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保险理财最常见问题Q&A- Max Ma保险理财专栏

Q:人寿险到底是购买单一保险好还是联合保险好?

A:夫妻两人如果要同时购买人寿保险,需要对保额的种类(Coverage Type)做一个选择:是购买两个单一保险(称为Single Life)呢,还是购买一个联合保险(JLTD或JFTD)?


所谓单一人寿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以每个单一的被保人为投保对象的保险;而联合人寿保险则是以两个以上的被保人作为一个整体为投保对象的保险,又分为Joint Last-to-die(简称JLTD)和Joint First-to-die (简称为JFTD)。JLTD就是在最后一个被保人去世以后,保单受益人才能拿到赔偿的联合人寿保险,因此,相对于单一人寿保险(Single Life),它的成本较低,也就是比较便宜;相反,JFTD则是在第一个被保人去世时就需赔偿给受益人的保险。由于它的赔偿概率最高(即早赔的可能性最大),因而它的保险价格也就最贵。


以一对夫妻(男48岁,女47岁,均为不吸烟的标准身体等级)购买Canada Life的15年保证付清的U.L终身保险为例(只付基本保费):如果他们各买25万保额(二人总保额为50万),则先生的年保费为$5571,太太的年保费为$4561,合计为:$10132。如果他们购买50万的JLTD,则年保费只需$6490;但如果他们购买50万的JFTD,则年保费需要$13347。三种情况的价格相差非常悬殊。


现在该回到我们今天的主题了:如果夫妻两人同时购买保险,到底是购买Single Life好,还是购买JLTD或JFTD好呢?答案说起来还真有点复杂:


如果夫妻两人都比较年轻,身体都很健康,而且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不仅夫妻之间需互相保障,而且还要兼顾将来夫妻两人都“百年”之后的财产的完整保护、遗产的合理分配和处置等事宜,那么就应该购买两份Single Life保单;


如果夫妻两人购买保险的目的只是作为一种遗产规划手段;或者被保人的年纪偏大,或一方身体欠佳,又或者夫妻之间已不需要互相保障了,买保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将来转移一笔免税资产给孩子,那么购买JLTD就是最好的选择。若年纪偏大,购买二份单一保险就会比较贵,可能还会超出了投保人的预算;或若一方身体欠佳,则他/她单独购买一份保险会更贵,甚至可能由于身体原因已经买不到任何(单一的)保险了,这时,可以试一试申请购买JLTD,也许还能如愿以偿,而且价格还可能在可承受的范围内。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两人购买投资型保险如W.L主要是用作补充退休收入、而且希望两人都在世时的可用退休收入最高(在投入相同的情况下,下同),那么也是购买JLTD联合保险比较好,将来留给孩子的也比较多,总体回报也是最高的;但如果被保人(夫妻)希望两人或一人在世时的退休用钱最多,则还是购买二份单一保险比较好,因为在夫妻中的任一方身故时,另一方就可以立即获得对方的一次性的身故赔偿金。


如果夫妻两人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夫妻之间的互相保护(如:无孩子的夫妻,也称为丁克家庭;或者是孩子已长大成人,而且经济能力很强,不需父母为他们提供任何保障和遗产的家庭),那么,也许可以考虑购买JFTD,这样,在任何一方“身故”时,另一方就可立即得到全部保额的赔偿,从而可以让夫妻存活的一方的生活得到充分保障,但这需要相应支付较贵的保费。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公司(如Manulife)可以允许将多个被保人放在同一份保单里,以节省保单管理费。请注意:这并不是一份联合保险,而是多个单一保险保单的组合,将来的赔偿是针对每个被保人单独对待的。所以请不要把这种情况和联合保险混为一谈。
 
Q:购买重病保险是否要选择“可退保费”功能?

A:
笔者在以前的系列文章已多次苦口婆心地讲了购买重病保险的必要性。很多人也有了购买的意识,也知道应选择什么样的计划,但对于是否应选择“可退保费”功能却拿不定主意,显得很费纠结。今天,笔者就来跟大家简单地谈谈这个问题。“可退保费”功能并不是自动包括在重病保险计划中的,需要投保人另外选择并另加保费,所以又被称作“可退保费”选项(Rider)。以Manulife为例,“可退保费”选项有三种,一种是“死亡可退保费”选项(简称ROPD ),即被保人若在没有发生过索赔就身故,则(其亲人)可以拿回所缴交的所有保费;第二种是“早期可退保费”选项(简称ROPS),即被保人若一直没有发生过索赔,则其本人在付款一定年份以后可以拿回全部所缴保费,此时保单终止,其中,Manulife是15年后可退保费;Canada Life和Sun Life则有15年后、20年后或到65岁时可退保费等选择;第三种是“到期可退保费”选项(简称ROPX),即被保人若一直没有发生过索赔,则其本人在保单到期时可以拿回全部所缴保费,此时保单终止。Manulife的任何重病保险计划(包括Term-10或Term-20计划)都设有“死亡可退保费”选项;但只有Term-65(即一直保到65岁的计划)、Term-75(即一直保到75岁的计划)和终身计划才有“早期可退保费”选项;只有Term-65和Term-75计划才有“到期可退保费”选项,有的公司(如Canada Life和Sun Life)把后两种选项合成了一个选项,即“早期或到期可退保费”选项。

现在该回到我们今天的主题了:购买重病保险,到底是否应选择“可退保费”功能?以下是笔者个人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仅供参考:

第一:如果您已经拥有了足够的人寿保险,那么,您就没必要再花多一些的钱来购买“死亡退保费”选项了。有的人把这个选项理解成在被保人不幸身故时其亲人可以拿到相当于所购重病保额那么多钱,其实只是可拿回全部所缴的保费而已。既然您已经拥有足够的人寿保险来体现您对家人的责任心了,那么,在身故时所退回的那点重病保险的保费就没有多大意义了。但如果您目前没有任何人寿保险,那么,您加上ROPD这个选项就很有必要了,这样,在万一不幸意外身故或将来正常终老时至少有一笔钱来用作处理临终事宜。另外,如果您选择的是终身的重病保险计划,而且也准备终身拥有,那么,最好还是花一点点钱加上这个选项好,这样,就可以保证所投保费绝对不会浪费掉:要么以重病赔偿额的形式被放大很多倍拿回以应急需;要么在被保人身故时其亲人可将所投保费全部拿回。

第二:如果您家里目前或近、中期的资金都比较紧张,预算有限,而足够的重病保障又很有必要,那么,您购买重病保险的原则应该是以尽量少的花费购买尽量大的保额,这时您不应该购买“早期或到期退保费”选项,因为此选项会占用您较大的资金而使您在一定的预算条件下不能买到足够的保额。以一个45岁的女性购买25万Canada Life的Term75重病保险为例,她的年付保费只需$2888,如果她选择“20年后或到期可退保费”选项,则年保费陡升为$5599。虽然她因购买此选项而获得了“若无索赔条件发生可以将所缴保费全部拿回”的权利,但需付出每年多一倍保费的代价来获得同样保额的重病保障。换个角度来说,如果她每年花在重病保障方面的预算只有$2800左右,那么若要选择“早期或到期退保费”选项,她能购买到的重病保额只有11万左右,保额明显不足,使得她最需要重病保障的年份不能获得足够的保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这个选项就显得有点“因小失大、不甚合理”了。

第三:如果您购买终身重病保险计划的目的就是想以最低的代价来获得一个保障,而且希望终身都拥有这个保障,那么,您也不需再多花费无谓的钱来购买“早期可退保费”选项了。当然,如果您想给自己一定的灵活性,虽然购买的是终身保障计划,但主要关注的还是近十几或二十年的保障,在过了最需要保障的关键年份后,若觉得必要,可能也会选择将所交保费当作储蓄一样取出用作旅游或其它用途,同时,现在的资金也较宽裕,多余的闲钱也没有更好的投资增值渠道,那么,您也可以多花点钱来购买这个选项。
 
Q:为什么说人寿保险是实现财富传承的最有效手段?

A:我们知道,人寿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它的保障功能,但有的人会说:孩子已长大成人、房贷也已付清,基本没有什么较大的责任需要担当的了,而且夫妻两人都可以经济独立,也不需要在经济方面互相保护,所以他可能已不再需要用保险来进行保障了。人寿保险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延税增值财富的功能,但有的人又说他连TFSA和RRSP这些最基本的延税投资空间都还没有使用,根本不需要用保险来进行延税投资,也不想用保险来进行退休规划。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适合您,那么您是否真的就不需要人寿保险了?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您还需要多问自己二个问题:您是否想在将来“百年”时能即刻拥有一笔一次性的资金用来处理自己的后事而让自己“走”得有尊严?您是否想在“百年”之后还能为自己的孩子留下一笔额外的免税资产?如果您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您还是需要购买一定的人寿保险,因为人寿保险还有第三个重要功能,那就是财富转移或者称作免税传承的功能,这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题。

人寿保险是实现财富传承的最有效的手段,因为通过人寿保险来实施财富传承至少有如下三个特点和优势

一是绝对的确定性。只要您购买的是终身人寿保险(含Term-100),而且按要求支付了最基本的保费,那么,在您任何时候身故时您都一定有一笔对应的资产(即身故赔偿金)留给您的孩子或其他受益人,这将是一个绝对肯定的结果而不会存在任何的不确定性。

二是绝对的增值性。您付出的是保费,将来在身故后留给孩子的是赔偿额,而赔偿额永远都会大于您累积所支付的保费总和。Term保险不一定能实现财富传承,这里不予讨论;投保人另作额外投资的U.L保险也存在不确定性,将来增值如何取决于所选投资项目的实际表现;但若就只付基本保费的基本型终身保险来说,您所付出的总保费终将都会被放大成几倍、十几倍或几十倍的资产(赔偿额)留给您的孩子/孙子或其他受益人。通过其它方式来传承财富,未必能确保增值(例如:您将自己通过艰辛努力而创立的成功企业再传承给孩子时,孩子将来若经营不善可能就会亏损,使企业资产贬值);但通过人寿保险来传承财富,其增值性是可以做到绝对确定的。所不能确定的只是: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的人购买相同的保险,在实现传承时其增值的幅度是不相同的;同一个人购买同一份人寿保险,他在不同的时间身故,其财富传承的效率(即所实现的财富增值的倍数)也是不相同的,这里是指只付基本保费、不做额外投资的基本型终身保险。

三是财富传承的高效性。按照法律的规定,所有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额都是免税的,从而使得人寿保险成为一种最具税务优惠的、最高效的财富传承手段之一。例如:假定您通过人寿保险可以把您的一部分资产(以缴交保费的形式,如20万)放大成5倍(即100万赔偿额)给您的孩子,那么在你身故时你留给孩子的这100万是完全免税的,你不需要为这80万的增值缴交一分钱税款;但如果您用其它的方式来传承财富,假定同样是20万的投入,将来身故时留给孩子的投资型资产也被放大成100万,那么,其增值的80万中至少有一半即40万要被以最高税率来征税,而且还会产生遗产认证费(Probate Fee)和律师费等费用,其财富传承的效率将大打折扣。

最后要谈的是:如果您只是想利用人寿保险来进行财富传承,那么您应该购买什么保险好呢

由于Term保险不具有财富传承功能(Term-100除外),因此,如果你购买保险的目的只是为了财富的传承,那么,你就不宜购买Term-10或Term-20此类的Term保险。购买Term-100可以实现财富的传承,这也应该是基本保费最便宜的方式,但相对于U.L和W.L来说它却是最不灵活的,不能作任何额外付款,只能支付基本保费直到100岁。从财富传承的功能方面来说,U.L和W.L是两种最合适的选择。即使是成本到100的U.L它也比Term-100有优势,虽然U.L的基本保费一般要比Term-100稍贵一些(Manulife除外),但它比Term-100更具灵活性,必要时可以利用其额外投资空间做额外付款,提前付清保费,或者将更多的财富放进保单里免税传承给孩子。至于U.L和W.L两类保险在财富传承方面哪个更好,笔者有一篇专门的文章进行过比较,这里只是重复一下几个要点:如果只是付基本保费,则被保人越早身故,U.L就越比W.L好;反过来说就是:被保人活得越长,W.L的财富传承效率就越高,也就越比U.L好。如果除了付基本保费之外还要往保单里做额外投资,则就很难比较了,两者的财富传承效率哪个更好将主要取决于各自的投资回报的高低,当然也与被保人的寿命长短无不关系,详情可约面谈。
 
Q:在加拿大购买保险要平衡! —–兼谈加拿大保险的人性化特征

A:我曾谈到加拿大的保险相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显得更加规范和严格,同时也更加人性化。如:在确认被保人不幸身患绝症(Terminal Illness)将不久于人世时,保险公司会预支部分死亡赔偿额给被保人,以体现人性的关怀;再如:你们作为两个孩子的父母,想为他们购买一份(投资型)人寿保险,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你们同时为两个孩子购买基本相同的保额。如果你们只是想为其中的一个孩子购买, 而不为另外一个申请,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不批准,即使你解释说:“我们是完全一样地爱我们的两个孩子,只是先为这个孩子购买而已,晚一点(如一年以内)一定会为另外一个孩子也购买相同的保额”也不一定能获得保险公司的批准。

也许你不太相信吧?这在中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因为按照常识,你自己出钱买保险,想为哪个孩子买,或先为哪个孩子买,买多少保额等,都是你的自由,关保险公司什么事?但这是在加拿大!在加拿大的保险公司看来,你如果只是为一个孩子购买,而不为另外一个买就是不公正、不公平的。他们认为既然你可以先为一个孩子买20万,那你为什么不可以同时为两个孩子各买10万?这就是加拿大的思维方式或者叫作加拿大的规则、文化,也从另外一个角度体现了加拿大保险的人性化特征 !同时,从另外一个方面也说明了在加拿大购买保险更需要讲究平衡。所以,笔者在这一期专栏文章中想再次强调购买保险的平衡问题。

那么,在加拿大购买保险如何才能做到平衡呢?

一是夫妻双方的保额要平衡。我刚刚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在家照顾孩子的女性客户打过来的,她说她想为她先生买一份保险。我问她:那你自己买了吗?她说她在家带孩子,不需要买。像这种情况,家庭只为男主人购买保险而不为女主人买,或者只为女主人买而不为男主人买,这就是不平衡。以前一种情况为例说明:虽然也许男主人在家庭经济中承担了主要角色,但女主人也很重要:假设没有她工作了,家里是不是也少了一份收入(即使她每月只赚1000-2000元也是钱呀)?还有,太太一般都要承担照看孩子的责任,如果没有她照看孩子、操持家务了,当丈夫的还能全身心地工作吗?这时,他是不是每月要花费上千元甚至几千元请一个保姆来照看?所以,即使太太不工作,她也是在为家里、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丈夫创造的收入,其实也有太太的功劳和份额。 另一方面,太太对家庭也拥有与丈夫同样的责任。而人寿保险就是在被保人“不在世”时对被保人收入的一种替代,是被保人生命价值和责任心的体现。所以,太太也同样需要购买保险。当然,如果太太不是主要创收方,她的保额可以少一些,但不能没有。

二是保额和预算要平衡。首先,要考虑的是多大的保额才足够;其次,要看家庭的预算有多少。通过对保险结构的策划、设计,就能在限定的预算范围内达到与所需保额的平衡。

三是保障和投资要平衡。在家庭经济条件较弱、预算较小的情况下,就只考虑购买纯保障型的保险,力求以最小的代价来建立起足够大的保障,同时尽早锁定自己的身体状况,也即锁定将来可转换的保险额度;在经济条件较好、预算较宽松的情况下,就应该考虑购买投资型或财富积累型保险,在建立起足够的保险保障的同时,也尽早利用保单在延税的基础上进行财富和退休收入的复利增长和长期积累。

四是人寿和重病要平衡。人寿保险是体现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受益人是我们最亲密、最关爱的人;而重病保险却是我们对自己(同时也是对家庭)负责任的表现,受益人是被保人自己。而且,重病保险对人寿保险也是一种再保障,因为一旦我们不幸患上重病,我们将失去收入来源,可能我们将无力继续支付人寿保险的保费(当然,你也可以购买一个附加险来解除这个顾虑)。所以,有条件的家庭应同时考虑人寿和重病保险,并在两者之间求得一个平衡。

五是在指定受益人、预先设定赔偿额分配比例方面也要讲究平衡。另外,在为小孩购买保险时每个小孩的保额最好要平衡,就像本文中开始提到的一样。否则,有可能会在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纷争和麻烦。
 
Q:如果说30多岁考虑退休还为时过早的话,那么,到了40多岁的年纪,就应该是时候要好好考虑一下退休规划了。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我们作为加拿大的居民,到底有哪些退休收入来源或者说渠道?

A:

一.老年金(OAS-Old Age Security)。
这是每一个加拿大居民都可以享受到的政府福利,无论是否在加拿大工作过,只要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数在10年以上、且达到退休年龄的老人就有资格领取。住满40年或40年以上的可拿足全额,住满10-40年的,则按全额的相应比例享有。2016年的最大额度为$573.37/月。

二.低收入老人补贴金(GIS-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凡是符合拿老年金资格的低收入老人就有资格领取GIS,可领取的数额的多少基于其婚姻状况及其它来源的收入水平。按2016年的标准,可领取的最大额度:单身/离婚/丧偶的老人为$856.39/月。请注意:这不是每一个老人都可以享受到的福利,只有低收入的老人才能享受的。例如,按2016年的标准,单身老人只有在其它来源的收入(不包括OAS,下同)低于$15185/年时才能按比例享受GIS。如果要拿到最大额度,则老人的其它年收入不能超过$23.99。如果老人有租金收入等其它收入来源,而且总收入超过$15185,那么,他就拿不到一分钱的GIS了。但如果是用一份退休型保单(如W.L保险)作抵押向银行“借”的钱来补充退休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这不算作收入,所以也就不会影响到GIS等老年福利的领取。

三.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PP-Canada Pension Plan)。这是只有有工作的人(包括自雇)才能参与的退休计划。参与者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供款。按照2016年的标准,低于$3500的工资收入免缴CPP,高于$3500但低于$54900的工资收入按比例缴款(超过$54900的部分也不需供款),受雇人士个人需供款的比例为4.95%,最大额度为$2544.3,雇主也需按相同数额为雇员供款;但自雇人士全部要自己供款,供款比例为9.9%,最大供款额度为$5088.6(单从这个角度来说,自雇人士确实更不容易呀!)。将来可以领取CPP的多少主要取决于您供款的多少和供款年份的长短,也与你开始领取的时间有关。虽然65岁是标准的开始领取年份,但您可以选择从60-70岁的任何年份开始领取,每推迟一个月领取,可领取的数额就增加0.7%;越晚领取,每年领取的数额就越多,反之亦然。以2016年3月的数据为例,整个加拿大退休人员平均领取的CPP数额为$643.11。

四.企业退休金补充计划。这是雇主为本企业的全体雇员提供的退休金补充计划,一般只有大、中型企业才有的福利,企业为每一位雇员的退休计划供一部分款,也需要雇员自己供一部分款。小型企业基本无此类计划。

五.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s Plan)。RRSP是加拿大政府在税务上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的一种注册退休储蓄计划,特别适合于高收入人士,因为投入到RRSP里的钱是可以抵扣当年的应税收入的。适当购买RRSP,不仅可以抵减您当年的应税收入额度,而且还可以降低您的边际税率台阶,确实会让您在当年省下一笔不小的钱。但购买RRSP也要适度,要与购买房产、分红式保险等其它理财方式相配合,否则,将来有可能会缴交很多的税款给政府。详见本人相关文章(《RRSP购买越多越好吗?》、《如何平衡RRSP和分红式保险的购买?》)

六.保险退休计划(IRP-InsuredRetirement Program)。就是利用带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如W.L分红式保险)在获得一个保险保障的同时,也在延税的基础上不断积累一个可观的财富,将来可通过保单抵押贷款的方式来使用保单里的现金值用作补充退休收入,并兼顾财富的免税传承。而且退休用钱也全部免税,并不影响老年福利。这种保险里的投资是由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的专家队伍来负责操作,所以也不需要投保人费心;另外,由于投资组合的选择兼顾了安全性和盈利性,所以其投资回报也就比较安全稳妥。最后一点就是:相对于其它退休的方式来说,这种方式适用的人群更加广泛。以投资移民和某些自雇人士为例,他们在加拿大一般有很多资产,但也许并没有反映出有收入,这样,他们就不能借助于RRSP这个延税工具来积累退休金,因为他们并没有RRSP的供款额度。他们也没有或只有很少的CPP、更加没有(加拿大)企业退休金等其它退休收入来源,但他们只要身体条件许可,就可以以他们的资产为依托,通过购买一份足够大的分红式W.L保单来进行财富的延税积累,在兼顾保障、财富传承和资产保护的同时,也可为将来积累一个丰厚的免税退休金,这确实是适合于此类人群的最好的退休方式之一。
 
Q:2017保险新税法的实施对我们购买保险有何影响?

A:我们知道,相对于其它类型的资产配置方式来说,保障和避税是保险的两个独特的功能。关于保障功能, 本人已有专门文章阐述,在此不再重复;所谓避税功能,一是延税,即保单里的现金值可延税增长;二是免税,即保单的赔偿额完全免税。正是由于保险投资收益的延税和免税功能,才让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将部分资产投入到保险产品中,以充分享受政府对保险的特别税务优惠,提高资产的增值和传承效率。自1982年以来,加拿大的保险业经历了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越来越多的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利用保险来实施各类避税策略。在今天加拿大人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长、保险的投资避税功能也越来越强大的情况下,以及今天的低息环境和低通胀水平,相比1982年也有了显著的差别,从而导致加拿大政府认为税务利益对保险产品来说似乎太过慷慨了,于是决定将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保险税法。保险新税法的实施,主要涉及的是保险的避税功能,将会对保险产品的购买及家庭的资产的规划带来显著的影响。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保险新税法到底新在哪里?主要有哪些方面的调整?下面,让我们用通俗的语言来简单地总结一下:

一是保单中的延税投资额度将被调低。我们知道,只有终身人寿保险才具有投资功能,即:终身人寿保险除了提供保障外,同时也给投保人提供了一个利用保单中的延税投资空间进行财富积累的机会。保险税法详细规定了一份保单中可以有多少额度进行延税投资以及相应投资收益怎么收税等问题。投保人购买了一份终身人寿保单,就同时拥有了税法所允许的一定的延税投资空间。终身人寿保险分为U.L(万通式)和W.L(分红式/盈利报酬式)。它们的不同点在于:U.L的基本保费和投资是分开的,投资多少,投资什么,完全由投保人自己决定,只要投资额度不超过允许的最大额度,其投资收益就是延税的;而W.L的基本保费中已自动含有部分投资,所以它显得要比U.L贵。当然,W.L也有一个额外延税投资额度,但它与基本保费的比例要比U.L低很多。新税法将改变的就是这个最大延税投资额度,它会被大大降低!正是因为U.L的这个最大延税投资额度要比W.L大很多,所以,新税法对U.L保险的影响更大。也就是说,按照新税法,您购买同样保额的U.L,您被允许的最大延税投资空间将大大降低,所能享受到的税务优惠将大不如以前。

二是保单的ACB将会上升,归零时间拉长。新税法将更新“死亡率计算表 ”Mortality table,新表是按照对加拿大人更高的人均寿命来确定的。按照新表,纯保险成本NCPI在多数情况下都会比现有情况有所下降,因而“调整后的保单成本”ACB就会上升,这是因为ACB=累积总保费-NCPI。由于新法的NCPI升幅放缓,因而ACB后续归零的时间就拉长。以固定保费的UL保单为例,ACB归零时间将拉长7到17年。但对于W.L而言,ACB归零时间只需延长2-3年。

三是公司持有的保单内的免税额度将减小。这对通过公司持有来购买保单的企业主而言是一个很不利的消息。因为以公司为保单持有人的人寿保单,在发生赔付时,只有减去ACB的那部分赔偿额才是免税的,换句话说,相当于ACB的部分是不能享受免税待遇的。新税法将使ACB归零时间大大延长,让公司保单不能享受免税的部分或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四是年金收入的应税收入部分将增加。也是基于新的“死亡率计算表 ”(Mortality table),保险新税法将减少年金的免税收入9-11%,也就是说,年金收入的应税部分将相应增加。


新的保险业税法的实施,将会引来加拿大保险业新一轮的大变化,同时,对我们购买保险和家庭资产配置也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这些影响概括起来就是:对购买U.L的影响较大而对购买W.L的影响较小;对购买U.L来进行延税投资的投保人影响较大而对购买基本型U.L(指只付基本保费而不作额外投资)的投保人的影响较小;对购买公司持有的投保人的税务优惠的影响更大;对所有购买年金的投资人也都有一定的税务影响。所以,要想拥有最具税务优惠的保险产品包括年金,并避免2017年因实施保险税务新政可能引起的保险升价,锁定最低的保险价格,请有保险需求的朋友们抓紧考虑,尽快行动,一定要赶在2016年年底前申请和购买,而且是越快越好。
 
Q: 50岁以上的成年人应如何购买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

A:50岁以上的成年人,孩子一般都已长大成人,他们此时购买保险的目的,可能已不再是以保障为主了,而是更看重如何利用更有效的保险理财工具来安全、稳健地为将来积累一笔丰厚的免税退休金,并兼顾财富的免税传承,而且最好不用自己操心,因此,购买带有投资增值功能的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仍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有人说,分红式/盈利报酬式whole life保险(以下简称W.L保险)更适合于年纪较轻的人,最好是50岁以下的人,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他们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有二方面的原因,一是:此类保险注重的是长线的财富增值,所以年纪越轻的投保人,增值的时间也就越长,这就是为什么有条件的父母也要为孩子购买的原因;二是:人们购买此类保险,除了保障和财富传承之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积累一笔可观的财富用于补充退休收入。大部分保险公司的此类保险都是20年保证付清的,超过50岁的投保人,如果他们只付基本保费,并计划付款20年,那么,20年后将超过70岁。若只为财富传承,付款到70或70岁以上都无所谓;但若想在70岁以前用保单里的现金值补充退休收入,那么,就要一边付款、一边又要用钱,这就显得不太合理了。如果没有付够保证付清年数就开始用钱,又会觉得心里不够坦然。

其实,50岁以上的成年人也是可以购买此类W.L保险的,关键是如何购买。下面是笔者的一些粗浅看法:

首先,应优先考虑选择那些更短的保证付清年份的W.L保险种类。例如,一个52岁的人,选择15年保证付清的W.L保险,即使只付基本保费,到67岁也可付清了,也就是说,他可以在标准的退休年龄刚好把所有保费付清后才开始用钱。如果选择20年保证付清,则需要付到72岁,除非他采用以分红来抵扣保费的方式,或利用额外付款空间来加快付款(详见下面的表述)。

其次,要充分利用保单里的额外付款空间,增大每年付款额度,以加快付款的速度,从而可加速保单里的财富增长。以一个52岁的女性投保人为例,她想购买某著名保险公司的退休型W.L保险,每年的投入预算只有3.2万左右。如果将这3.2万全部作为基本保费用于购买此类保险,按标准身体等级,她可以买到的初始保额为80万左右,并需要15年才能保证付清。如果她想从65岁开始将保单中的现金值用作补充退休收入,那么她将一边要用钱,一边还要付款,这是一个互相矛盾的做法。若要避免这种情况,她必须要等到67岁才能用钱。还有,她也当心:虽然最近几年投入$3.2万/年到保单中没有问题,但几年后万一没有这么多钱可投怎么办?所以,对她这种情况,也许应该要将她的基本保额减少甚至砍半,例如只购买45万初始保额,每年的基本保费则降为1.8万,将多余的预算即每年1.4万左右用作额外付款,这样,每年的总投入还是3.2万,共投10年,到62岁付完(也可只投7年),总共投入约32万。按2016年6%的盈利报酬率不变测算,她若从65岁开始,以保单抵押贷款方式用钱补充退休收入,一直到84岁,则她每年可用约2.5万免税收入(且不影响老年福利),20年共使用约50万(假定贷款率按5%不变),若85岁身故,则还可留下约51万免税资产给孩子。充分利用额外付款空间,不仅可以缩短付款时间,加快财富增长速度,而且还给投保人更多的灵活性,让投保人万一在某年或某几年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可暂停保费的支付。50岁以上的被保人若购买20年保证付清的W.L保险类型,就更应该要充分利用其最大的额外付款空间来缩短付款年限了,但各大公司的W.L保险所提供的额外付款空间却是很不一样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对于年纪更大的投保人来说,他们可能想在4-5年内就将保费保证付清,这时,就需要利用独特的方法将额外付款空间放大成基本保费的几倍才能做得到,并在实际付款时也要将其额外付款额度用尽。

例二:陈先生今年57岁,想分4-5年放一笔钱到一个W.L保险里并将其保证付清,以缩短付款年限,并加快财富的积累以用作帮补退休收入,同时,兼顾将部分财富免税传承给孩子,但他又不喜欢U.L保险的投资风格。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之一,就是购买某著名公司的W.L保险,在购买一个基本保额的前提下,再附加一个合理保额的Term保险以将其额外投资空间增加到足够大。具体方案要根据客户的预算和理财目标才能确定,详情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Q:再谈尽早为孩子购买保险的九大理由和好处

A:关于小孩保险,我已有多篇文章专门论述;今天,我们就再来谈谈尽早为孩子购买保险的九大理由和好处。


理由和好处之一:保费更便宜,受保机会大。
越早购买,年龄越小,购买同样的保额所缴保费就越便宜,将来的回报也就越高。例如,为一个7岁的男孩购买25万保额(以Canada Life的20年保证付清的分红式保险为例,假定分红率按6.5%不变,下同),每年只需投入$2955,二十年共需投入5.9万,此份分红保单中不断增长的现金值可为孩子的人生各阶段提供可供周转或使用的资金;赔偿额可为孩子将来的家庭提供不断增长的保险保障。当然,到了孩子退休的年龄,它也可为孩子提供一笔可观的退休金,他在65-85岁,每年可取用5.7万,21年共可享用120万,假定85岁身故,则还可留下25万的基本保险给他的孩子,总回报为145万,回报率为:145/5.9=25倍;若推迟10年即等到他17岁时才购买,则购买同样的保额每年需投入$3725,二十年共需投入7.5万(比7岁时购买要多投入1.6万),假定他同样在65-85岁从保单中取钱补充退休收入,则每年只可取用4万,21年共可享用84万,假定85岁身故,则还可留下25万的免税资产给他的孩子,总回报为109万,回报率为:109/7.5=15倍。推迟10年为孩子购买分红式保险的总回报刚好少10倍,平均每年少一倍。另外,由于小孩子身体一般都比较棒,因此,为小孩申请保险一般不会因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而被拒保或加费承保。若等到成年之后再购买,则会受到很多身体健康方面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理由和好处之二:及早为孩子的将来建立创业基金和人生各阶段的周转资金。这一点其实已在上述例子中提到了,为孩子购买的分红式保险中不断增长的现金值可为孩子的人生各阶段提供可供周转或使用的资金,如用来启动创业、用作买房或换房的首付、将来支持他的孩子们读大学或用作万一生重病时的紧急用款等等。


理由和好处之三:可大大减轻孩子将来的负担。在孩子幼年时就为他们购买保险,等到他们成年时,保费已基本缴清,孩子也不须继续交纳或只需再缴几年,即可拥有终身保障,而且,若购买的是分红式保险,保额也已翻倍或更多,而且还将自动地不断增长,这样,就可以让孩子轻松地拥有足够的保险来保障他的家庭,无后顾之忧。


理由和好处之四:尽早为孩子购买的分红式保险,可以为孩子的将来创造一笔可观的资金来帮补退休。这一点,我们已在开头的例子中充分展示了。这里需要补充的一点是:这与孩子将来的其它退休收入来源并不矛盾。


理由和好处之五:可借助于重病保险将孩子的疾病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孩子若不幸患重病,给家庭经济带来的打击也将是沉重的,父母会因需要照顾孩子而不能工作或减少工作,家庭收入会剧减。若为孩子购买了重病保险则可以让父母有条件安心照料孩子,并寻求最佳治疗方案,有利于孩子的早日康复。


理由和好处之六:有助于孩子早日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和理财观念。通过为孩子购买保险,可让他们认识到:有些不必要的消费是要避免的,但一些资产类的投入如房产和保险方面的投入则是要优先保证的,而且是越早投入越好的,这样,就会慢慢培养出孩子良好的理财和消费观念,让他们终身受益。


理由和好处之七:有助于孩子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培养孩子的家庭责任感。一份保单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孩子认识各种风险及防范措施,同时,也可让他们认识到:购买保险其实也是一种对自己、对家庭的一种责任心的表现。

理由和好处之八:为孩子购买分红式保险,可以实现财富的高效率的隔代传承。还是上述7岁男孩的例子:如果他本人并不需要使用保单中的钱,或者借用之后又逐渐还了回去,那么,这份保单除了为他的家庭提供终身的且不断增长的保险保障之外,在他85岁身故时还可留下254万的免税资产给他的孩子们,回报率为254/5.9=43倍。这样,我们就可通过分红式保险把一部分资产非常高效地传承给我们的孙辈。这也是犹太人最常用的家族财富传承的最有效的方式。


理由和好处之九:可以从更深层次来体现父母的爱心,让孩子永记父母之恩。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体现在很多方面,但为孩子购买一份保险则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爱的体现。如果父母在子女幼年时就为其投保一份终身寿险,那么,待他成年时,这张保单就是一份最能充分体现父母爱心的最佳礼物。从跌跌撞撞到步履稳健,孩子要走的路很长,父母也许没办法呵护孩子一辈子,但能借助一份份保单传递永不止息的爱,帮助孩子度过每一个难关。没买保险的父母只能对孩子说:“只要我在,我就可以照顾你!”但买了保险的父母则可以这样对孩子说:“只要你在,我都可以照顾你!”
 
Q: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付保费有什么利与弊?

A: 我们知道,保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的本质,其实就是用一次性投入的一笔钱另外购买一个年金,再用这个年金来分年支付保费。采用这种方式付款有利也有弊。

先从利的方面来说:如果您有一大笔钱闲置在那里,又不想做其他任何不确定性的投资,而是想锁定这笔钱来专门用于这份保单的保费支付,以确保万无一失,那么,您就应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这样做,至少有以下三点好处:一是可以节约很大一部分总保费,大大提高保单回报率;二是也可锁定这笔资金,从法律上保证这笔资金的安全,可免除债权人的追索三是可锁定这笔钱不会被挪为其它用途,从而可保证保单的绝对安全,让投保人无后顾之忧。

有人愿意采用一次性付款来支付保费自然有其一定的道理和原因的,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是投保人确实有这笔闲钱,而且他也很看重这样做可以为他带来的上述好处包括总保费的折扣。如果他的保单买得很大,这个折扣就可为他节约一笔很大的总保费开支,从而可大大提高保单的回报率。 由于一次性付款的本质就是另外购买一个年金来分年付款,而年金是有一定的利息回报的,这个利息回报体现在一次性付款的保费上就是一个折扣。目前各保险公司年金产品的年平均复利回报为2%左右,体现在一次性付款的总折扣上大约为20%左右。例如,成先生,46岁,标准不吸烟身体等级,购买180万初始保额的Sun Life的20年保证付清的分红式保险,每年需付基本保费为$60890,二十年共需投入$121.6万。当然,若按目前的分红率6.75%不变测算,他只要从口袋里掏钱付12年即可,剩下的8年可以用分红来支付,但这是不确定的,如果将来平均的年分红率少于6.75%,他就需要从口袋里掏钱支付更长的年数才能保证保单终身有效。若要万无一失,他就应该从口袋里掏钱付足20年才行。但他觉得20年时间太长,也会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让他感到不太安心;而且,他现在有一笔闲钱,也没有更好的用途,所以想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将这件事彻底解决。若采用一次性付款,则只需投入$92.3万(按Sun Life目前的Term-20年金回报率测算),可节约24% (92.3/121.6=76%;100%-76%=24%)。当然,若采用一次性付款,每年有一个年金收入需要算作应税收入,本例为$14757/年,假定成先生的年平均税率为25%,则20年他因为一次性付款而多产生的应税额为:$14757×25%×20=$7.4万;但即使考虑税的因素,他采用一次性付款还是为他节约了18%的总保费(92.3+7.4=99.7;99.7/121.6=82%;100%-82%=18%)。这确实可以为投保人节省一大笔钱,而回报却是完全一样的,从而使回报率大大提高。

再举一个例子:王女士,60岁,标准不吸烟身体等级,她想购买50万U.L基本型保险来传承一个免税资产给孩子。以购买Manulife的U.L保险为例,她可以选择20年保证付清的方式(简称20Pay),每年需付$13,638,20年共需付款$27.3万;如果她想节约总保费,而又愿意每年支付更多一些,那么,她就应该选择10年保证付清的方式(简称10Pay),每年需付$22,143,10年共需付款$22.1万,10Pay要比20Pay节约$5.2万。如果她还想节约更多的总保费,而且她也想将一大笔闲置的钱锁定专门用于这份保单的支付,那么,她就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来付款,她只需要一次性投入$20.7万即可,又比10Pay的方式节约了$1.4万。这个一次性付款的操作方式,其实就是将保单的付款方式或者称为成本方式选择为Pay-to-100(终身付款),年付保费为$9611.42,再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个Single Life终身年金,用这个年金产生一个$9611.42的终身年收入来支付每年的保费,直到被保人身故。

当然,采用一次性付款支付保费也有它的弊病或者说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通过年金锁定的那笔钱在投保人在世时是不能动用的,只有在投保人身故后才能将没“领够”年数的那部分剩余的钱留给受益人;另外,年金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投资方式显得过于保守,回报率较低。年金回报高低与利率息息相关,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下,年金回报更是明显偏低了。 所以,保费是否要采用通过购买年金方式一次性付款还是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的。
 
Q:Term保险是否需要转换成终身保险?应如何转?

A: 我们知道,Term(期限式)保险属“消耗型”的保险。虽然刚开始时它很便宜,但到期需Renew时,价格却会上升好几倍甚至十几倍,所以Term保险的购买原则之一就是:要么到期舍弃不要,要么在到期前将其转换(Convert)成终身保险或其它更长期限的Term保险(如Term-10转成Term-20或Term-65)。

我们先来谈谈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将Term保险转换成终身保险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其一,投保人在Term保险到期后还需要保险的保障,或者说投保人需要一个终身保障以用于夫妻之间的相互保护;或为将来“百年”之后准备一笔最终费用;或需要通过终身保险来免税传承一笔财富给孩子;或者投保人需要借助终身保险的延税投资功能积累一个财富用于补充将来的退休收入。

其二,投保人其实也并不喜欢“消耗型”的Term保险,但以前由于经济条件所限而不得不暂时购买,现在经济状况好转,有条件购买终身保险了。以前购买Term保险时已锁定了一个好的身体,现在只需将Term保险转成终身保险即可,不需要重新申请和再做体检。

其三,被保人身体条件已变差,若重新申请购买终身保险,可能要被加价或被拒保,所以,最好是将以前购买的Term保险转成终身保险。

现在,让我们再来谈谈应如何转换的问题。有关Term保险转换的原则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如果您只看重保险的纯保障功能,很认可Term保险的特点和优势,同时至少需要十几或二十年或一直到65岁的保障,而且在保障需求消失后,您并不看重保险的其它功能,那么您最合适的办法就是把目前的Term-10保险尽早转换成Term-20或Term-65(即一直到被保人65岁都保持价格不变的期限式保险),但Term-10只能在前5年才被允许转换成Term-20。

第二,如果您觉得购买Term保险只能作为一定期限内的保障,长期拥有它是在“浪费”钱,而您现在也有了一定的经济条件购买一份终身保险,那么,您就应该按如下原则尽快将部分或全部的Term保险转换成终身保险:如果您只是想拥有一份终身保险将来传承一笔免税财富给孩子,那么,您就应转成基本型的U.L保险(指只付基本保费、不作额外投资的U.L保险);如果您还想利用保单来积累一个可观的财富,用于将来补充退休收入的需要,同时兼顾传承部分资产给孩子,但又不想操心投资增值的具体过程,那么,您就应该将Term保险转成分红式/盈利报酬式Whole Life保险。

第三,如果您以前购买Term保险时已经锁定了最好的核保等级,而且您又不需增加总保额了,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将Term保险的部分或全部转成终身保险,这样,您的终身保险仍然是最好的核保等级;但如果您以前购买Term保险时并不是最好的核保等级,现在您反而感觉到身体更好一些了,在这种情况下,您就可以另外申请终身保险,让保险公司重新为您做体检和核保。如果体检和核保结果比以前更好,则应另外购买这份终身保险;否则,就应从现有的Term保险中转换。

第四,有条件时应尽早转换。虽然购买Term保险时已锁定了可保性,身体因素不会影响到您的保费,但年龄因素还是会明显地影响到您的终身保险的保费的,所以应尽早转换。越早转换越便宜、也就越省钱。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加拿大保险即将改制和升价。若想继续享受保险的最佳税务优惠,并想锁定升价前的旧价格,那么,需要将Term转换成终身保险的朋友们,确实应抓紧行动了,以便还能赶在新税法实施以前转换成新保单。
 
Q:分红保单里的现金值在用作退休时是取用好还是借用好?

A: 我们知道:保单里的现金值作为一种投资回报是投保人本人可以动用的钱。人们之所以乐意购买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以下有时简称W.L保险),除了要获得一个不断增长的保险保额之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现金值从长线来说一般都是相当可观的!因为W.L保险的保费中已含有投资,投保人每年都会从此类保单中享受到投资收益,从而使保单中的现金值不断增长。虽然相对于其它类型的保险来说此类保单的现金值(投资回报)的增长比较安全和稳健,而且不需投保人操心,但它的一个缺点就是:中、短期特别是短期的现金值较低,除非你又额外增加了投资来加快现金值的增长。所以,如果你每年只愿支付基本保费,那么,最忌讳的一点就是在短期内动用保单里的现金值。换句话说:W.L保险的现金值适合于作为一种长线的财富规划来加以考虑,但其对应的保险赔偿额却是每时每刻都在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的,这也是其它理财工具所无法比拟的。W.L保单中的现金值的一种重要的“长线”用途就是将来可被用作补充退休收入!这里有二种常见的用钱方法:一是直接从保单中取钱用;二是以保单作抵押,从贷款机构“借钱”用。那么,到底哪种方式更合适呢?这取决于投保人到退休时的具体收入情况和当时贷款利率的高低。下面,以一个例子来说明两种不同的用款方式的利与弊。

一个42岁的男性,标准3级身体等级,每年投入约$3万到某著名保险公司的W.L保单里,15年保证付清,共需投入约$45万。首先,他可马上建立起一个$100万以上的保障;其次,假定按6.5%的年盈利报酬率不变测算,到65岁时保险额将增加到153万,更重要的是:他也在利用这个保单在延税的基础上积累一个可观的现金值用作补充退休收入,到65岁时保单的现金值将变为71万,而且还将以$6-7万/年的速度在增长!假定他从65岁开始用钱补充退休收入,一直用到84岁,共用20年,并假定85岁身故。他可选择二种用钱方式:

一是直接从保单里取钱用,则每年可用约$5.3万,20年共可用$106万,到85岁身故时还可留下约$104万免税资产给孩子,总回报为:106+104=$210万,回报率:210/45=4.7倍。以这种方式用钱,每年取用的这$5.3万虽然需要报税(即增值的部分要算作应税收入),但如果投保人其它来源的退休收入不多,每年即使加上这$5.3万的增值部分可能还不会超过将来俩个已退休老人的免税收入的总和,那么,其实这些钱并不需要交税或只需交少量的税。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从保单里取钱用比较好。

二是采用保单抵押贷款方式从银行里“借”钱用。还是上面的例子:假定贷款年利率按4.75%不变,从65岁开始借钱一直用到84岁,假定85岁身故,则每年可借用$7万,20年共可借用$140万,到85岁身故时还可留下约$106万免税资产给孩子(已扣除欠银行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总回报为140+106=$246万;回报率为246/45=5.5倍。

那么,为什么第二种用钱方式的总回报一般来说要比第一种方式高呢?这是因为第一种方式属于对保单的一种处置方式之一,会影响到保单本身的增值速度和效率;而第二种方式从银行里借款只是利用保单作抵押,保单本身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还是在按原来的速度在增值,所以,保单持有人最终积累和享用的财富净值也就相对较高,这也是采用保单抵押借款方式用钱的优点之一;另一个好处就是:这种用款方式不需缴税,也不影响用款人的老年福利!因为从银行借的款本质上是一种“债务”,不算作应税收入。当然,这种“债务”可以不用偿还(只要累积的本金加利息之和与当年累积的总现金值之比不超过规定的比例即可,目前这个规定的比例最高为90%),银行也不用担心借款人还不起,因为保单里的赔偿额比借款人借的钱要大得多,虽然借款本金加利息在不断增长,但赔偿额也在一个更大的基数上以一个可能更大的幅度在增长。人迟早会有“走”的那一天,将来迟早会以免税的保险赔偿额来偿还借款本金加利息的总和,剩下的余额留给后代。但如果到了退休的年份借款利息很高,那么,第二种方式就不一定是较好的选择了,特别是在投保人其它退休收入较低、银行利息却很高的情况下,可能采用直接从保单里取钱的方式会更划算。

其实,更多的情况下应该是将两种用钱方式结合起来,早期由于保单的ABC还较高,取钱用时的应税收入部分较低,可以考虑取钱用;到了一定的年份,再采用保单抵押贷款方式借钱用。详情请来电咨询或约面叙。

总之,购买了一份分红式/盈利报酬式(退休型)保险,将来到底是取钱用、借钱用还是将两种方式结合起来用钱,确实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不过,在购买时就作决定可能为时过早,我们只需要对此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即可;只有真正到了退休用钱的年份,才需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作出最终的选择和适当的安排。
 
Q:购买人寿保险应如何与您所承担的家庭责任相匹配?

A:保险的保障功能始终是它的最重要的功能,这一点对于我们普通家庭来说尤为重要。大部分的成年投保人为自己购买人寿保险,实际上就是要体现他/她对家庭的一种责任!谈到保险与责任的关系,我在这里再多说几句:虽然购买人寿保险并不是体现责任心的唯一方式,但这确实是绝大部分人体现其对家庭的责任心的重要方式!如果您已经通过其它方式积累了足够的财富,在万一您“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永远不再回来的情况下您的至亲已经有足够的财产去度过难关并能维持正常的生活了,那么,您确实不需要通过购买人寿保险来体现您对家庭的责任心了(至于您想通过购买保险来延税增长、放大财富和免税传承财富,那又另当别论了);但是,对于主要靠男主人的收入刚好维持全家的开支、并略有结余的普通家庭来说,以他为被保人购买人寿/重病保险就是防范风险、体现家庭责任心的最有效的方式了!

那么,一个具有责任心的成年人到底应购买多少人寿保额才足够?换句话说:购买人寿保险如何才能与被保人所承担的家庭责任相匹配呢?这正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

专业的保险理财顾问在跟客户交谈过程中一般都会向客户了解收入、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这是为客户确定合适保额的必要信息。其实,人寿保险的保障功能就是收入的替代功能,即:在被保人不幸身故时,他/她的正常收入被保险赔偿金所取代。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被赔偿金的投资回报收入所取代。举例来说:假如被保人在世时年收入是10万加元,如果他/她“不在”了,这份收入就断掉了,当然他/她的消费和相关费用也同时消失了,假设两者相抵,相差6万加元(这其实就是被保人对家庭其他成员的责任的量化),那么,要让家庭其他成员继续维持目前的生活水平,必须要有一个收入来源来填补这6万加元的缺口,而且这种收入还应该是永久性的。而人寿保险就具有这样的收入替代功能。假定家人把得到的一次性赔偿金放入一个很稳妥的、有5%的年回报的投资项目里,那么,若需得到每年6万的收入,则需要120万的本金(6万/5%=120万),也就是说,该被保人至少需要购买120万保额的保险。

但有的人会说,我们没必要让赔偿金成为永续收入的来源,只是作为阶段性的替代收入即可,这也无不道理。如果是这样的话,则可按以下方法来测算合理保额:把万一被保人“不在”时家庭中其他本来依赖其收入作为生存条件的成员以后生活所需的年收入(含孩子将来读大学所需的教育资金等)和平时要依赖被保人支付的年费用等相加,再乘以依赖人到完全经济独立所需要的时间(年数),再加上家里的总债务(主要是房贷),就是该被保人需要购买的合理保额。例如:张先生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一个12岁,一个7岁,太太是家庭主妇,无工作;太太和二个孩子的生活费用每年大约需要5万加元,张先生认识到:万一他“不在”了,一定要有这样一个额度的钱来维持全家人的基本生活水平,至少要一直到第一个孩子22岁大学毕业、可以经济独立时,也就是说至少需要:5万/年×10年=50万;如果他们的房贷还有60万,他也希望万一他“不在”时家人能有一笔钱一次性地把房贷付清,而不至于由于付不起房贷而让家人流离失所!所以,他至少需要购买110万以上的人寿保险。

但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人不是这样去考虑所需的合理保额的,而只是考虑预算的限制和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挑选保险品种,最终导致购买的保险不合理、保额不足够。例如:一对30多岁、育有3个年幼孩子、收入中等、借有几十万房贷的夫妻,若只是为了看重W.L保单里的长线投资回报而不想把钱投进Term保险里“浪费”掉,花费三、四千加元的年保费只是买到每人十来万的基本保额就是一个很不合理的典型案例。对于这对夫妻来说,每人至少需要购买80到100万的保额才能与他们目前所承担的家庭责任相匹配,在预算较有限的情况下,至少需要购买大部分的Term保险(可作为小部分终身保险的附加险),待以后经济条件好转时,才宜考虑以终身保险或投资型保险为主。所以说,购买的保额是否足够、购买的保险是否合理,其实与投保人的预算限制并没有多大关系!一个有经验的保险理财顾问完全可以通过为客户选择合理的保险组合方案来实现,在有限的预算条件下达到同样的保障目的,关键是投保人要有一个很好的意识,对自己目前或将要承担的家庭责任要清楚、对购买保险的目标要明确,同时能听得进保险理财专业人员的意见。

另外,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的被保人所承担的家庭责任是随着其家庭情况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例如:原先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又生了“老二”;原先只买了一个Condo,房贷只有35万,现在已换成一个独立房,房贷已变成70万。这时被保人的人寿保险也要随着其所承担的责任和债务的增大而有所增加,例如:也许以前他只买了50万或60万的保额,现在他需要增加到100万或120万。这样,才能让他的人寿保险与他所承担的家庭责任相匹配。
 
Q:如果您只关注65岁以前的保险保障,应购买什么保险好?

A:我们知道,65岁是一个关键年份。一般人到了65岁就进入退休的年龄,可以领取各种退休收入了。另外,到了这个年龄,孩子一般都已长大成人,房贷也已付清,责任和压力明显减轻。所以,对于一个不想通过保险来积累一笔退休资金、也不想通过保险来传承一个免税资产给后人的投保人来说,他们购买保险的目的也许只是65岁退休前的保险保障(即收入的替代)。那么,此类只关注65岁以前的保险保障的投保人应购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好呢?这正是本文所要解答的问题。

人寿保险:我们知道,人寿保险分Term保险和终身保险二大类。谈到Term人寿保险,一般公司都只有Term-10或Term-20,但I.A (国联)有一个很独特的产品叫作Pick-A-Term,从Term-10Term-40,你可以根据需要任意选定,这特别适合买来作为Mortgage保险,也很适合只关注65岁以前的保障的投保人:你只要选择保到65岁的期限即可。例如,如果你今年42岁,你就选Term-23。若是37岁,则选择Term-28,等等。以前遇到有这种需要的客户,也许I.A是唯一的选择,但现在又多了一个选择,因为Manulife从2013年元月26日开始又多了一个Term-65保险(即可以保你到65岁,价格一直到65岁保持不变的Term保险),而且性价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以一个40岁标准身体等级的男性购买50万保额为例,购买Term-65每年保费只需$901;若为一级身体,则只需$638, 相对于其它公司的同类产品,价格便宜了很多!更重要的是,这是那些只关注65岁以前的关键年份的保险保障的最佳选择之一。还是以40岁的投保人为例:如果他购买Term-20,到期时他才60岁,如果他要将这份保障延续到65岁,那么,他到时要么花近10倍的价格Renew已到期的Term-20保单,要么就要重新申请购买一份新保单,但那时也许他的身体状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买不到保险或要加价很多倍才能买到相同保额的保险了。如果现在购买的是Term-65就不需有此顾虑了。

重病保险: 人寿保险是体现我们对家人的责任心的保险,而重病保险则是让我们自己受益的一种保险。 如果拥有一份重病保险,那么在万一不幸身患重疾时,就可以一次性得到一笔免税赔偿金来取代自己的收入,让自己可以安心养病,并有条件让自己得到更及时、有效的治疗。重病保险有很多种计划可供选择,但如果你只想保到65岁,那么,您的选择就很有限。如果你刚好是45岁,则可以选择Term-20计划,Manulife、Sun Life和I.A都有Term-20的计划可供选择。但你若小于45岁,则可以选择Manulife的Primary计划,这种重病保险计划保你刚好到65周岁,且价格一直保持不变。如果你不想“浪费”任何一分钱,你可以加一个“到期退保费”的选项,当然保费就会贵一些。以前此计划只保4种主要大病,有人觉得不值得购买,但最近Manulife已将它的受保大病扩大到24种,跟该公司其它类型的重病保险计划完全一样了,性价比就明显好多了,很适合于只关注65岁以前的重病保障的人士购买。

三合一保险:还有一种只需一次申请、只缴一份保费就可同时拥有人寿、重病和伤残三种保障的三合一保险(本人另有专文介绍)也有保你到65岁、且价格一直到65岁不变的选项。这种三合一保险最适合于想以最低的代价建立起在65岁以前的关键年份的全面基本保障的投保人士,详情请来电咨询,或约面谈。
 
Q: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保险的最终购买价格?

A: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世上少有的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的东西!它需要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需保险公司审批同意才能购买得到。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和批准叫作核保,英文叫作Underwriting。有人会把保险体检和保险核保混为一谈,其实,保险体检只是核保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核保的内容要远远超过体检所关注的范围。值得说明的是:保险公司对于一定年龄以下的投保人在购买一定范围内的保额时会给予免体检的对待,但“免体检”并不等于“免核保”,即使不需要保险公司派护士来对投保人进行体检,但还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保。在核保过程中核保员(Underwriter)若觉得有必要,也会要求投保人的家庭医生提供APS(家庭医生报告),甚至还可能再要求投保人接受保险公司安排的体检。另外,保险顾问开始给客人的只是标准报价,保险的最终购买价格将由核保的结果来决定。那么,到底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保险的核保结果即最终的购买价格呢?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内容。

  1. 年龄:这是一个最主要的因素。其一:年龄会成为影响保费的一个最直接的因素,年龄越大,保费就越贵,而且,年龄越大,则每大一岁的升价幅度也就越大;其二:年龄越大,身体状况变差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保费也会变得更贵;其三:年龄越大,可购买到的保险产品种类也就越少,因为各种保险产品都有一定的年龄限制,超过一定的年龄范围,即使再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您想要的产品了。这就是为什么保险要趁早买,而且是越早越好!另外,保险年龄并不等同于按周岁计算的年龄。及时递交申请,还有可能为被保人锁定小一岁的保险年龄,从而可以为投保人节约不少的保费投入。

  2. 健康状况:这是另一个最主要的因素。一个在身体健康方面有问题的被保人可能会被加价甚至被拒保。正在进行治疗的较严重的疾病会肯定会对最终的购买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建议此类客人最好推迟保险的申请,应等到治疗结束、健康恢复后再做申请。某些不是很严重的慢性病只要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就不一定会被加价或拒保,很有可能仍是标准价。稳定、受控的时间越长越好!

  3. 家族病史:如果父母和兄弟姐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患有同一种较严重的疾病,可能会影响到保险的最终价格。患病亲属在患病时的年纪越轻,则影响越大;这种情况对重病保险的影响远大于人寿保险。但若只是其中一人患有某种疾病,保险公司可能会视其为偶然因素,则对保险的审批结果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

  4. 生活习惯和方式: 抽烟人士的生命风险明显增大,反映在保险上就是价格较高,但不同的保险品种的价格对抽烟的敏感度大不一样,Term保险最敏感(即加价幅度最大),其次是U.L保险。最不敏感(即因吸烟而加价幅度最小)的是W.L保险。另外,被保人喝酒的种类和酒量、频率也会影响到他/她的保险的最终购买价格。吸毒对购买保险的影响很大,一个毒品瘾君子能以正常价格买到保险的可能性很小。还有,被保人是否有特别的体育运动爱好?一个喜欢危险运动的人(如攀岩、蹦极、驾驶私人飞机等)、或者是喜欢探险旅游的人,其保费肯定会比一般人的高。新奇、刺激的生活方式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购买保险时也是如此。

  5. 驾驶记录:有严重违规驾驶记录的人,其保险申请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特别是有多次严重违规的人(如多次因严重超速、闯红灯等情况被罚),几乎可以肯定其保费会比一般人要高。

  6. 职业:一般职业性质不会对保险的最终购买价格产生影响,但某些高风险职业会成为影响因素。

  7. 财务状况:一方面,您要从财务方面来表明您购买保险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您也要让保险公司相信您有足够的财务能力来持续支付您的保费。但财务状况只会影响到保额,不会影响到保险的购买价格。

    另外,还有一些其它因素也会影响到保险的审批结果或购买价格。看来,在加拿大购买一份保单还真不容易,首先你得有加拿大的居民或公民身份。其次你在身体方面也要具有可保性,并需满足上述各种条件。所以,您若真的想购买保险的话,就不要在那里想当然、“单相思”啦,在初步选定了公司和方案之后,还是先尽快找一个专业的保险顾问帮您填一个申请表、并安排一个体检再说吧。提交了申请,接受了体检,只是表示您想购买保险而已,并不表明、更不保证保险公司就一定能同意您的申请。至于最后买不买得到,最终购买价格如何,则还需要等到核保结果出来后才知道呢。也许,您还在为是否购买一份保险而犹豫,但您知道吗?多少人连做梦都想拥有一份保险、却由于身体原因永远失去了购买的资格!有些东西,只有在彻底失去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它的珍贵、也才想起去加以珍惜,但这时往往已经是太迟了!
 
Q:人们在海外资产的申报方面有哪些常见的误区?

A:有关为什么要申报海外资产以及如何申报海外资产等问题,已有很多相关文章进行了说明,笔者在此不再重复。今天我想来跟大家谈一谈:人们在海外资产的申报方面,到底有哪些常见的误区?

误区之一:有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P.R卡),就一定要申报海外资产。这是一种最常见的误解。其实,只有加拿大的税务居民才需要申报海外资产。有了P.R卡的人,并不一定是税务居民。如果他/她是非税务居民,即使他/她拥有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那么,他/她既不需要报税,也不需要申报海外资产。成为税务居民或非税务居民都各有利弊,每个人都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详情请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也可参阅本人另一篇相关文章。

误区之二:只有投资移民才需要申报海外资产。由于近年来的新移民以投资移民居多,而投资移民的海外资产数额一般都比较巨大,因此,一谈到海外资产申报,大家都以为这只是投资移民的事情,这又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其实,任何一个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只要他在“海外”即加拿大以外的国家、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拥有超过10万加元的资产,他就需要申报海外资产,而不是仅限于投资移民。

误区之三:申报了的海外资产都需要缴税,报得越多,缴税就越多,所以应尽量少报。这又是一个更常见的误区。其实,海外资产本身并不需要缴税,只有海外资产产生的增值才需要缴税。按照加拿大的税法规定,任何一个加拿大的税务居民每年都需要向政府申报全球收入,其中包括海外收入。而海外收入除了少部分人因在海外工作而产生的工作收入之外,大部分可能都是因海外资产的增值而产生的海外收入。而每一个加拿大的税务居民所拥有的海外资产就是计算这种海外收入的依据和基础,所以,政府才需要大家申报海外资产。站在申报人这个角度来说,只有正确申报了海外资产,将来在将海外资产转移到加拿大时才不会产生税务上的纠纷和麻烦。如果您该报的海外资产没有报,将来在您将其转移进来时又不能说明其来源,那么,就有可能被税局当作隐瞒未报收入而被要求补税并罚款。另外,海外资产数额的多少与应缴税额的多少并没有正比的关系,只有海外资产的增值才直接影响到应缴税数额。

误区之四:不需要申报的海外资产,以后也不用缴税。这也是不对的。例如,您在中国有一套房产但并没有用于出租而是用作自住,那么,即使这套房子的成本价在10万加元以上,你也并不需要申报。但当您将其变卖以后变成了现金存进了银行,您就需要申报了。如果变卖时产生了增值,您就需要向加拿大政府缴交资本增值税。

误区之五:申请移民时报了多少海外资产,以后就只能向税局报多少。其实,您在申请移民时向移民局申报的海外资产只是从达到移民的要求方面来考虑的,可能并不全面,但您在成为永久居民以后则需要全面申报。即使您申请移民时就全面申报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您的海外资产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您不应该将这两者等同起来。

误区之六:海外资产的申报表是纳税人拥有海外资产的依据。事实上,申报表上所申报的海外资产并不能作为您拥有多少海外资产的依据。当税局查税要求您说明某项海外资产的真实性时,您需要提供合理的原始凭证予以证明,但您在申报时并不需要主动提供这些凭证,而是要提前妥善准备好,以防被查。

误区之七:申报了海外资产就可以减少国税局查税的概率。其实,是否申报海外资产与国税局是否要查您的税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引发查税的因素可能有:一是电脑随机抽查选中 ,这种可能性很小 ;二是国税局根据可靠的线索和情报选中,包括他人的举报,还有移民局、海关或银行提供的信息和线索。 三是生活和消费方式与所报收入严重不相符的个人最容易引起查税。例如: 报税时报的是超低收入,全年领取全额补贴和政府福利,但住的是豪宅,开的是豪车,并大量投资房产或大量投资在税局联网的机构,这种情况最容易引起查税。但如果您在加拿大确实是低收入,上述消费或投资都是在使用移民前的资产(包括已一次性转移过来的资产和逐渐转移过来的海外资产),而这些资产已经如实申报了,而且也及时地缴交了资本增值税,那么,您也就完全可以安枕无忧了,并不需要担心被税局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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