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为什么不能普选?

香港人自己不遵守基本法,但是西方国家都在谴责中共违反基本法。

这里有一个话语权的问题。
这23条已经通过立法了吗?没有的话,这"香港人不遵守基本法"就是瞎扣帽子。
 
反对,可以按民意修改条款、再议,直至通过。正是没有国安法才阻碍了双普选,总是不符合条文中“实际情况”及“循序渐进”两项原则。:evil:
  • 第45条: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 第68条: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大多数港人反对这条的内容,因此搁置,合理呀。港人要拥护,不是早立法了。
 
这23条已经通过立法了吗?没有的话,这"香港人不遵守基本法"就是瞎扣帽子。
第23条是基本法的第23条,基本法当然早就通过立法。
 
第23条是基本法的第23条,基本法当然早就通过立法。
只能这么讲,在这第23条完成立法以前,你还不能把它当成基本法的一条。
 
大多数港人反对这条的内容,因此搁置,合理呀。港人要拥护,不是早立法了。
阿土那是宪法,不服也要先执行,以后能修宪那也是以后的事。
 
您着不是打嚓嘛。 :evil:
可一旦完成立法,23条立刻就是基本法的一条。眼下,你总不能让老百姓按未立法的章程办事吧。
 
只能这么讲,在这第23条完成立法以前,你还不能把它当成基本法的一条。
第23条当然是基本法中的一条。而那些尚未完成的具体法律,当然不是基本法的内容。比如说,宪法中会包含具体的刑法吗?
 
可一旦完成立法,23条立刻就是基本法的一条。眼下,你总不能让老百姓按未立法的章程办事吧。
第23条并不是针对老百姓的。而是针对香港的立法机构的。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