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 2018年12月1日被拘捕;2019年3月1日,加正式启动引渡程序;BC最高法院引渡听证2021年8月18日结束,法官未作出裁决;9月24日孟晚舟与美国政府达成协议,美国撤销引渡请求,BC法院终止引渡程序; 2022年12月1日美国撤销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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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说加拿大的大法官说话用的时态是错误的?
好好说话, i will be nice too.
是新闻报道问题。

“I’ve had great difficulty understanding,”
注意是过去时态,

我觉得报道记者没把这句话讲清楚。

科技新闻经常有这问题, 我得去读原始文献。

I've had 要搞清楚, 只能靠庭审记录了, 时间, 上下文。
 
美国政府在向加拿大提交的起诉文件中,故意把一个幻灯片文件中的3页去掉了。

不是美国做的, 是代号HSBC employee L 作的。

有些东西各方都不想亮出来。
 
现在的分歧是孟的律师所说因为汇丰银行知道华为与skycom的关系,因此不算欺诈,而法官对此不认同。
FBI 提供给加拿大法官的资料是经过裁剪的。裁剪后的资料显示孟没有告诉银行她所任职的香港子公司与华为的关系
孟的律师一直要求看全部材料,FBI 以国家安全为由不给,法官也不支持。
孟换律师后,华为与花旗达成了什么协议,花旗提供了新证据。新证据能证明孟没有欺瞒银行,但法官以提供证据太晚为由拒绝接受新证据

显然法官在这个案件中并不公正
 
最后编辑:
法官以证据太晚为由拒绝接受新证据????

Source please.

显然法官在这个案件中并不公正

很难这么讲,
我原来就说过普通人云里雾里, 是信息不对称。早就说了, 当剧看吧。
 
美国政府在向加拿大提交的起诉文件中,故意把一个幻灯片文件中的3页去掉了。

不是美国做的, 是代号HSBC employee L 作的。

有些东西各方都不想亮出来。



是汇丰不愿意公开给大众,孟晚舟一方同意,我估计这是当时拿到这个证据的条件之一。不对公众公开,但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这个证据被加拿大法官拒绝了,理由是这个证据不支持孟晚舟。孟晚舟的律师费了很大劲弄的证据不支持孟晚舟,这种鬼话我不信,但是你深信不疑。再说,即使这个证据不支持孟晚舟,如果能放出示在法庭上,不是更有利于给孟晚舟定罪吗?为什么这成为不用这个证据的理由呢?
 
是汇丰不愿意公开给大众,孟晚舟一方同意,这是当时拿到这个证据的条件之一。不对公众公开,但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这个证据被加拿大法官拒绝了,理由是这个证据不支持孟晚舟。孟晚舟的律师费了很大劲弄的证据不支持孟晚舟,这种鬼话我不信,但是你深信不疑。
这种鬼话我不信,但是你深信不疑.

你信不信关我屁事,
你怎样看出我深信不疑了? 我只引述法官的话。

Please don't judge me. 加拿大基本社交礼仪。
 
这种鬼话我不信,但是你深信不疑.

你信不信关我屁事,
你怎样看出我深信不疑了? 我只引述法官的话。

Please don't judge me. 加拿大基本社交礼仪。


Holmes 说法是they don't expressly state Meng's conclusion, which can only be reached through inferences.
。。。

我个人认为Holmes说得没错啊,她不负责判案( infer and Judge), 还有呢,她也不可能把汇丰叫到加拿大来question, 所以她选择不judge。中国还有成语呢,兼听则明,偏信则暗,Holmes不能听孟一个人的说法吧?
。。。

这流氓耍的在加拿大的司法框架内我是没挑出毛病,


这是你说的吧?
既然你在公共论坛上发言,我正好又看到了。根据你的发言,我就可以judge你。你跑不掉的。
 
这是你说的吧?
既然你在公共论坛上发言,我正好又看到了。根据你的发言,我就可以judge你。你跑不掉的。
???我为什么跑???
好吧, 你说服我了。对孟有帮助吗?
自说自话好不?
 
???我为什么跑???
好吧, 你说服我了。对孟有帮助吗?
自说自话好不?


对孟没有帮助,但是对我和其他人认识加拿大的司法系统有帮助。

好吧,我们就此打住。
 
这是新闻的原文”

“ “I’ve had great difficulty understanding,” she said. The judge – a former prosecutor specializing in corporate crime – went on to pose questions about how the United States set out the allegations in the record of the case (ROC) it supplied to Canadian authorities.”。

法官说的是她不理解美国如何/为什么指控孟银行欺诈。这没有任何问题。加拿大法官的任务不是决定孟是否犯了银行欺诈罪,这是美国法院的任务。加拿大法官的任务是决定:如果此罪成立,是否满足加拿大按照美加协议进行引渡的条件?

是否确实犯了美国指控的罪和能否引渡,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加拿大法官很清楚她的权力和职责。没有任何可指责之处。
人是你抓的,如果没有犯罪你为何要抓人?当初在机场抓人的理由是什么?根据美国法律在加拿大抓人?
 
“I’ve had great difficulty understanding,”
问了English-speaking同事,他说是过去不理解,延申到现在也不理解。

“I’ve had great difficulty understanding,” 用的是现在完成时。
是现在, 不是过去。
唉! 没想到你的英语也这么差。
你和这都不是事儿是对的, 我真诚道歉, 是我理解错了。 我也对我的自以为是道歉。 你作为我debate 的对象,我容易denfensive.
其实语言friendly, 我很容易被说服的。村长说了什么,我就几次reivew, 不denfensive
 
“I’ve had great difficulty understanding,”
问了English-speaking同事,他说是过去不理解,延申到现在也不理解。


你和这都不是事儿是对的, 我真诚道歉, 是我理解错了。 我也对我的自以为是道歉。 你作为我debate 的对象,我容易denfensive.
其实语言friendly, 我很容易被说服的。村长说了什么,我就几次reivew, 不denfensive


没事。
我也为我偶尔的语言粗鲁道歉。
 
其实如果我往下编故事, 只让剧情按justice 自己往下走, 我很惊讶结局是 stay of proceedings.

还在梳理逻辑。

西方司法重要特点是陪审团制度,普通民众决定罪名是否成立,普通民众和专业人士比,不具备法理知识,靠的是人性中的正义和良知。(陪审团制度的理论基础,大致是这个意思)。杜绝了专业人员靠专业知识定罪,嫌疑犯不具备专业知识,二者不公平。

那我自己假设是陪审团成员,根据新闻报导的材料和遵从我自己的良知如何判断?

几个事实,华为和星通有关系。星通走私了,汇丰被骗了(controversial,这里假设是事实)

如果孟晚舟入境英国被抓,美国按出口管制罪起诉和引渡,大家应该普遍接受,争议也不会太大。问题是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抓,美国无法按出口管制罪起诉和要求引渡,就变成了银行欺诈罪。

既然是银行欺诈罪,我的理解就是不要卷入出口管制罪,一码归一码,就这个银行欺诈罪本身来讲,辩护人,受害人,案发地均与美国无关,美国的long arm 是否有管辖权? 就是因为汇丰被罚款了,两个罪才纠缠不清。

假设引渡成立,会开一个恶例。

与美国完全无关的A国家B公司与C国家银行有问题了,美国认为B公司是美国公司的竞争对手,就找理由找机会把B公司头扣在哪个国家然后要求引渡,如果根据孟晚舟案例,是可能成立的。

法律的作用是保护,维持的是平等和正义,所以才有了将权力关在笼子里的说法,不能让国家公权作恶。

对我来讲,既然是银行欺诈罪,我不关联出口管制罪,银行欺诈罪和美国无关联,美国和汇丰的事情也不要卷入华为。所以孟晚舟不能引渡。那么是不是孟晚舟犯错逃脱惩罚正义没有体现呐? 那是法律空子,今后去完善法律。

限制公权作恶才是法律和正义的priority.

我也不是法律人士,只遵从 Justice (fairness, equality and morality) 得到的自己判断。瞎掰的,open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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