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反逃犯条例游行,也是海洋法系与大陆法系间的矛盾

很晚了,要睡觉了。明天再聊吧。

多看看过去四十年中国的变化吧,文革的图片还翻出来有什么意思?那时候中国对美国还是很敌视的,美国能有那么大影响力吗?你这样攀扯就没有意思了。

你还是查查国民党的412吧。
 
最后编辑:
说的再多都没有,就是别人不相信你的司法系统,桂明海怎么被越境绑架再到电视上认罪,最后搞了个交通肇事罪还上电视承认自己偷渡到中国去自首,刘芳菲老公怎么被刑讯逼供打死,下面的笑话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

为了测试美国, 香港, 中国大陆三地警察的实力, 联合国将三只兔子放在三个森林中, 看三地警察谁先找出兔子.
第一个森林前是美国警察, 他们先花整整半天时间开会制定作战计划, 严格分工, 然后派特种部队快速进入森林进行地毯式搜索, 结果开会耽搁了时间, 兔子跑了, 任务失败!
然后轮到香港警察, 他们派了一百多号人和几十辆警车在森林外一字排开, 由带头人用喇叭喊话:"兔子,兔子,你已经被包围了, 快出来投降......" 半天过去了, 没动静. 飞虎队进入森林, 搜索一遍, 没结果, 任务失败!
最后是中国警察, 只有四个, 先打了一天麻将, 黄昏时一人拿一警棍进入森林,没五分钟, 听到森林里传来一阵动物的惨叫, 中国警察一人抽着一根烟有说有笑的出来, 后面拖着一 只鼻青脸肿的熊, 熊奄奄一息的说到:"不要再打了, 我就是兔子......
 
没有那么复杂。就是一件上下都不讨好的大蠢事而已。
林郑沟通能力差,政治判断力差,完全脱离香港社会的状况和民意,更没有预估到反弹力度。
 
其实,为所谓民权摇旗呐喊根本就没有多大意义。这个条例根本就不是针对政治犯的。主要是针对经济犯和刑事犯。而且要双方认可。

这些人本来就知道这条例迟早会通过的,上街示威不过是争取时间,好方便他们转移财产。多少大陆经济犯从大陆捞了一大票之后跑到香港发展,买了房产,地产和厂房,日子正过得非常滋润的时候。香港政府就来了这条例,他能不慌吗?
 
1976年到现在才40多年,都不弄清楚,412是1927年的,到现在都快100年了,还记得那么清楚,看来你真是越老越记不住最近的事情,越老的事情还记得越清楚

我提到周总理三条规定,你跟我说顾顺章,既然你说国共时期,我就跟你说国共时期的事情,所以让你查412,结果你说文革.

我跟你提太阳花示威和占中被外国势力影响,你就提文革。

你既然那么喜欢瞎扯,我就不跟你聊了。没意思。
 
其实,为所谓民权摇旗呐喊根本就没有多大意义。这个条例根本就不是针对政治犯的。主要是针对经济犯和刑事犯。而且要双方认可。

这些人本来就知道这条例迟早会通过的,上街示威不过是争取时间,好方便他们转移财产。多少大陆经济犯从大陆捞了一大票之后跑到香港发展,买了房产,地产和厂房,日子正过得非常滋润的时候。香港政府就来了这条例,他能不慌吗?
这个法例主要是针对针对经济犯和刑事犯。但也可以针对任何人,只要给他们扣上一顶合适的帽子。
所以任何人在法例通过后都受到威胁,言论自由将不再是选项。
 
这个法例主要是针对针对经济犯和刑事犯。但也可以针对任何人,只要给他们扣上一顶合适的帽子。
所以任何人在法例通过后都受到威胁,言论自由将不再是选项。

你要这样胡扯就没有意思了。你要说,我是政治犯,但是被扣上了经济犯的帽子?你当法院是傻的吗?

说到底,你们就是要放纵犯罪分子。
 
特首不是直选,所以港人不信任很正常,
香港法院对引渡的案件都没有调查权,自然不可能让港人信赖。


我看到的是,引渡前提是香港法院先判决,如果有7年或者以上的罪行,同时适合引渡条例的,再由特首批准可以,才能引渡。

在到处散播谣言之前,你自己到底搞清楚没有?
 
而且,香港已经与20多个国家签订有引渡条约,这次是修订与中国大陆的条约就是这样,很明显是香港信任这20多个国家的司法制度而不信任中国大陆的司法制度,这太正常了
说这话就太不懂国际政治现实了。
香港是国际情报中心,是西方间谍、大鳄云集之地。回归前英国就暗地里部署了,本算转移至曼谷的,可是后来觉得没香港的地理位置好,又移回来了。引渡条例也是这么来的,就是为了保护西方的间谍。人家的命比你港人矜贵。
 
现在看来,邓小平当年搞一国两制是个错误。
直接收回香港现在就没有这么多烂事了。
 
现在看来,邓小平当年搞一国两制是个错误。
直接收回香港现在就没有这么多烂事了。

香港就是个试点,如果好,就可以推行到其他地区,比如台湾。如果不好,那就改;不能改,就让他自己慢慢烂掉。

澳门还可以。但是香港不行。一国两制之适合小地方,少人口。香港都不行了,那么台湾就更加不可能了。
 
香港就是个试点,如果好,就可以推行到其他地区,比如台湾。如果不好,那就改;不能改,就让他自己慢慢烂掉。


看来是邓小平低估了香港人烂的程度。
 
现在看来,邓小平当年搞一国两制是个错误。
直接收回香港现在就没有这么多烂事了。
直接收回香港,就不会有今天的烂事,昨天的烂事(六四)也不会有。烂事后面的是一样推手。
 
看来是邓小平低估了香港人烂的程度。
主要是香港是罪犯天堂,有许多大陆跑过去的经济犯和刑事犯。香港要跟大陆签协议,他们不得跳脚吗?
 
后退
顶部
首页 论坛
消息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