

假设引渡成立,会开一个恶例。

与美国完全无关的A国家B公司与C国家银行有问题了,美国认为B公司是美国公司的竞争对手,就找理由找机会把B公司头扣在哪个国家然后要求引渡,如果根据孟晚舟案例,是可能成立的。

法律的作用是保护,维持的是平等和正义,所以才有了将权力关在笼子里的说法,不能让国家公权作恶。

对我来讲,既然是银行欺诈罪,我不关联出口管制罪,银行欺诈罪和美国无关联,美国和汇丰的事情也不要卷入华为。所以孟晚舟不能引渡。那么是不是孟晚舟犯错逃脱惩罚正义没有体现呐? 那是法律空子,今后去完善法律。

限制公权作恶才是法律和正义的priority.

我也不是法律人士,只遵从 Justice (fairness, equality and morality) 得到的自己判断。瞎掰的,open mind。
 

 
我的英文水平有限,法官的今天的说法和昨天的一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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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wraps Meng Wanzhou extradition case with claim charge not 'unique or unprecedented'


https://www.cbc.ca/news/canada/british-columbia/meng-wanzhou-extradition-crown-final-1.6139195


 

这里是法官和司法部检方律师的 unusual 和 not unique。
 

Judge in Meng Wanzhou extradition hearing suggests American fraud charge is unusual

感觉法官口风有变?还是没有决定最终审判?

加拿大最大利益就是把她送出去,不管是送到中国还是送到美国。然而,如果决定把她送到美国,她会一直上诉到高院,变成加拿大长期困境。


 

Judge in Meng Wanzhou extradition hearing suggests American fraud charge is unusual

感觉法官口风有变?还是没有决定最终审判?

加拿大最大利益就是把她送出去,不管是送到中国还是送到美国。然而,如果决定把她送到美国,她会一直上诉到高院,变成加拿大长期困境。

判引渡中止, 控方也可以上诉, 长期困境是必然的了。
 
判引渡中止, 控方也可以上诉, 长期困境是必然的了。
好像以前有分析,她马上可以坐私人飞机跑路,
很多法庭审判以后,控方都会说看看法庭审判再决定要不要上诉,在此期间,她可以跑路。除非控方决定死磕,提前准备好上诉材料,不知道这个上诉流程是怎么样的,懂的人说说。我觉得控方死磕不符合加拿大利益。
即使不能跑路,加拿大司法部长可以借此中断审查,enough is enough,法庭已经判了,反对党也没什么说的
 
最后编辑:

Judge in Meng Wanzhou extradition hearing suggests American fraud charge is unusual

感觉法官口风有变?还是没有决定最终审判?

加拿大最大利益就是把她送出去,不管是送到中国还是送到美国。然而,如果决定把她送到美国,她会一直上诉到高院,变成加拿大长期困境。


刚刚开庭的时候我曾就这位法官说了句我的愚见。等搜索功能恢复正常,我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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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官各司其职,孟晚舟是否犯了银行欺诈罪,最终由美国决定。我只是在陈述一个有关引渡案的显而易见的法律规范。你们无视这一基本事实,像车轱辘一样不停地转回来,把美国法官该做的事强加在加拿大法官身上,然后以此来攻击加拿大的法官和加拿大的司法制度。

我从来没有认为加拿大总检查署的律师蠢。是你们把“蠢”字强加在加拿大的法官和站出来凭良心说真话的网友身上。恰恰相反,我认为加拿大的法官和律师都非常智慧,专业,耐心。此案之所以“较劲”了这么长的时间,是因为加拿大民主,公正,透明的司法制度给了嫌疑人(通过其律师)充分的从各种角度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反正你们的工作就是耍计谋,搅混水,你们就继续搅吧。我就不陪你们了。最终法官如何判,我们等着看。


她的职责不要求她搞清楚为什么银行欺诈罪成立。伊朗制裁(或任何其它原因)是否会导致银行欺诈罪,这都是美国法官的工作。她没必要,可能也不应该代替美国法官去搞清这些。

别的不扯了。
就这个图,村长提供的, 图中红圈标出的东西, 你能看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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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的最大失误就是申请保释。

现在表面上加拿大两个麦克被报复扣为人质非常吃亏, 但是再世界范围内中国的恶霸蛮横形象已经形成,再世界上除了中国大陆不讲道理的野蛮民众和海外的五毛们, 没有人觉得共产党做得有道理。

现在孟晚舟每天交着大笔美金为加拿大创造GDP, 华为加拿大再加拿大的存在进退两难, 只能继续花着美金耗下去。而华为已经在芯片上被阉割了。

美国着急审判孟晚舟么? 不着急, 加拿大急着送么? 天天有钱进来急个屁, 慢慢读她的案卷就好。

而且, 因为孟晚舟在外面自己待着, 加拿大政府更不需要为她的健康负责。

吃瓜群众慢慢看戏, 一面帮加拿大GDP数钱, 好事情,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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