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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道人老刀把子 提交日期:2005-8-11 14:37:00
__2004年,我联系到一个加拿大大学的博士后位置。以前从没有出国过,所以既兴奋又有些许紧张,虽然我在国内已经拿到了化学博士学位,但是化学或者说整个现代科学是起源于西方,自己一方面是去工作挣钱,检验自己的学识到底如何,另一方面是去学习和感受科学的氛围和精神。
到了那所大学,那里的中国人告诉我,这是加拿大最好的大学之一,除了多伦多大学,下来就属这所大学了,与多大并称,中国人常称他和多伦多大学是加拿大的清华北大。我的老板是一个犹太人,他给我的工作是光致变色的动力学研究,接着他以前一个硕士的工作,巧了,他的那个硕士刚好是中国北大毕业的。她当时在多伦多大学读博士。
一开始老板的一些言谈举动让我不痛快,他让我做的实验极其简单,说是我没有接受过西方教育。我虽然心里不痛快,但是他是老板,你只能证明给他看了。这种工作自然是小菜一碟,很快搞定,接着老板让我重复那个硕士的工作:酸在甲醇里对光致变色的影响。我一重复,不禁大惑不解:我所测到地反应方向和那个硕士是相反的!这不仅仅是速率上的差别了,连方向都是相反的!我虽然心里吃惊,但是还是仔细考察了自己的操作,又重复了几遍,我的结果是能重复的。只能考察试验了。这个实验首先用紫外光照射染料,使之开环显色,然后注射酸液,观察酸对质子化的染料闭环的速率的影响。我仔细阅读了这个组以前一个博士的工作,发现那个博士只用酸就使相同的染料在暗中全部开环了。从热力学平衡的角度,这个博士和这个硕士的工作是矛盾的!因为不管起始状态如何,相同条件下最终的平衡状态只有一个。这两位却一个得到开环状态,一个得到闭环状态。我心里有了底,我猜想由于使用的酸是强酸,那个北大学生把酸的备用溶液放置了很长时间,这样强酸酯化后酸的浓度自然降低了很多,这样她也就观察到了开环染料的闭环现象了。我一查文献,果然,实验用的三氟乙酸是个极强的酸,与甲醇的酯化反应是给大学生作的演示试验,相关文章发表在《化学教育杂志》(Journal of Chemical Education)上。我心里有点高兴,自己解决了一个问题,又有点幸灾乐祸:“你不是看不起我没有接受过西方教育么?可是看看你们的工作都是些什么?当时我借宿在一个博士后的宿舍,我在和他闲聊的时候还用开玩笑的口气漫不经心的说:“有可能这个老板的反应方向都搞错了。”对于他脸上闪过的担忧的表情我并未在意:科学最基本的是发现事实,这老板是西方人,这点常识不会没有的。
那个博士后比我早来这里两年,他的担心是有道理的。第一次和老板讨论工作,他就大怒质问我做的是什么东西,我说是重复你的学生的工作,但是反应方向截然相反。他说你这是户做嘛,问我:那你说你的工作说明了什么?我一直以为西方人都是理智的,但头一次讨论工作就碰上这种气氛,还真有些慌乱。我压住心慌,说,在这个条件下,我观察到的是染料开环,光照并没有使染料全部开环,酸使它继续开环。老板简直要气疯了,先是把我的报告挑剔一通,图应该怎样画啦,标题应该怎样写啦,等等等等,然后说要看我的实验纪录,下次讨论带着。第二次讨论,先把我的实验纪录大大挑剔一通,胡吹什么“做实验遵循欧洲传统,这个传统传到美国,而加拿大也遵循美国传统”。我的实验记录自然是不合传统了,所以接下来一个星期我先把自己的实验记录整理的符合美国传统。接下来的讨论,这老板总是跟我讨论什么报告的格式啦,字体的大小啦,全是这些无聊的内容,只要有一点他不顺眼就让我改,改完了下次再讨论。最后终于讨论工作本身了,他却总问我实验操作,这个他可挑不出我的毛病,每次都是废然而返。他根本不讨论他的学生可能犯错,因为他下了结论,只可能是我犯错。那段日子真是无聊透顶的日子,每天重复相同的实验。后来我复印了化学教育杂志的文章给他看了,我说:“三氟乙酸在甲醇里的酯化反应是绝对存在的。”他没有办法,相信了这个,但是仍然不相信染料会开环。我因为在那里的时间不长,说话不好太强硬,只好寄希望于他自己能明白过来,给我换个题目。可是在等待期间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彻底改变了对这个老板的看法,我决定主动出击,不能被动等待。
我们研究组和另一个研究组每个星期都有一个共同组会(Group meeting),每次由一个学生或者博士后讲自己近期的工作进展。在等待期间,有一次是本组一个中国女孩来讲,她独自一个人移民至加拿大已经三四年了。她的题目是在高分子树脂小球上的光传递系统。她开始一直讲得很顺利,讲到一大半时,另一个组里的Scott提问到,“这高分子小球不能溶于任何有机溶剂是吗?”她说,是啊。Scott接着问:“我记得一般检测能量传递都是在溶液里面,你这样最后检测手段是什么?”那女孩本来很紧张,听到这个问题一下子愣在那里,什么话也没有了,估计脑子一片空白了。这时大家有的面面相觑,有的就看着我的老板,学生不知道,老板应该高明一些吧。老板开口了,慢条斯理却让我目瞪口呆:“是啊,Sammy,(那女孩的英文名字)你想没有想过最后如何检测光传递效率啊?”那女孩本来就答不上来,这下更是呆在前台,情形非常尴尬。我一看这个老板实在是无耻的可以,赶紧开口解围:“我觉得不一定非要在溶液里才能检测,你可以把你的产物做到某些高分子材料里面,比如有机玻璃,然后作成薄膜(film),不就能检测了?”老板先是情不自禁地说:“薄膜,是个好主意呀。Film, it’s a good idea.” 马上他醒过神来,开始大谈特谈什么和施乐公司的合作,“你们知道工业界的人,他们是不检测溶液里的情况的,他们直接就做成薄膜,应用性很强啊。”这时候他又什么都想起来了。让我又可气又可笑的是那个中国女孩,报告圆满解围,她非常兴奋,下来以后向我不住口地夸赞Scott是多么的聪明,而老板是多么渊博。我冷笑着问她:“你不觉得这个老板很无耻吗?”她一下子失去了兴奋劲,勉强承认了。我心说:“你对我没有一个谢字倒也罢了,这种赞扬老板渊博的话你却如何能说出口?你是他无耻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呀。”
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了这个老板是那种死要面子死不要脸的人。他的想法是:他是教授。所以不能有一点点错误和疏漏,即使有,那也全是别人的。在组会上的提问,他不知道怎么解决问题也就罢了,但是对中国女孩落井下石,可是为了自己的教授面子的无耻行为,只要他成为提问者,他就摆脱了被提问的状态,他才不会顾忌那个女孩会有多么困难呢。我的工作他怕是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所以一直找碴,不讨论工作。他想通过这些找茬让我屈服,我承认自己错了,他才达到目的。可是那个错误实在是太低级了,简直是白痴才能犯的错误,要让我说自己错了,简直就是让我承认自己根本就不是人,为了那点薪水出卖人格实在做不出来。现在我要主动,越等越被动,这杂种迟迟不讨论正题,越等他越能找到那些无聊的错误,他也越有借口说我拿钱不干活。
现在的情形是老板承认三氟乙酸的酯化反应,那是给大学生的演示试验,他脸皮再厚也不敢否定。但是他还是不认为自己的学生工作是错误的,仍然认为我是错的(这狗脑子就玩文字游戏是行家里手)。我在第二天马上给他一封email,提出改变实验设计,改变强酸为弱酸,或者改换溶剂以避免强酸的酯化反应。这样环境稳定了结果才有意义。而这在战略上对我也有好处,一者我提出设想,这也是工作,即使他不同意我的想法,那么问题也简单了,就是这个条件,我对还是他对,单挑,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团乱麻的局面正是他所喜欢的,因为他天时地利人和都占全了,只有他承认自己错了,我才有出路。
老板见了我的信,找我谈了一次,他冷冷地说我的想法是馊主意,(bad idea),他就是要在甲醇里,三氟乙酸作用下观察到染料的合环现象。他口气很难听,但是我耸了耸肩,跟这蠢驴计较这些正中他的下怀,只有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错了,我才赢了,口舌之争争的是地利人和,这些我一点优势都没有,而且向来也不习惯仗势欺人。他否定了建议,无所谓,在讨论真相的路上已经前进一步了,事情已然简单了。到时候这杂种就知道这是好主意还是馊主意了。我又重复了试验,照旧。接着我计划了自己的第二步行动计划:将结果拿到组会上讨论。本来离我讲还有两个月,但是下个礼拜轮到的阿拉伯小姑娘因为度假试验结果不多,所以不愿讲。我提出和她对调,小丫头高兴死了。我也很高兴,公之于众,让所有人来判断事情的真相,科学是让所有人来判断的,不是一个人说了就算的!不论谁来做都是一样的,科学不是巫术!我敢让任何人来重复我的试验,看看得到的是我的结果还是他的学生的结果!过了两天,阿拉伯小姑娘跑来告诉我说,老板对我们对调也说好。我心里一沉,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这个无耻的杂种一定不能对他有太高的期望值。果然下午他找我谈话来了。
一见面,先是扯了些蛋,问了工作,然后谈到组会。他一下子充满敌意,问道:“听说你和Daliah对调了?”我说是。他问:“那你打算讲些什么?”我说:“这些日子的工作。”他很阴险地说:“你去讲什么?你什么结果都没有!你的工作什么意义都没有!”他想触怒我,这狗杂种!我要是和他吵起来,他就是不把我赶出这个组,我也大大被动。我心里暗骂:“该死的犹太杂种!现在你先猖狂着,有你倒霉的日子!”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平静地说:“是呀,也许我的工作如您所言,但是现在工作卡在这里了,我想到组会上讲是想寻求一些建议,这样也许工作就能继续了,您也想工作继续下去吧。”这杂种肯定知道如果讲出去他会大丢面子,他现在否定我的借口已经是穷极无聊之余的无可奈何之举了。我则是要用众人的判断逼他承认我的工作。俩人都心知肚明,但是这种话谁也不能说到明面儿上,各自说着“官话”。说官话,对中国人可不是难事儿,何况我占着理呢。我的理由光明正大,这杂种竟然没词儿了。我还是蛮得意的,讨论工作时这个杂种总嘲笑我的英语,什么口音啦,什么遣词造句啦,没想到也有被我用英语说的没词儿的一天。他实在没有办法,只能耍赖:“我不让你去。I don’t let you present.”我耸了耸肩:“好吧。OK.”回头我告诉阿拉伯小姑娘:“准备你的报告吧,老板不让我作报告。”她大吃一惊:“为什么?”我说:“No reason, 没理由。”小姑娘人情世故极精熟,也极会演戏:“真奇怪呀。”
我这下心里有底了,这个杂种不敢让我跟人说我的工作,他早就知道自己错了!但是就是想圆谎!接下来的两个月我可要难受了,他肯定会找麻烦。果不其然,接着他找我“讨论工作”的频率大大增加。跟他讨论工作非常麻烦,什么都得准备:纸笔,报告,试验纪录,以及凡是你能想到的任何东西,因为他是一种挑刺的态度,我得在最短时间拿出相关材料,否则他就在旁边说一些很难听的怪话。而这杂种就是看中这一点,故意不和我约时间,每次都在我工作时找我“讨论”,他就是喜欢看我手忙脚乱,学术上他一败涂地,靠这个他才觉得自己是个教授。有一次我工作台附近没有纸笔,我找的时间就长了一点,他就怪声怪气地说:“我希望你在这里干活时出于好的意向。(Good will)”弄得我极恼火,我说:“什么叫Good will?我工作非常努力认真。。。。。。。”我还没有说完,这杂种抬屁股就走。他根本没想“讨论”只是要我出丑。讨论只是一个借口,脱裤子放屁而已。
这次事件是一个教训,这个杂种就利用我言语上的任何不恭敬来解决学术争执。什么他妈的西方精神,你只能证明他是正确伟大的,你若是证明他错了,什么无耻的招数都使得出来。这个杂种让我鄙视到底,但是我现在还不能就这么回国,不证明他错了,给他们一个耳光,他还以为我是怕了他了。忍得眼前一点闲气,将来狠狠给他一个耳光,让他当着人承认自己错了,那才叫解气,这是迟早的,他逃不了!从那以后他再说什么这类屁话,就真当他放屁,多捂点鼻子,不予理会。不过,他也有一次让我抓住痛脚,大大地出了回丑。
那是一次“工作讨论”,但是这一次他一上来就臭贬我的工作。他以为推迟我的组会报告会让他逃脱,但是我现在静静地等着那把刀一厘米一厘米地想他靠近,反倒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而他就象笼子里的老鼠,越是离挨刀的日子越近就越是慌乱。这一次显然他是失去理智了,一上来就语无伦次:“我的学生再差,她的工作也比你的强!你的工作没有任何意义!她得到了我们想要的结果!(The results we wanted)你的什么也不是!…….”就那么几句话,他翻来覆去说了二十多分钟,就一个意思:我就是错了,没有理由,因为他找不出理由。我听着,心里开始大笑:“你们想要的结果?狗杂种,你也配谈科学?”等他停下来,我说:“你的学生也许了不起,但工作首先得确定真假对错吧。”他狂怒地说:“你不要和我争论(argue)!”我平静地说:“我没和你争论,是讨论。 I’m not arguing, but discussing.”这下他干脆把头往另一边一扭,一言不发。这样僵持了两分钟,我心说跟这个王八蛋没法讲理,我可不能这样一直耗着呀,这里是他的一亩三分地,最后肯定我吃亏呀。我换了一种结束讨论的口气说:“那我下一步干什么工作呀。”他点着一张纸说:“重复这两个实验,直到得到…….”正好这时候他抬起头来,看到我双眼正静静地,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说“我们想要的结果”!“The results we wanted”!他一下子张口结舌呆在那里。我不错眼珠越来越狠地盯住他,也不说话,这样足有三四分钟。而他完全乱了阵脚,竟然就那么张口结舌地呆站了三四分钟,整个办公室静得连掉根针都能听见。我觉得自己占足了上风,才冷冷地把他的话接完:“The results we wanted.”最后一个单词的音调略微扬起,听起来又象提问,又象嘲讽,但是又不夸张,让他抓不住把柄,发挥绝对完美!这蠢驴已经完全乱了阵脚,眼睛一逃脱控制,立刻四下乱扫,再也不敢看我。听到我的话,他赶忙说:“No, en------the best results.(最好的结果)”我在暗中把肚子都笑疼了,可是明面上还不能流露出来。在和他道别之后,我快步走出办公室,在大厅里放声大笑。这杂种终于意识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实在太荒谬,但是急切之间又不知道怎么改口,若改口则是认错,要让他在中国人面前承认自己错了,杀了他也不干;但是那句“我们想要的结果”他脸皮再厚也再说不出口了。他张口结舌就是意识到,我早就听出这句话何其可笑了,最糟糕的不是“他是蠢驴”这个事实,而是我早就意识到他是蠢驴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科学工作最基本是发现事实,成绩是下一步的事情。我在那个组里干了一年,发现那个组十年来关于这方面的研究都是错的!但是居然硕士和博士的文凭就这样发下来了!我回来告诉自己的朋友,朋友大笑:“原来外国人也有混日子的!”我也想要成绩,但是头上三尺有神明,昧着良心说假话却干不来。
这些老外若只是愚蠢也就罢了,但是他们无耻之极。他们不说,但是行为里外显示了他们的想法:你身为中国人就是比西方人愚蠢,没有理由。他们从来不去想自己可能犯错,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中国人!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错了,就把所有的错都推到以前北大学生的身上。这种人叫他杂种应该不过分。
我在那里一年,可能运气不好吧,碰到的老外几乎全是很蠢的。倒是中国的教授我还没有碰到无耻到这种地步的。
__2004年,我联系到一个加拿大大学的博士后位置。以前从没有出国过,所以既兴奋又有些许紧张,虽然我在国内已经拿到了化学博士学位,但是化学或者说整个现代科学是起源于西方,自己一方面是去工作挣钱,检验自己的学识到底如何,另一方面是去学习和感受科学的氛围和精神。
到了那所大学,那里的中国人告诉我,这是加拿大最好的大学之一,除了多伦多大学,下来就属这所大学了,与多大并称,中国人常称他和多伦多大学是加拿大的清华北大。我的老板是一个犹太人,他给我的工作是光致变色的动力学研究,接着他以前一个硕士的工作,巧了,他的那个硕士刚好是中国北大毕业的。她当时在多伦多大学读博士。
一开始老板的一些言谈举动让我不痛快,他让我做的实验极其简单,说是我没有接受过西方教育。我虽然心里不痛快,但是他是老板,你只能证明给他看了。这种工作自然是小菜一碟,很快搞定,接着老板让我重复那个硕士的工作:酸在甲醇里对光致变色的影响。我一重复,不禁大惑不解:我所测到地反应方向和那个硕士是相反的!这不仅仅是速率上的差别了,连方向都是相反的!我虽然心里吃惊,但是还是仔细考察了自己的操作,又重复了几遍,我的结果是能重复的。只能考察试验了。这个实验首先用紫外光照射染料,使之开环显色,然后注射酸液,观察酸对质子化的染料闭环的速率的影响。我仔细阅读了这个组以前一个博士的工作,发现那个博士只用酸就使相同的染料在暗中全部开环了。从热力学平衡的角度,这个博士和这个硕士的工作是矛盾的!因为不管起始状态如何,相同条件下最终的平衡状态只有一个。这两位却一个得到开环状态,一个得到闭环状态。我心里有了底,我猜想由于使用的酸是强酸,那个北大学生把酸的备用溶液放置了很长时间,这样强酸酯化后酸的浓度自然降低了很多,这样她也就观察到了开环染料的闭环现象了。我一查文献,果然,实验用的三氟乙酸是个极强的酸,与甲醇的酯化反应是给大学生作的演示试验,相关文章发表在《化学教育杂志》(Journal of Chemical Education)上。我心里有点高兴,自己解决了一个问题,又有点幸灾乐祸:“你不是看不起我没有接受过西方教育么?可是看看你们的工作都是些什么?当时我借宿在一个博士后的宿舍,我在和他闲聊的时候还用开玩笑的口气漫不经心的说:“有可能这个老板的反应方向都搞错了。”对于他脸上闪过的担忧的表情我并未在意:科学最基本的是发现事实,这老板是西方人,这点常识不会没有的。
那个博士后比我早来这里两年,他的担心是有道理的。第一次和老板讨论工作,他就大怒质问我做的是什么东西,我说是重复你的学生的工作,但是反应方向截然相反。他说你这是户做嘛,问我:那你说你的工作说明了什么?我一直以为西方人都是理智的,但头一次讨论工作就碰上这种气氛,还真有些慌乱。我压住心慌,说,在这个条件下,我观察到的是染料开环,光照并没有使染料全部开环,酸使它继续开环。老板简直要气疯了,先是把我的报告挑剔一通,图应该怎样画啦,标题应该怎样写啦,等等等等,然后说要看我的实验纪录,下次讨论带着。第二次讨论,先把我的实验纪录大大挑剔一通,胡吹什么“做实验遵循欧洲传统,这个传统传到美国,而加拿大也遵循美国传统”。我的实验记录自然是不合传统了,所以接下来一个星期我先把自己的实验记录整理的符合美国传统。接下来的讨论,这老板总是跟我讨论什么报告的格式啦,字体的大小啦,全是这些无聊的内容,只要有一点他不顺眼就让我改,改完了下次再讨论。最后终于讨论工作本身了,他却总问我实验操作,这个他可挑不出我的毛病,每次都是废然而返。他根本不讨论他的学生可能犯错,因为他下了结论,只可能是我犯错。那段日子真是无聊透顶的日子,每天重复相同的实验。后来我复印了化学教育杂志的文章给他看了,我说:“三氟乙酸在甲醇里的酯化反应是绝对存在的。”他没有办法,相信了这个,但是仍然不相信染料会开环。我因为在那里的时间不长,说话不好太强硬,只好寄希望于他自己能明白过来,给我换个题目。可是在等待期间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彻底改变了对这个老板的看法,我决定主动出击,不能被动等待。
我们研究组和另一个研究组每个星期都有一个共同组会(Group meeting),每次由一个学生或者博士后讲自己近期的工作进展。在等待期间,有一次是本组一个中国女孩来讲,她独自一个人移民至加拿大已经三四年了。她的题目是在高分子树脂小球上的光传递系统。她开始一直讲得很顺利,讲到一大半时,另一个组里的Scott提问到,“这高分子小球不能溶于任何有机溶剂是吗?”她说,是啊。Scott接着问:“我记得一般检测能量传递都是在溶液里面,你这样最后检测手段是什么?”那女孩本来很紧张,听到这个问题一下子愣在那里,什么话也没有了,估计脑子一片空白了。这时大家有的面面相觑,有的就看着我的老板,学生不知道,老板应该高明一些吧。老板开口了,慢条斯理却让我目瞪口呆:“是啊,Sammy,(那女孩的英文名字)你想没有想过最后如何检测光传递效率啊?”那女孩本来就答不上来,这下更是呆在前台,情形非常尴尬。我一看这个老板实在是无耻的可以,赶紧开口解围:“我觉得不一定非要在溶液里才能检测,你可以把你的产物做到某些高分子材料里面,比如有机玻璃,然后作成薄膜(film),不就能检测了?”老板先是情不自禁地说:“薄膜,是个好主意呀。Film, it’s a good idea.” 马上他醒过神来,开始大谈特谈什么和施乐公司的合作,“你们知道工业界的人,他们是不检测溶液里的情况的,他们直接就做成薄膜,应用性很强啊。”这时候他又什么都想起来了。让我又可气又可笑的是那个中国女孩,报告圆满解围,她非常兴奋,下来以后向我不住口地夸赞Scott是多么的聪明,而老板是多么渊博。我冷笑着问她:“你不觉得这个老板很无耻吗?”她一下子失去了兴奋劲,勉强承认了。我心说:“你对我没有一个谢字倒也罢了,这种赞扬老板渊博的话你却如何能说出口?你是他无耻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呀。”
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了这个老板是那种死要面子死不要脸的人。他的想法是:他是教授。所以不能有一点点错误和疏漏,即使有,那也全是别人的。在组会上的提问,他不知道怎么解决问题也就罢了,但是对中国女孩落井下石,可是为了自己的教授面子的无耻行为,只要他成为提问者,他就摆脱了被提问的状态,他才不会顾忌那个女孩会有多么困难呢。我的工作他怕是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所以一直找碴,不讨论工作。他想通过这些找茬让我屈服,我承认自己错了,他才达到目的。可是那个错误实在是太低级了,简直是白痴才能犯的错误,要让我说自己错了,简直就是让我承认自己根本就不是人,为了那点薪水出卖人格实在做不出来。现在我要主动,越等越被动,这杂种迟迟不讨论正题,越等他越能找到那些无聊的错误,他也越有借口说我拿钱不干活。
现在的情形是老板承认三氟乙酸的酯化反应,那是给大学生的演示试验,他脸皮再厚也不敢否定。但是他还是不认为自己的学生工作是错误的,仍然认为我是错的(这狗脑子就玩文字游戏是行家里手)。我在第二天马上给他一封email,提出改变实验设计,改变强酸为弱酸,或者改换溶剂以避免强酸的酯化反应。这样环境稳定了结果才有意义。而这在战略上对我也有好处,一者我提出设想,这也是工作,即使他不同意我的想法,那么问题也简单了,就是这个条件,我对还是他对,单挑,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团乱麻的局面正是他所喜欢的,因为他天时地利人和都占全了,只有他承认自己错了,我才有出路。
老板见了我的信,找我谈了一次,他冷冷地说我的想法是馊主意,(bad idea),他就是要在甲醇里,三氟乙酸作用下观察到染料的合环现象。他口气很难听,但是我耸了耸肩,跟这蠢驴计较这些正中他的下怀,只有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错了,我才赢了,口舌之争争的是地利人和,这些我一点优势都没有,而且向来也不习惯仗势欺人。他否定了建议,无所谓,在讨论真相的路上已经前进一步了,事情已然简单了。到时候这杂种就知道这是好主意还是馊主意了。我又重复了试验,照旧。接着我计划了自己的第二步行动计划:将结果拿到组会上讨论。本来离我讲还有两个月,但是下个礼拜轮到的阿拉伯小姑娘因为度假试验结果不多,所以不愿讲。我提出和她对调,小丫头高兴死了。我也很高兴,公之于众,让所有人来判断事情的真相,科学是让所有人来判断的,不是一个人说了就算的!不论谁来做都是一样的,科学不是巫术!我敢让任何人来重复我的试验,看看得到的是我的结果还是他的学生的结果!过了两天,阿拉伯小姑娘跑来告诉我说,老板对我们对调也说好。我心里一沉,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这个无耻的杂种一定不能对他有太高的期望值。果然下午他找我谈话来了。
一见面,先是扯了些蛋,问了工作,然后谈到组会。他一下子充满敌意,问道:“听说你和Daliah对调了?”我说是。他问:“那你打算讲些什么?”我说:“这些日子的工作。”他很阴险地说:“你去讲什么?你什么结果都没有!你的工作什么意义都没有!”他想触怒我,这狗杂种!我要是和他吵起来,他就是不把我赶出这个组,我也大大被动。我心里暗骂:“该死的犹太杂种!现在你先猖狂着,有你倒霉的日子!”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平静地说:“是呀,也许我的工作如您所言,但是现在工作卡在这里了,我想到组会上讲是想寻求一些建议,这样也许工作就能继续了,您也想工作继续下去吧。”这杂种肯定知道如果讲出去他会大丢面子,他现在否定我的借口已经是穷极无聊之余的无可奈何之举了。我则是要用众人的判断逼他承认我的工作。俩人都心知肚明,但是这种话谁也不能说到明面儿上,各自说着“官话”。说官话,对中国人可不是难事儿,何况我占着理呢。我的理由光明正大,这杂种竟然没词儿了。我还是蛮得意的,讨论工作时这个杂种总嘲笑我的英语,什么口音啦,什么遣词造句啦,没想到也有被我用英语说的没词儿的一天。他实在没有办法,只能耍赖:“我不让你去。I don’t let you present.”我耸了耸肩:“好吧。OK.”回头我告诉阿拉伯小姑娘:“准备你的报告吧,老板不让我作报告。”她大吃一惊:“为什么?”我说:“No reason, 没理由。”小姑娘人情世故极精熟,也极会演戏:“真奇怪呀。”
我这下心里有底了,这个杂种不敢让我跟人说我的工作,他早就知道自己错了!但是就是想圆谎!接下来的两个月我可要难受了,他肯定会找麻烦。果不其然,接着他找我“讨论工作”的频率大大增加。跟他讨论工作非常麻烦,什么都得准备:纸笔,报告,试验纪录,以及凡是你能想到的任何东西,因为他是一种挑刺的态度,我得在最短时间拿出相关材料,否则他就在旁边说一些很难听的怪话。而这杂种就是看中这一点,故意不和我约时间,每次都在我工作时找我“讨论”,他就是喜欢看我手忙脚乱,学术上他一败涂地,靠这个他才觉得自己是个教授。有一次我工作台附近没有纸笔,我找的时间就长了一点,他就怪声怪气地说:“我希望你在这里干活时出于好的意向。(Good will)”弄得我极恼火,我说:“什么叫Good will?我工作非常努力认真。。。。。。。”我还没有说完,这杂种抬屁股就走。他根本没想“讨论”只是要我出丑。讨论只是一个借口,脱裤子放屁而已。
这次事件是一个教训,这个杂种就利用我言语上的任何不恭敬来解决学术争执。什么他妈的西方精神,你只能证明他是正确伟大的,你若是证明他错了,什么无耻的招数都使得出来。这个杂种让我鄙视到底,但是我现在还不能就这么回国,不证明他错了,给他们一个耳光,他还以为我是怕了他了。忍得眼前一点闲气,将来狠狠给他一个耳光,让他当着人承认自己错了,那才叫解气,这是迟早的,他逃不了!从那以后他再说什么这类屁话,就真当他放屁,多捂点鼻子,不予理会。不过,他也有一次让我抓住痛脚,大大地出了回丑。
那是一次“工作讨论”,但是这一次他一上来就臭贬我的工作。他以为推迟我的组会报告会让他逃脱,但是我现在静静地等着那把刀一厘米一厘米地想他靠近,反倒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而他就象笼子里的老鼠,越是离挨刀的日子越近就越是慌乱。这一次显然他是失去理智了,一上来就语无伦次:“我的学生再差,她的工作也比你的强!你的工作没有任何意义!她得到了我们想要的结果!(The results we wanted)你的什么也不是!…….”就那么几句话,他翻来覆去说了二十多分钟,就一个意思:我就是错了,没有理由,因为他找不出理由。我听着,心里开始大笑:“你们想要的结果?狗杂种,你也配谈科学?”等他停下来,我说:“你的学生也许了不起,但工作首先得确定真假对错吧。”他狂怒地说:“你不要和我争论(argue)!”我平静地说:“我没和你争论,是讨论。 I’m not arguing, but discussing.”这下他干脆把头往另一边一扭,一言不发。这样僵持了两分钟,我心说跟这个王八蛋没法讲理,我可不能这样一直耗着呀,这里是他的一亩三分地,最后肯定我吃亏呀。我换了一种结束讨论的口气说:“那我下一步干什么工作呀。”他点着一张纸说:“重复这两个实验,直到得到…….”正好这时候他抬起头来,看到我双眼正静静地,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说“我们想要的结果”!“The results we wanted”!他一下子张口结舌呆在那里。我不错眼珠越来越狠地盯住他,也不说话,这样足有三四分钟。而他完全乱了阵脚,竟然就那么张口结舌地呆站了三四分钟,整个办公室静得连掉根针都能听见。我觉得自己占足了上风,才冷冷地把他的话接完:“The results we wanted.”最后一个单词的音调略微扬起,听起来又象提问,又象嘲讽,但是又不夸张,让他抓不住把柄,发挥绝对完美!这蠢驴已经完全乱了阵脚,眼睛一逃脱控制,立刻四下乱扫,再也不敢看我。听到我的话,他赶忙说:“No, en------the best results.(最好的结果)”我在暗中把肚子都笑疼了,可是明面上还不能流露出来。在和他道别之后,我快步走出办公室,在大厅里放声大笑。这杂种终于意识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实在太荒谬,但是急切之间又不知道怎么改口,若改口则是认错,要让他在中国人面前承认自己错了,杀了他也不干;但是那句“我们想要的结果”他脸皮再厚也再说不出口了。他张口结舌就是意识到,我早就听出这句话何其可笑了,最糟糕的不是“他是蠢驴”这个事实,而是我早就意识到他是蠢驴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科学工作最基本是发现事实,成绩是下一步的事情。我在那个组里干了一年,发现那个组十年来关于这方面的研究都是错的!但是居然硕士和博士的文凭就这样发下来了!我回来告诉自己的朋友,朋友大笑:“原来外国人也有混日子的!”我也想要成绩,但是头上三尺有神明,昧着良心说假话却干不来。
这些老外若只是愚蠢也就罢了,但是他们无耻之极。他们不说,但是行为里外显示了他们的想法:你身为中国人就是比西方人愚蠢,没有理由。他们从来不去想自己可能犯错,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中国人!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错了,就把所有的错都推到以前北大学生的身上。这种人叫他杂种应该不过分。
我在那里一年,可能运气不好吧,碰到的老外几乎全是很蠢的。倒是中国的教授我还没有碰到无耻到这种地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