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苍白的纸鸟(长篇小说)

拥抱,辛苦,工作要紧,俺知道你自觉,不逼你了,只要心系读者就中了。。。俺还是。。。惦记。。。
 
十五

那天我并没有完全失去知觉,我只是因为失血过多而处在半昏迷状态,时而清醒时而昏睡。我记得倒在地板上的时候连带撞翻了身边的椅子,椅子像面口袋一样地沉闷地倒在我的身上。在记忆里我缓慢的像慢动作镜头一样倒在地上,先是膝盖着地,然后是右胳膊,然后是肩膀和头部。教室的屋顶在我眼前旋转起来,像是游乐场里的木马。躺在血泊里,我的头脑依然在清醒着,睁着眼看着胳膊上的动脉在不停地往外泉涌似的喷血,血像拧开的自来水龙头一样不断从身体里涌出来,瞬间就喷了我一身一地。我只觉得胳膊上一阵麻苏苏的,很奇怪没有剧痛的感觉。我的头发上沾满了血,身上的衬衫也到处是血,显得脏兮兮的。在血泊中我产生了一种幻觉,好象是躺在秋天的一个山坡上,身下是一片松软的火红火红的落叶,身边坐着的是颐和园女孩,她正俯过身来吻我。我伸出手想去拥抱她,胳膊只伸到一半就被班主任抓住了。班主任抓住我的手腕,试图用手堵住伤口,但是血从班主任的粗大的手指之间流了出来,转瞬之间班主任的手上全流满了粘稠的血。班主任用另一只手使劲儿掐住我的胳膊上端的动脉,想把血从那里给阻住。校长情急之下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窗口前,抓起了窗口下面一个挂钩上挂着的一条白色洗脸毛巾,他用毛巾缠着我的胳膊,在伤口上面一点的地方打了一个结。班主任掐住我的胳膊,校长使劲勒紧毛巾,毛巾转瞬之间就被血浸透,变成了紫红色。我无力的看着他们在紧张的给我止血,觉得他们的表情和动作都很滑稽可笑。有人从门口跑了进来,我听见校长急促的声音:快,叫司机,把他马上送医院去。

更多的人涌进校长办公室来,他们站在我周围,不知所措地围着我看着,一边打听出了什么事儿,一边好奇地看着我。我们的体育老师从门口冲了进来,他身高马大,身体强壮,臂力很大。体育老师分开围观的人,一只手抄起我的脖子,一只手抬着我的腿,把我抱起来往门外走。屋内的人纷纷让开道,一边看着他抱着我往楼外走去,一边叽叽喳喳的交头接耳着。他抱我出去的时候,正是课间休息的时候,楼道里到处都是从教室跑出来的学生。学生们站在一边,好奇地看着,脸上带着激动的神情,看着我身上的被血殷透的衬衫和滴在楼道里的斑斑血迹。有一个大个子学生跑过来帮着体育老师抬着我,其余的学生跟在体育老师后面从校门走了出来。太阳的金色光线从门口的老榆树的枝杈中间洒了下来,照得体育老师脸上和身上亮一块暗一块。一阵秋风吹过来,像是吹进了我的血管里,吹得我的胳膊很痛。操场上人不多,教学楼上的几扇窗户打开了,有人从窗户里探出头来,向下喊着什么。阳光晃着我的眼,我脸色苍白,手无力地垂着,被体育老师和大个子学生给抬上了一辆学校的车,车向着附近的一个医院疾驰而去。体育老师在车窗里伸出头,不断对着路上挡道的行人和车辆喊着什么。在车的颠簸中我闭上了眼睛,沉沉睡去。

从医院醒来的时候,我睁开眼,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我母亲坐在我的病床边。她的眼角上多了些皱纹,头发上多了几丝白发,穿着单位里的工作服,好像没来得及换衣服就到医院里来了。我的腕子上缠着绷带,胳膊上打着点滴,在床上动弹不得。她看见我睁开了眼睛,手放在了我的额头上,眼泪吧嗒叭嗒的往下掉,滴到了我的胳膊上,滚烫滚烫的。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她是真心的心疼我,看着她脸上所起的皱纹和因幸苦操劳而消瘦了的脸庞,觉得很对不起她,很后悔不应该那么冲动,就努力抬起头,对我母亲说:

妈,您别哭,是我不对,以后我不这样了。
知道不对就好。母亲抹着眼泪说。只要还活着就行。

我后来知道,当学校给我母亲打电话告诉她我在医院里的时候,她当时震惊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站都站不起来了。

你傻啊?母亲看着我责备说。干嘛要伤害自己?从小养你这么大多不容易啊。好不容易盼着你长大了,该上大学了,你不为自己想,也不为我想一想吗?
是我不好,我对母亲诚心诚意的承认错误说。当时没想,就是一激动。以后我不做这种傻事儿了。

母亲带着眼泪的脸笑了,她给我从旁边的小床头柜子上端来一碗粥,让我喝了下去,然后端来了各种各样的好吃的,好像吃了这些下去什么就都好了一样。为了让母亲高兴一些,我虽然没有胃口,还是吃了很多东西。我看着母亲,觉得她一下变得苍老了许多,声音也变得沙哑了。从跟父亲离异后,家里的生活的担子就承担在了她一个人的肩膀上,她每天下班做完饭之后,尽管很疲累,还是在家里做这做那,我怎么好还给她增添负担呢?

我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

这一个星期里我经常半夜在病房里醒来,独自发呆。屋里黑漆漆的,只有月光静静的照着白色的被单。从窗口望出去,天上没有星光,月亮在天空映照着稀疏的薄云,周围有一大圈黄色的光圈。望着月亮我觉得口渴得要命,想喝水。现在终于一切都静下来了,夜色静寂得可怕,医院外的白天十分喧闹的街道在半夜里已经没有人声,黑色的树木在窗外沉寂着,一言不语。偶尔有救护车驶过,响着笛声驶进医院的前门。我躺在病床上,睁着两只眼睛看着黑暗,心里怀恋着我的小阁楼。在这个喧闹的城市的角落里,我只喜欢我的小阁楼,这个小小的茧。我想抽一根烟,但是我没有烟,一根都没了,我的烟都在家里。我平躺在小床上,看着月光缓缓在病房的水泥地板上移动,光影移动得真慢,比蜗牛爬行还慢。我觉得我也变成了一只蜗牛,在月光下躲在一个灰色的壳子里睡觉,梦中被孤独的露水滴醒。

我躺在床上,倾听着暗夜里月亮流下来的透明的光水坠落在地上的回声,看着病房里吊着输液管的架子在夜色中的显现出来的朦胧的轮廓,想起颐和园女孩来。她现在在干什么呢?是不是也像我一样醒着,在寂静的夜里难以入眠?黑暗中,一片叶子在窗外无声地飘落下来,在月光里留下了一个黑影,像是一声叹息一样的消失了。我注视着落叶消失的地方,像是听到了它落在地上,被风吹动的沙沙声。在黑夜里我想着她的面容,我伸出手去想搂住她,但是手里抓住的只是空气。一股强烈的忧伤袭来,我把脸埋入被单,不想呼吸,被单上是一股医院的消毒水味。

颐和园女孩失去了踪迹。她没有到医院里来过。我想,她家里一定采取了措施,不让她得到任何机会和借口跑出来见我。我知道她心里一定也很难受,在夜里醒来的时候心里也一定在流泪。我想每一天她一定也会想起我。我一遍一遍的回忆跟她在一起的时光,一遍遍的回忆每一个细节,回忆她的话语,她的面容,她的一举一动。那是多么甜蜜和美好的时光啊。

出院后我回到了家里,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躺着或者坐在小阁楼上。外面秋天的天空无比晴朗和凉爽,正是一年之中最美好的季节,阳光明媚,天空上开满了云的花朵。我闷坐在小阁楼上,黯然神伤的听着秋风的歌,看着落叶从窗前飘过。看到落叶我就想起抄在日记本上的一句话,“如果问我思念有多重,不重的,象一座秋山的落叶。”

在家里养病的日子里,我每天都在想起她,很多遍的想起她。见不到她,我的心里有一种无法排遣的痛,这种痛无时无刻不在咬蚀着我的心。原来的每天相见,朝夕相处的日子,转眼已成了过去。在黑夜里,这种痛苦就更加难受,让生命充满了折磨。但是,我不想再做什么让母亲伤心的事儿了。有句话叫“你爱的人伤你最深”。我觉得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对于你不在乎的人,他们可以伤到你,但是那种伤是过去就忘的,很容易治愈的。但是你爱的人,你不会忘记掉,那种伤是无法愈合的伤口,经常会不论何时何地的痛起来。喜欢上一个人容易,但是真心爱上一个人不容易。正因为不容易,所以当不得不分手的时候,那种痛彻心扉的伤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出来。

其实我不是一个厌世的人。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里的一切美好的事物。旖旎的风景,漂亮的女孩,精美的食品,舒适的房间,动人的电影,好看的书籍,等等等等,这一切我都喜欢。但是这一切都抵不上我爱的那个人。当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最无味的食品我都会吃的津津有味,最破旧的街道都变得有情调,最凌乱的房间都显得温馨,最无聊的电影都变得吸引人。只要我跟她在一起,世上的一切都变得如此美好,美好得让我留恋不舍。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充满了快乐,每一分钟都让我珍惜。这个世界上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有她。正因为如此,当她不得不离开我的时候,我的心彻底的碎了,像是高脚杯掉到了地上,碎得一地碎渣,碎得无法还原。

一个月后我回到了学校。学校并没有把我给开除,他们有些害怕,怕出了什么事情他们无法承担得起责任,于是校长让班主任通知我母亲,我在家养病一个月后可以回去上课。

我第一次走进班里的时候,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个外星人一样。我抬眼习惯性地扫视了一下颐和园女孩通常坐的座位,那上面空空的,什么都没有。没有书本,没有笔,没有书包,没有人。我知道,他们把颐和园女孩给调到了另外一个班,不让我跟她在一个班,而且要求我同意不再跟颐和园女孩单独在一起。他们说这是颐和园女孩家长的最低要求,没有商量的余地。我母亲替我答应了学校的要求。

其实,我跟她在不在一班已经无所谓了。我回到学校的时候,她父母已经把她给转学到另外一所学校去了。学校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转走的是哪所学校。他的父母采取了一切措施不让我有任何机会能再一次见到她。我想,经过这一次之后,她也一定不想在这所学校接着上学了。学校里流传的那些小道消息和流言蜚语足够让她抬不起头来,那些八卦会毁掉她。

颐和园女孩离开我们学校之后,在我的眼里,北京这个诺大的城市变成了撒哈拉沙漠。那些在城里为了生计忙忙碌碌奔走的千百万人像是沙漠里随风扬起的与我无关的沙粒。一阵沙尘暴起来,我被笼罩在沙暴之中,但是我确感觉孤独得要命,形单影只。我想唯一能找到她的办法是到她家附近的汽车站去等她,但是,即使见到了她,又能怎样呢?也许经过这一个月,她心里的创伤已经平息了很多,我又何必去把重新揭开她心里的创痛呢?我无法带她走,她离不开她的父母,我也离不开家,我们都是学生,无法自己谋生,我再见了她,也只是增加痛苦而已,而且要是让她父母发现了,会给她带来更大的麻烦。我本来已经给她带来很大的麻烦了。

那以后的日子里,我总是无法快乐起来。我心里觉得特别郁闷,无论做什么都无精打采。母亲看见我这样很心疼,有一次她的单位发电影票,是卓别林的《大马戏团》,她把电影票给我,让我去看电影。我坐在电影院里,看着卓别林扮演的流浪汉在马戏团里不经心的引起观众大笑,我也跟着电影院里的人傻乐,心里却在流泪。回到家里,母亲问我电影好不好,我说挺好的,是一部很滑稽的片子。我想我难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自从在校长办公室最后见到那一面后,我就一直没有再见到她,不知道她怎么样了。这样的打击,对于她来说也许是更难受,更严重。我不知道她这些日子是怎么熬过的,心灵的悲苦是无药可医的。每天无论做什么,无论是看书,写作业,做习题,吃饭,看电视,或者跟母亲说话,我总会无缘无故的想起她来,即使在黑夜里抽烟,也会想起她跟我一起吸烟的情景。烟从我的身体里穿过,辛辣的气体笼罩住我,让我无处逃遁。

寂寞陪伴着我在小阁楼上度过一个个无眠之夜。如今我张开双手,抱不到她,只能抱到自己。每天晚上,我都祈祷能在梦里见到她。我躺在小阁楼看着窗外,窗棂把把夜空切割成一个一个的小方块,像是梵高的画《星夜》。黄色的星星纠缠着回旋在深蓝色的夜空里,皎洁的月亮也成了桔黄色的漩涡,骚动的黑云不安的移动着,一切都是世界末日一样的烦闷。天上一条条绵长的黑色的云层 交叠在一起,压得我心里透不过气来。秋风把我的心情吹得冰凉,像是冰箱里刚拿出来的冰块。蓝色的秋风吹落了红透了的树叶,但是吹不走我灰色的烦恼,我逐渐憔悴成一片黑色的落叶,在寂静的夜里躺在风中枯干。

那天我在小阁楼上收拾书,看到了一本书里夹着她送给我的用颐和园的红叶做的书签。那是前不久她才送给我的。那片深红的黄栌叶子被压得平平整整的加在书的扉页里,深棕色的叶茎爬行在叶面上,干枯的红叶背面有两个英文字母,那是我们两个的姓的缩写,旁边还有一个大写的L,代表着Love。看到这个书签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她。我的喉咙里想哭,但是我母亲正在小阁楼的楼梯下走过,我不能哭出来。我抚摸着火红的黄栌树叶,就好象抚摸到了她的嘴唇。我举起树叶做的书签,轻轻地亲吻了一下,她的嘴唇是干干的,失去了血色和湿润。我把它放回到书里,把书合上。在灰涩和幽暗的小阁楼上,我把书小心翼翼的放在了一个抽屉里的最底层,用锁把抽屉的门锁上。我躺回到床上,关上灯,继续看着窗外的星空,用目光把悲伤刻在每一颗遥远的星星上。我觉得浑身疲倦,像是病了一样想好好睡一觉。我闭上眼,希望过去的一切能变得遥远和模糊起来,但是她的身影和声音总是那么清晰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半夜里我终于忍不住,用枕头堵住嘴,泪水打湿了枕巾。
 
看这篇小说就好像自己又回到少年时代,种种奇妙说不清的感觉和情怀都让拥抱给写出来了,这就是俺每天都来,直到看到更新才舒一口气,然后有接着惦记下一次的原因。拥抱别有压力啊,要是能印出来你一定得给俺一本,等俺老了,快忘记一切的时候,每天坐在后院的树荫下,看一段,再回忆回忆,打发俺最后的美好时光。。。。哈哈哈。。
 
格子老年生活都已经有规划了, ... ...
 
第三章 小城



在国外的这个小城里,我喜欢在傍晚的时候去看鸽子,看鸽子在夕阳中悲伤地跳跃。这个小城市里有很多鸽子。白色的鸽子,灰色的鸽子,杂色的鸽子。它们在downtown的步行街上到处闲逛。青黑色的石板。一级级的石阶。落日余辉的傍晚。灿黄的枫叶树。成群的鸽子们在地上悠闲的走动,小眼睛不停地转动着,嘴里咕咕的叫着寻觅着食物,不时把头低下叼起游人扔到地上的食物。它们的小爪子在石板地上快速地移动着,翅膀被夕阳染成金黄。鸽子和落日构成一片肃穆与静寂,偶尔有鸽子拍动翅膀优雅地飞起,在地上留下一片青色的阴影。我不知道这些鸽子的巢穴在哪里,也从来没有见过它们归巢。它们托着疲倦的身体,总在地上走来走去。在这个小城里,我也喜欢去喂松鼠。银灰色的小松鼠。大大的尾巴,小小的黑黑的眼睛。我喜欢坐在河边看河上的帆船,看落日下坠,看汽艇驶过后水面上激起的一圈圈涟漪。我喜欢在下小雨的时候在外面走,或者坐在凳子上,让小雨淋湿头发,脸和衣服,我喜欢伫立在窗前看窗外的大雪纷飞。我们这个城市的好处是冬天总是很多很多雪,一年有好几个月地上都是积雪,雪多得很多人要厌烦雪,但是我从来没有烦过雪。每次下雪的时候,无论是大雪还是小雪,我总爱隔窗看一看飘舞的雪花。我喜欢雪夜里坐在壁炉前读书或者看电视,让壁炉里的熊熊火光温暖着我的身体,举一瓶啤酒,看壁炉的火光在啤酒瓶里跳跃。

自从秋天在Indigo书店的星巴克里看见绿子跟一个男人坐在那里喝咖啡后,好久我都没有再见到绿子。刚来到W城留学的时候,我一开始跟几个吃政府福利的无业游民住在一起,那里的房租便宜,而且那些无业游民们人也都不错,但是那个房子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房子年久失修,太不隔音。我一边房子的隔壁邻居是个肌肉男,他跟她的女朋友夜里太闹腾,他们的持续不断的放纵的嘿咻声几乎让我每夜都无法正常入眠,常常不得不半夜躲到楼下的客厅的沙发上去半睡半眠;而另外一边是个猥琐男,他太喜欢安静,我在屋子里看电视稍微有一点儿声音,他都会来敲门抗议。

在国外的学习很忙也很枯燥,每日机械的奔波在上学,下学,做饭,吃饭,复习功课,睡觉这一成不变的循环中,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觉得功课越来越紧张,心灵越来越空虚。喧嚣的城市在我眼里只是一片无所适从的荒凉。我有时骑车在校园里行走,有时夹着书本在图书馆游荡,中午吃着一成不变的三明治。季节在变换,冬日的呼啸的寒风代替了秋日的凉爽的细风,打在窗上的微小的冰渣代替了晶莹透明的雨珠,漫天飞舞的雪花代替了地上翻滚的落叶,沉默代替了语言。我每日孤独的行走,无能为力的看着自己一天天颓废下去。

落叶飘飘的秋天很快就在繁忙的学习中过去了,一转眼,大雪纷飞寒风凛冽的冬天已经来了。冬天的一天晚上,我踩着地上的厚厚的积雪去参加一个party,在那里听一个年长的同学说刚搬家了。我问了一下他原来的住处的情况,觉得还不错,于是就问能不能我搬到他原来的住处去。他帮我联系了一下,不久就带我去见了一下他的房东。

房东是一个满头银发的看上去很慈祥的老太太,六十多岁,住在一幢二层的小楼房里,在靠近唐人街不远的地方。老太太的儿子在另外一个城市,不跟她在一起。老太太自己一个大房子,有四个睡房,太空空荡荡了,她就把房子里的两间卧室出租。她带我看了客厅,厨房和洗手间,都是很干净很不错。客厅虽然不大,但是布置得很典雅温馨,有一架钢琴在客厅的角落上。厨房也很干净,有一个吃饭的四方桌,几把椅子,电炉子擦得很干净,上面垂着一溜铁钩,挂着各种各样的平地锅。炉子旁边是带抽屉的柜台,上面整齐的摆放着刀具,切菜板和各种佐料瓶子。厨房里有两个大冰箱,一个是她自己用的,另一个是给房客用的。老太太说厨房里的各种锅碗盆瓢都有,什么厨具都不需要买,来了直接就用就是了。看完了厨房,她又带我去看洗手间。她的房子有两个带浴缸的洗手间,也是一个她自己用,一个给房客用。

她带我到了一个睡房去看。睡房在二楼,是一个长方形的十几个平方米的房间,里面有壁橱,桌子,床,椅子和沙发,还有一个临街的小窗户,窗外是一颗大树。床上有被褥,被单枕头等等,也都是很干净。两个小桌子,一个靠在门口的墙边,上面有一个台灯,可以看书学习用;另外一个靠在窗口,坐在桌子边可以直接看街景。她的房子还有一个地下室,里面放着洗衣机和干衣机,还有一个大的长方形的冰柜在里面,老太太说要是冰箱上面没地方放东西了,可以把东西放在冰柜里。

看完了地下室,她带我去见了另外一个房客。他是一个哲学博士,是真正的哲学博士,从本科到博士一直是学哲学的。他大概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样子,没有工作,天天闷在房间里看书听音乐。我见到他的时候,看到他有一个面色苍白的面孔,大概是长期闷在屋里缺乏户外活动和运动的缘故,他的皮肤显得比一般人都苍白。他有金黄的头发,一双深陷的蓝眼睛,四方的面孔,下巴上有些胡子,话语不多,说话时嘴角带着笑,高兴的时候脸上会显现出一股孩童般天真的笑。

你好,欢迎来这里。他热情的伸出手说。

我对这个房子很满意,看上去环境不错,安静舒适,房租的租金也不高,很适合像我这样的学生住。而且,这个房子里有家具,像床,书桌,书柜,椅子和沙发,也省了我不少心,不用去置办家具。另外,哲学博士这个邻居给人感觉也不错,所以我当时就跟老太太说好了过来住。过了一个星期就拉着我的两个行李箱,搬到了老太太的家,住进了哲学博士旁边的睡房里。

因为老太太的房子什么都有的缘故,搬过来之后,我几乎没有买过什么家具电器一类的东西。我唯一买的东西,是一台电视和录像机。后来我有一次放学回来的时候,在外面的街道上捡了一台老式的唱机,唱片放到老式的唱机上,会响起轻微的沙沙声,这让我想起小的时候家里的一台老唱机。那是我爸的一个宝贝,他有很多老京剧唱片,像《四郎探母》什么的,还有不多的几张歌曲唱片,像《四季歌》和《何日君再来》这样老歌。我从小就习惯了听我爸的那台老唱机发出的沙沙声,所以捡到这台老唱机,让我觉得开心了好几天。可惜我没有什么老唱片,但是哲学博士给了我很多古典音乐的唱片,像贝多芬和莫扎特的音乐,还有一盘《天鹅湖》。

晚上的时候,我把唱片放到老唱机上,把唱针放到唱片上。圆圆的灰黑色的唱片缓慢的转动起来,唱针轻轻的划动唱片,响起轻微的沙沙声。《天鹅湖》里白天鹅的幽怨的音乐响起来。我坐在沙发上,打开一本书,一股静谧的忧伤划过我心头。我想起了天鹅湖这个故事,一个美丽的少女受到巫师的诅咒,变成了一只洁白的天鹅,如果得不到真爱,她一辈子就无法变回人形。白天鹅是幸运的,她终于遇见了她的王子。然而王子受到了既邪恶又妖魅的黑天鹅的诱惑,那只胆小,单纯,善良和怯懦的白天鹅只能伤心的死去。这个故事让我觉得很悲哀。有的时候我会放下书本,看着窗外的阴郁的天空,想起过去的一些事来,想起那个让我牵挂的人。

我的新寓所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公园,一个啤酒店,还有一个星巴克。有时从学校回来之后,晚上的时候我就夹着本书到星巴克里,要上一杯饮料,在里面看上半天书。我喜欢这家星巴克,因为第一它离我的住处不远,走着就可以走到,第二,它旁边有一个啤酒店,可以回去的时候顺道儿买些啤酒,第三,里面的人基本都是泡在那里半天不动地方的学生,所以在里面看上几个小时的书可以心安理得。

我去星巴克的时候,有时会看到一个坐着轮椅的老人,把轮椅停在一张靠墙的桌子边。他坐在那里慢慢的喝咖啡,神态安详,像是参透了人生的哲人。我有时想,将来我会不会像他那样老了也坐在星巴克里,也许有一天我会心肌梗死在星巴克里的轻微的音乐声里,像是被碰撒的一杯咖啡一样倒在地上。那些星巴克里的人,也许会脱下帽子为我默哀一分钟,然后继续喝他们的咖啡聊他们的天。我的失去血色的干枯的尸体会被放进一个黑色的口袋里,装进急救车。急救车鸣着笛在街上驶过,超过一辆一辆行驶的车辆:他们不知道车上拉的是已经死去了的人,还在往路边纷纷让道躲避。


冬天的一个下午,我照旧夹着本书走进了星巴克里,来到柜台前,看到一个新面孔站在收款机前。她戴着黑色的帽子,穿着绿色的围裙,黑黑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消瘦的面孔,脸带微笑,一粒圆圆的珠子夹在耳垂下部。

请问你要什么?她问我说。
大号柠檬绿茶。我说。
是柠檬冰绿茶吗?她跟我确认了一下说,用手捋了一下半遮住眼睛的头发。
是。我说。

可是今天没有柠檬了,她抱歉的说。你喜欢芒果茶吗?来一杯芒果茶如何?
喜欢,我说。以前试过一次,味道不错。
$3.83 。 她的手灵巧的在键盘上敲着。
我把银行卡从钱包里拿出来在机器上刷卡,她走到后面的柜台上去准备芒果茶。

我找了一个靠着柜台的小圆桌坐下,一盆水鲜花摆在前面的黑色的柜台面上,黄色的花朵,橙红的花蕊,淡绿的叶子,花盆中间系着几条黄色和绿色的丝带,打了一个很精巧的结。她拿着一个透明的朔料容器,往容器里面加着一些红色和黄色的液体,一些冰块,然后把容器的盖子盖上,用手摇晃起来。从柜台上拿了一个大号的朔料圆杯子,她把混合好的液体和冰块倒在里面,找了一个盖子盖上,又伸手去取了一只吸管。

芒果茶。她从柜台里面探出头来,把一大杯深黄里面透着橙红的冰茶和吸管放在离我最近的柜台上。
谢谢你。我接过柠檬茶说。你怎么这么眼熟啊?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这句话也耳熟。她笑着说。不少人都是这样跟我搭碴儿。
不是不是,我辩解说。是真的觉得在哪里见过你。
那你好好想一想吧。她依旧微笑着说,回过头去招呼下一位顾客去了。

我喝了一口茶,一股凉意和芒果的甜味沁入心怀。咖啡馆里人不多,显得静悄悄的。不远的一处角落里,两个大学生一样的女孩坐在一个木头方桌边的椅子上,桌子上放着笔记和书,两个打开的手提电脑,一个白色的杯子,上面是绿色的星巴克的标记,一个女生用黄色的笔在笔记上画着,另一个女生低着头在写什么,两个鼓鼓的书包放在地上。她们旁边的深棕色沙发上,坐着两个中学生模样的学生,在轻声聊着天,黑色的外衣放在沙发上。我翻开书包,从里面拿出一本小说来,那时一本黄色封皮的可以装在口袋里的便装小说,上面画着一大片黄色的麦田,近处是一个稻草人,孤独地站在麦田里。封面上用桔黄色和黑色的字体印着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翻开书的一个折起来的页脚,开始接着读起来。这本小说我其实已经读过好几遍了,里面的故事情节不用想也都知道,但是我还是经常把它拿出来读,因为它会给我带来一种安详的情绪,就像在喧闹的人世里,能够把我一下子带回到一个静谧的森林里一样。而且它也适合我现在的心情,我到了国外,变得很孤独,没有什么朋友。书里面的主人公也是一个没有什么朋友的人。

你想尝尝我们的咖啡样品吗?
我抬起头,看见她站在我面前,手里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放着十来个白色的小纸杯子,每个杯子里面盛着一些黑色的咖啡。
谢谢。我从盘子里面拿了一杯咖啡样品。她的手很白很纤细,指甲很长,上面涂着粉色的指甲油。

我想起在哪里见过你了。我说。
在那里?她扬起了眉毛问。

还记得夏天的时候在Byward Market的Heart and Crown酒吧外面,那时我在吸烟,你在楼上的一个阳台往下看,后来下来,我们一起抽烟来的,后来我喝醉了,你把我带到你的屋子里睡了一晚上吗?我说。
是你?她好像一下想起来了,很惊异的说。记得记得,真的是你吗?我好久都没有见到你了哦。我后来不住在那个公寓里面了,也不怎么常去Byward Market了。记得你是C大的学生,对吧?
是啊。我尝了一口样品咖啡说。味道很好。我记得你是O大的?
没错,绿子点了一下头说。不过经常去你们C大的图书馆。你在哪座楼里?我在C大从来没有遇见过你。

我在Loeb那座楼里,就是挨着河边的那座红楼。我说。
啊,那座楼我知道,离图书馆不远。我有时还去Duntun Tower那座楼找一个朋友去玩。 她依然笑眯眯的说。以后也许可以在校园里见到你了。你最近挺好吧?
很好,我说。最近考试挺忙的。

我也是。绿子说。该死的考试。你慢慢喝吧,我去让别人尝尝样品咖啡去。
你赶紧去吧,我点点头说。别耽误了你的工作。
绿子微笑了一下,端着咖啡样品去问别的桌子去了。

窗外开始飘起冰冷的飞雪。雪越下越大,外面有风,密集的雪花一片片的几乎是横着飞过窗外,街道上汽车碾过的轮胎痕迹和行人道上的脚印上面很快就铺上了一层雪。一辆白色的汽车开进了停车场,车上的雨刷在左右晃动着,车的底部沾着一些雪的泥泞。停车场上趴着二十几部各种颜色的车,车顶上和窗玻璃上堆满了雪。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穿着一个蓝色羽绒服和一双大头皮靴从车里钻出来,打开后座们,把一个小女孩抱下车来。男人反手把车门关上,车灯闪了一下,像是车门上了锁。小女孩穿着紫色的上面有着白色的小花的羽绒服和蓝色的裤子,红色的小靴子,被男人领着小手走进星巴克来,她的嘴里响着清脆悦耳的童音。他们进来的时候,从门口带进来一阵冷风。一辆运货的长长的大卡车停在窗户外,挡住了我的视线。大卡车身是白色的,上面画着红色和白色的横条,还有一行字: GFS。穿着一身黑色的工作服的卡车司机从车头下来,打开车厢后面的门,放下了一个斜梯。他缓缓的推着一个两轮的小车从卡车厢里出来,小车上面堆放着满满的几箱东西。他打开玻璃门,把东西推进星巴克来,在店员的指点下推到里面一个储藏室一样的房间里。一辆红色的铲雪车从人行道上开过,把地上的雪铲到一边,清出来了一条两米宽的道。

我喜欢在星巴克坐着,因为出国后我的朋友很少,大家平时又很忙,朋友们很难聚在一起,所以自己经常处在孤独和寂寞中,无法忍受自己的寓所的单调的空气,只好选个有人来往的地方喝咖啡。既使在那里喝咖啡的人都是陌生的人,跟我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有他们在,我就觉得不那么孤独,好像是有人作伴一样。在他们的眼里我只是一个静静地坐在靠窗的一张桌子边上借咖啡浇愁的沉默无趣的男人,神情凝重,看着窗外被风吹皱的云发呆。他们有他们的欢笑,我有自己的痛苦,我只愿静静地坐着,让时光咬蚀过去,像是老鼠咬蚀一张陈旧的照片,把过去咬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碎片。那些碎了小片,已经拼不出完整的照片了,很多部分早已遗失,而我早以不是儿时的那样,会耐心的坐在地上,把一千个小片拼成一张大图。我觉得心已经冰凉了,冰凉得只能靠一些变形的碎片折射记忆的光,来温暖自己。

咖啡馆里放着一首很老的怀旧的爵士乐曲子,曲调似曾相识,把我带回到过去的记忆里。

纯净的眼神。温柔的女孩。秋日午后的阳光。公园里的长凳。彷徨无措的身影。往事就像是老的黑白胶片的默片电影里的一帧帧的画面,在我的眼前逐渐呈现出来。我望着窗外的飞雪,喝着温暖的带着苦味的咖啡,想着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心里充满忧伤。
 


凌晨五点中,我懵懵懂懂的在沙发上睁开眼,将醒未醒的看着黑漆漆的房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又怎么突然会从梦中醒来。电视还在开着,上面演得是一个什么肥皂剧。我伸手摸到遥控器,把电视关上。我环顾四周,借着窗户里透进来的一片朦胧的光,扫视着屋里那些熟悉而安静的物体:一个两米高的书架立在墙边,上面摆着几排书;一个不大的长方书桌靠在墙的一角,上面有一盏台灯,旁边放着一把黑色皮面的转椅;一个衣橱的的门半开着,里面是一些衬衫和裤子,一个熨衣板和两个箱子;一个木质小圆桌摆在窗户下面,上面放着几本书和一个可口可乐饮料罐,桌旁是一个舒适的棕色单人沙发,那是我经常一个人蜷缩在里面看书闷坐的地方。

一阵不大的唰唰唰的奇妙的声音从窗户传来,在安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我知道,那是一阵阵冰雨在敲打着窗棂。我光着脚走下地,走到窗户前,拉开窗户上的白色的百褶帘去看外面,密集的小小的晶莹剔透的冰渣从天上垂直降落下来,像细雨一样斜打在窗玻璃上,溅落在窗台上。窗台上已经堆积了一片小冰渣,像座一半靠在玻璃上的小冰坡。窗前的一颗雪松的细枝上挂满了透明的冰凌,像是要垂下来。街上已是一片银白,地上铺上了一层半透明的冰,像是一个大冰场。

披上放在沙发上的衣服,我从书桌上摸索着找到一盒烟和一个打火机,放在衣兜里,在地板上的一个堆满洗干净衣服的筐里找到一双干净的袜子,穿在脚上。我打开房门,下楼到厨房里去。走过隔壁的哲学博士的房间的时候,那个哲学博士的鼾声一起一伏地清晰地传了出来。我穿着袜子,脚踩着楼梯上的地毯下楼,走到楼下的一个不大的共用厨房里,找到一瓶荷兰啤酒Heineken。一手夹着啤酒瓶走到屋门口,我穿上放在门口的衣架上的厚厚的皮夹克和鞋柜上的靴子,推开门去看外面的冰雨。开门的时候,一阵冷风飕飕的从门口钻了进来,让我浑身打了一个寒战,我赶紧去把衣服裹紧。

我站在门外,点上一颗烟,咽一口啤酒,看着小小的冰渣像细雨一样从天而降,突然觉得很冷,觉得很孤独,有一股强烈的欲望想跟人说几句话或做点儿事。确切的说,是想跟个女人说话,最好是躺在床上,赤着身子互相搂抱着说话,把盖在身上的杯子裹得紧紧的,脚和腿互相压着,交缠在一起。我想女人的身体和乳房了,想那种乳房挤压在胸膛上的快感,想那种拥抱着抚摸着女人肉体所带来的温暖的感觉了。

但是没有女人在我的床上,也没有女人会在这个凌晨时分枕在我的胳膊上跟我说话或者跟我搂抱在一起。

我把烟吸完,把烟头按在雪地里,看着烟头上的最后一点红光渐渐熄灭在雪地里。不远处的邻居的房子边上,一只野兔子在呆若木鸡的蹲在墙角的一颗雪松旁边,眼睛向我这边看着,身体一动不动。这是一只漂亮的野兔子,它浑身是灰色的毛,只有鼻子是白的,眼睛是黑的。它的灰色的长长的耳朵竖立着,短短的尾巴贴在地上,嘴紧紧的眠着,大大的黑眼睛漠然的越过我看着远处,眼珠一动不动,好像沉浸在思索之中一样。

你在干什么呢?我心里对野兔子说。你是想在这里陪伴我吗?你也是想跟人说些话吗?或者你是想迷惑我,让我以为你不是活兔子,而是一个雕像吗?
我举起酒瓶,向兔子晃了晃,兔子一点儿反应也没有,它依旧一动不动的蹲在那里,全无反应。
干杯,我举起酒瓶对兔子说。兔子依然毫无反应地默然地越过我看着远处。

我仰头把瓶子里的啤酒喝光,一股暖流涌上身体。我有些晕眩的走到窗台底下,把空啤酒瓶子放到那里的一个垃圾回收筐里。冰雨把地上铺上了一层灰色的坚硬的冰壳,地上很滑,就像溜冰场。我小心翼翼的挪动着脚步,回到屋门口,再回身看时,那只野兔子已经不见踪影。它消失得这么快,好像就从来没有存在过的一样。

我觉得有些茫然和失落。就这么一转身的功夫,野兔子就无影无踪了。它的短暂的存在就像是一个幻觉,让我有些怀疑它是否真的存在过。地上坚硬的冰壳上没有它的脚印,空气中没有它的气息,雪松还在屋角一动不动的承受着厚重的冰雨,挂满冰凌的松枝垂了下来,有的快接触到了地面。所有的东西都在那里原封不动,只缺少了那只野兔子。

我觉得有些伤感。野兔子的消失让我想起了过去。就像做了一个梦一样,那些爱过的人来到我身边,又消失了。对于消失了的人和物,梦,幻觉和过去有什么区别呢?都是残存在记忆力,都是能带来喜怒哀乐,都是闭上眼睛能看到,都是摸不到。

我走回屋子,脱下靴子和皮夹克,突然想泡一个澡。穿着袜子走到厨房里,我找了一罐子可乐和一个杯子,从冰箱里拿出冰块放在杯子里,又切了几片柠檬放在杯子里。我拿着杯子和可乐回到卧室里,找了一本书,夹着书,可乐罐和杯子来到浴室里,把浴室门关紧。热水哗哗的从浴缸的水龙头里流出来,我伸手试了一下水温,觉得合适了,就让水龙头继续放着水,一边把可乐罐打开,把冒着气的可乐倒进盛着冰块和柠檬片的杯子里。我尝了了一口可乐,凉凉的带着柠檬的酸味。我把可乐放在浴缸旁边的白色的台子上,坐到浴缸旁边,打开书,一边看书一边等着浴缸的水放满。等浴缸的是基本满了之后,我把书放下,走到淋浴的隔间里,让淋浴的水把头发和脸浇湿,然后走进浴缸里,让热水浸泡全身。

我泡在浴缸的热水里,一边看着书,一边喝着凉凉的可乐+柠檬。我的手指是湿的,翻页的时候,把书的纸页也弄湿了一些。
突然,我的脑子里好像不知从哪里蹿出了一只野兔子似的,它用黑黑的眼睛盯着我,说:不要忘记我哦。
我放下书,把头靠在浴缸边上,闭上眼睛。


我平时不是在学校读书,就是在星巴克读书,要末就在自己的屋里读书,或者蜷缩在房东老太太的客厅的沙发上看书。房东老太太经常独坐在客厅里,见到我,就跟我聊几句天,然后继续枯坐着。她有时会弹几曲钢琴,都是我听不太懂的曲子。

哲学博士没有工作,跟我一样,天天看书到半夜,早上不起。我们在厨房里经常碰到一起,坐在厨房的小桌子上,一边吃饭一边聊天。他的学问很广,从古希腊的第欧根尼到当代的雅克•德里达,没有他不知道的。他见了我,就喜欢聊聊马克思,孔子和孙子,因为他知道我对这些人应该有些了解,可以跟他谈一些,而不是像那些生疏的哲学家一样我只能听他讲。我则喜欢听他讲那些哲学家的闲情逸事,只不过他讲那些人名的时候,我要反应半天才知道他讲得是哪位,才能把英文人名和中文的哲学家名字对上号。有好多人名到现在我还对不上号。他最推崇第欧根尼,给我讲了好几遍那个第欧根尼和亚历山大的故事,说是英俊威武的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到处都受到人们的欢呼,唯有第欧根尼见到了他,连站都不站起来,只是一只手支着脑袋看他。亚历山大并没有怪罪他,反而问他:我可以为你做什么吗?第欧根尼说,请你站到一边去,你挡住了我的阳光。每当讲到这里的时候,哲学博士就孩子一样的笑起来,好像他就是当代的第欧根尼一样。他的笑容很有感染力,让我也跟着笑起来。

哲学博士个子不高,其貌不扬,脾气很温和,很有气度,说话声音不高,很有绅士风度。大概是因为没有工作的缘故,也没有女朋友。偶尔他到大学里去代几次课,赚一点儿钱,但是找不到哲学方面的工作,他又不爱转行干别的,所以只能靠政府福利,过着没有什么收入的日子。好在他对生活的要求不高,平时除了喝点儿啤酒也没别的什么奢侈爱好。

哲学博士和我经常在厨房里一起做饭吃饭。有一次我炒菜的时候,油烧得太热了,着了起来,吓了我一大跳,赶紧把炒菜锅端下来,拿了另外一个锅给盖上,弄了一屋子的烟,从此以后再也不敢把油烧得太热了。哲学博士来厨房的时候,闻到了烟味,问我怎么回事儿,我跟他讲了,他笑了笑,说他以前住过另外一家的房子,那个家里过节的时候开party,有个小孩在地下室玩,不知怎么弄着了火,小孩害怕了,就上来拽她妈妈,说妈妈妈妈你到地下室来一趟,让她妈妈下地下室去看,但是没敢告诉她妈妈是着火了。她妈妈正忙着招待客人们,就说一会儿去,也没把这当回事儿,没下去看,把这件事儿给忘了。结果火烧大了,把整个房子都烧了,哲学博士的东西都烧光了。我说,那怎么办呢?哲学博士笑笑说,那有什么办法,只能认倒霉。房主的房子有保险,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但是像我这样的房客就没什么补偿了。他说后来房主给了他一点儿钱,算是象征性的做了些补偿。哲学博士说这些事儿的时候,一点儿也没有埋怨的情绪,让我觉得他的性格很好,很有教养和涵养。

我有一把吉他,但是因为弹的不好,从来没敢在哲学博士的面前弹过。他看见我屋里的吉他,有次在厨房吃饭的时候非要我给他弹一个,我就弹了最简单好弹的《雪绒花》给他听:
Edelweiss, edelweiss
Every morning you greet me
Small and white
Clean and bright
You look happy to meet me

Blossom of snow
May you bloom and grow
Bloom and grow forever
Edelweiss, edelweiss
Bless my homeland forever

他听完了,很客气的说弹的很好,然后跟我聊了半天《音乐之声》这部片子。他告诉我说雪绒花是奥地利的国花,让我觉得很钦佩,觉得他知识太渊博了,什么什么都知道,都能讲出一套来。

我们有时吃完饭,坐在厨房一边喝啤酒一边聊女人。我问他是不是因为没有工作所以没有女朋友,他点点头,说找不到合适的,然后感叹一声说,跟女人做爱容易,但是真爱难觅啊。

哲学博士会弹钢琴,有的周末的晚上,我们和房东老太太坐在客厅里,他和老太太轮流弹钢琴,我弹吉他,然后哲学博士和我喝啤酒看电视里的节目,老太太拿着一本书坐在沙发上看着听着,偶尔插几句话,就像是一家人一样的融洽。老太太身体不太好,所以哲学博士和我轮流打扫厨房,扔垃圾,冬天的时候一起铲车库前面的雪,在门口撒盐,防止门口的台阶冻冰。

在星巴克遇见绿子之后不久,在一个下雪天的下午,我在C大的校园里又遇见了她。那时我在学校里的书店打工,负责给学生们存书包。书店门口有一个存书包的地方,学生们可以把书包存在这里再进书店。这个工作很简单,学生们把书包交给我,我把书包给放到靠墙的一排排壁橱里,然后把带着号码的黑色的小圆牌递给学生们作为取包的凭证。等他们从书店里出来后,再把小圆牌交还给我,我按照牌子上的号码找到他们的书包,把书包交还给他们。最后他们谢谢我替他们存包,我谢谢他们的支持,互相说句客气话。书店里有时学生多,有时学生少,工作倒也不忙。

C大有一个贯穿校园的地下隧道系统,冬天的时候,学生们可以沿着地下隧道从一个楼走到另外一个楼,不用出去到外面去冒着风雪走路。隧道有三米左右宽,一丈来高,地上是灰色的水泥地面,墙壁和顶上也是水泥的,墙壁上画着各种各样的壁画,大多是学校各个社团自己画的招贴画。刚来到C大的时候,在隧道里走的时候有时会迷路,因为隧道有的时候会分几条岔口,虽然有路标指示岔口往哪个方向走,但是因为那时对校园不熟,经常分不清哪里是哪里,有几次走了很长的冤枉路。隧道里经常有小电瓶车驶来,那是校园内部的运输系统,小电瓶车设计的小巧玲珑,可以在隧道里穿行,车像是叉车一样,可以运载很多货物。

校园的书店在校园内的一座红色的矮楼里,挨着C大的小剧场礼堂。它有两个入口,一个是可以从楼外直接进来,一个是可以从隧道进来。每天上完课,我就顺着隧道,走到书店去打工。

绿子来存书包的时候,我正在给另外一个学生存书包。她站在旁边看着我,嘴角带着微笑。我把小牌递给她前面的学生,一眼看见了她。她穿着一个黑色的短腰皮夹克,绷得紧紧的牛仔裤,底下是一个黑色的细长皮靴。她像是从楼外进来,头发上滴着融化下来的新鲜的雪水,皮夹克上也留着一道一道的雪水的痕迹,脸像是刚洗了一样,白里透红,身上散发出一种新鲜的空气味道。

你好,我对她打招呼说。又见到你了。外面还在下雪吗?
啊哈,现在知道到哪里能找到你了。她跺着脚,伸出一双冻得通红的手把书包递给我说。还在下大雪,都下了快一天了。

你的书包好沉啊。我接过她的冒着湿气的书包,放进壁橱里。
我是一个比较懒的人,她笑笑说,所以习惯把什么都带着,以防忘了什么。

我把黑色的小圆牌递给她。她把小圆牌放进手包里,跟我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进到书店里去了。

我继续在门口给别的学生存包,没事儿的时候就往书店里看几眼,有时能看见她在某个书架前面止步翻阅书,她垂着头,手指翻动着书页,时不时的用手捋一下垂下来的头发。有时我看不见她的身影,只看到书店里不断有学生们走动,或者看书,或者拿着书去收银台缴款,她或许是在哪一个书架后面翻书。

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她从书店里出来,手里拿着几本刚买的书。她站到我面前,依旧笑了笑,把小圆牌从手包里拿出来递给我。

都找到你要买的书了吗?我接过小圆牌,问她说。
找到了。她笑笑说。
有些教科书好贵啊。我说。
就是,有的不厚的一本,还要一百多。她说。不过我买的都是二手书,便宜不说,而且方便,凡是重点的地方都有人给划上线了,省得自己划。

她把手里的书让我看,果然都是二手的,里面一些段落还用彩笔划着线。我知道C大的书店也经营二手书。
每年教科书都出新版本,那二手书里没有新增的内容怎么办呢?我把她的书包从架子上拿下来,递给她。
到图书馆去借一本或者找同学借一本复印一下重要的就行了。她接过沉沉的书包说。
她打开书包,把书往本来就塞得满满的书包里硬塞。
那些教授们就是要每年出一个新版好让学生们买,她皱着眉头说。其实主要的内容都一样,新增的内容都不多,而且也不一定考。

你最近还在星巴克打工吗?我问她。最近去了那个星巴克几次,都没有看见你啊。
我倒班了,最近白班上得多,晚班上得少。她背上书包说。晚上我只有星期一和二在那里。有空到星巴克去找我哦。再见。
一定。我对她挥挥手说。再见。

我看着绿子背着沉重的书包向外面走去。她拉开门,一阵冷风夹雪吹进来,把她的长发吹起。她缩了一下头,把皮夹克的拉链往上拉了一下,低头顶风走了出去。外面的风雪特别大,在屋里就能听见风的冷峻的呼啸和看见浓密的雪花漫天飞舞。雪在她的身后飞旋着,一些雪花落到了她的头发上和瘦弱的肩膀上,她的细长的长筒皮靴踩在雪地上,一阵寒风吹过,她像是有些站立不稳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她是一个很可怜的人,有些想跑出去帮她背着书包送她回家,但是我离不开工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在门外的雪地上自己孤单地走。

突然,我的目光扫过一个挂在墙上的围脖,那是一个蓝色的很厚很保暖的围脖,我上学的时候把它围在脖子上挡住风雪。我抓起了围脖,跑了出去,打开门,快步追上了她。我从后面叫了她一声,她扭转过头来,吃惊地看着我,不知道我为何追上来。我气喘吁吁的站在她面前,把围脖递给她说:

你戴上这个围脖吧,今天外面风雪太大了。

她迟疑了一下,摇了摇手说:
我不用,这是你的围脖吧,还是你留着用吧,我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风雪天,真的没关系的。

你先用吧,我把围脖强塞给她说。现在风雪正大,等我下班的时候雪可能就会停了,以后我去星巴克找你要围脖去。
她很犹豫地把围脖接了过去,问我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因为我一直想报答你那天在我酒醉的时候帮助过我。我说。

她笑了,脸色红扑扑的,在雪地里她的面容显得特别娇美。
原来是这样,那我就不客气戴上了。谢谢你,下次你到星巴克来的时候我再还给你。你一定要到星巴克来找我哦。你赶紧回去吧,看你也没传外套,这样在雪地里会冻着的。
一定,我跟她挥手再见说。星巴克见。

她把围巾围上自己的脖子,把嘴也给围上,然后冲我打了个很好要我赶紧回去的手势,转过身,继续沿着校园的盖满雪的小径走了,脖子上围着我的蓝围巾。

雪越下越大,白色的雪花在风中飞舞,像是神话中的长着长长的耳朵的小精灵在随着森林里的魔笛翩翩起舞。雪花打在脸上,带来一阵凉湿的感觉。校园里各处都罩上了雪的银袍,放眼所去,一片白茫茫,孤零零的松枝上挂的雪摇摇欲坠。校园中间的一处空地上,不知是谁堆起了一大一小两个雪人。雪人伸开枝杈做的胳膊,拥抱着飞雪。雪人周围有几行凌乱的脚印,被风雪覆盖,只能看出一些凸凹不平的雪坑。大雪覆盖了校园里所有的脏痕,松软的雪面上有一些吹皱的风纹,校园里到处是一片银色的世界,在雪中显得异常安静和清新美丽,世界也因为雪变得如此的安详和静谧。有几个学生顶着风踏着雪顺着小径向书店方向走来,他们哈着雾气,脸冻得通红的从我身边经过。

我看着绿子的身影消失在校园小径的拐弯处,就转过身,低着头顶着风雪快步走回书店,心里还在想着绿子,但是有一种甜甜的快乐在心里,风雪打在身上也不觉得冷了。
 


那一年十二月八号那天晚上,我跟哲学博士在厨房一起做饭的时候,哲学博士突然对我说: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不知道,我说。今天有什么特殊的?

今天是约翰列侬的忌日。哲学博士一边把盘子里的一大块牛排用刀给切开,一边告诉我说。
真的?我将信将疑的问哲学博士。

哲学博士微笑着把盘子地下压着的一张报纸拿出来给我看,上面果然写着一篇有人纪念这位披头士巨星的报道,里面有一幅照片,上面是很多花堆放在一个建筑物前面。报道上说,一九八零年的这一天晚上,一个叫马克•大卫•查普曼的人守候在列侬在纽约中央公园西侧西七十二街的寓所之外。他在读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当列侬的座车停在这个叫DAKOTA高级公寓的大厦门前,列侬和他的太太洋子从车上走下来的时候,这个读小说的人掏出了手枪,把书盖在手枪上面,从后面向着列侬连开了五枪。列侬的背上和左肩上中了枪弹,他趔趄着走进大厦,倒在入口处,手里的磁带撒了满地,脸上带着痛苦的表情。洋子歇斯底里地跪在列侬身边哭喊。大厦的保安跑出门外,看见查普曼仍掉了手枪,站在马路边上继续读塞林格的小说,等着警察的到来。

约翰列侬,40岁,父亲,丈夫,在这一天死在一个歌迷之手。
我一直没明白一个歌迷怎么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偶像。特别是一个爱读小说的歌迷。而且他怎么能杀完人后还这么镇静,接着读小说,也不逃跑,等着警察的到来。这个世界我越来越不懂了。

哲学博士和房东老太太都是列侬的歌迷。吃过晚饭,我们到了客厅里,房东老太太已经在客厅里摆上了几只红蜡烛。

天早已黑了下来,外面在下着雪,客厅里的烛光摇曳,房东老太太孤坐在壁炉旁边的沙发上,里面的火光照着她的苍老的起了皱纹的脸。哲学博士在客厅的一角一首接一首的弹起了列侬的歌。

哲学博士弹歌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房东老太太眼睛看着壁炉,她好像沉浸在一种思念当中。

当哲学博士终于弹奏完的时候,老太太缓缓的说,记得披头士第一次到美国来的时候,是1964年,那时肯尼迪总统刚遇害不久。那一年,老太太是二十几岁,就像现在的追星族一样,她到了机场去等着亲眼目睹披头士们下飞机。老太太说,她看到那几个长得很帅的英国小伙子从机场走出来的时候,她和一群粉丝们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大声喊叫着涌上前去。她亲眼看见了披头士乐队中的约翰,保罗和乔治,他们都留着西瓜盖子一样的头型,有些羞涩地往外走。她看见他们上了一辆豪华轿车。她和一些粉丝涌到了豪华车前面,她从车窗里看见那几个小伙子们不知所措地坐在车里。

后来,十几年后老太太在蒙特利尔又见到过一次列侬,那时她已经结婚了,在蒙特利尔的一家旅馆做管理工作,列侬和洋子就在她工作的旅馆里租了一间房间,进行“Make Love Not War (做爱而不是作战)”的抗议越战行动。

老太太缓慢地站起来,走到客厅的沙发旁边的书架前,从上面找到了一本厚厚的有关披头士乐队的书,翻开里面的一页,找出夹在里面的一个纸巾来。纸巾被书夹得平平的,颜色有些发污,看上去好像也比平时的纸巾脆一些。纸巾上有一行有些褪去颜色的蓝色的字。老太太给我和哲学博士看这行字,说这是她有一次去列侬的房间里去检查卫生,列侬在房间里给她签的名。老太太平时的眼睛总是沉郁的,但是当她让我们看列侬的签字的时候,她的眼里闪射出一阵欢欣的光彩,好像是年轻了二十岁一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青春年代和深藏在内心深处的最美好的记忆。我平时习惯了看见老太太的苍老的样子,从没有想到过她的年轻的时候会是什么一个样子。我想,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一个非常热情的美貌少女。

老太太睡觉去了之后,哲学博士跟我在客厅里聊了一会儿天。他告诉我说老太太的年轻的时候就离婚了,自己一个人把儿子养大,儿子后来到别的城市去工作了,很少回来。老太太在这里一个人过着孤单的生活。

我们感叹了一会儿,哲学博士忧郁的说,他老了还不知怎么办,老太太毕竟还有个儿子。我说你为何不结婚呢?哲学博士叹了一口气说,没有好女孩会嫁给他这样其貌不扬又没有工作的人。我宽慰他说,世界上总有一个你的另一半在等着你,只是你现在还不知道而已。他笑笑说,不管怎么样都是一辈子。

我们不知怎么说起到了黑人,哲学博士给我讲了一些马丁路德金的故事。他说马丁路德金是个牧师,但是私生活很糜烂,经常跟别的女人偷情和找妓女,还经常剽窃别人的东西,他的博士论文和他的一些著名的演讲后来被证实是抄袭另外一些人的。我觉得大吃一惊,因为从大学起就很佩服马丁路德金,觉得他是一个杰出的黑人领袖。哲学博士说,人都是有好几面的,有些面只是你没看见而已。


在这个大雪纷飞的十二月八日的午夜,我睡不着觉,就起来穿上皮夹克,一个人顺着街头漫无目的的走下去。街上空无一人,连平素在街角经常遇见的乞丐也没了踪影。走了没多远,我的头上和身上就落满了雪,雪花在头发上融化开了,头发湿淋淋的,像是在雨中被淋湿了一样。我在街头上踏着雪踯躅着。雪是松软潮湿的,一踩一个脚印,攥在手里马上就变成一个雪球。虽然大雪纷飞,天气倒不是很冷,走在街头上只觉得空气很新鲜很凉爽。

我走到了Byward Market的西头,走进一个叫做Chateau Lafayette House的酒吧里,酒吧的对面是一个闪着红色的霓虹灯的脱衣舞场,偶尔有男人拉开门进出。拉开酒吧的厚重的木门。我进到酒吧里,里面灯光昏黄,前面靠窗的地方坐着几个乐队的人,他们的演出早已经开始了。

我坐到酒吧的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里, 面前的小圆桌上放着一杯满满的澄黄的上面堆积着一层白色泡沫的Alexander Keith啤酒,手里拿着一本被水泡过的的字迹斑驳的旧书。我一边看书,一边听酒吧里面乐队的演奏。说是乐队,其实就是两个年轻的男吉他手在轮番演奏,和一个同样年轻的女孩给他们报幕。她在演唱的间隔插科打诨,讲几句笑话调动听众情绪。此时,她正在手里拿着一个纸包的四四方方的礼物,问酒吧里的人说:

谁能猜中我最喜欢的颜色,就可以得到这个礼品。
蓝色。坐在酒吧前面的一个桌子上的女生喊了起来。
很接近,再猜。乐队报幕的女孩说。

湛蓝?灰蓝?几个坐在酒吧里面的人在轮番的举手喊着。
海蓝。我大声的说。
对了,是海蓝。乐队报幕的女孩对着麦克风说到。她的清澈的嗓音在酒吧里面引起了一阵兴奋和失望的回声。刚才是谁猜的海蓝?
是我。 我站了起来,举起了手喊道。
祝贺你,请上来领你的礼物。乐队报幕的女孩说到。

我走到了前面,从报幕女孩手里接过了礼物,当场打开让大家看。礼物是一个精致的水晶球,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谢了报幕女孩,拿着水晶球走回桌子。旁边桌子上的一个女孩跟我说要看看礼物,我把水晶球递给她。

乐队的两个吉他歌手背对着窗户坐在高脚凳上,他们的面前竖着两只麦克风,背后是一面临街的没拉窗帘的落地大窗户。窗外的雪花忽隐忽现,它们从灰色的阴郁的厚重的低垂的云层直直的一片一片垂落下来,在昏暗的路灯光下飞舞翻滚着,像是变成小精灵的飞鸟。它们又像是细细的雨丝,悄无声息的落到房顶上,雪松上,车顶和玻璃窗户上,路面上,在空气里留下一道一道划痕。天空是混了泥泞的灰色,纷纷扬扬的大雪把车顶和窗玻璃上全都覆盖上一层厚厚的雪,雪松上的雪厚厚实实的,像是随时要把松枝压垮。停车场的地上是一片白茫茫的积雪,偶尔有车辆在雪中打开耀眼的白色车灯启动,车轮碾过地方的雪变成了黑色的雪泥。街上几乎没有行人,街道对面是一家脱衣舞厅和几个酒吧,窗户玻璃上闪着红色和蓝色的霓虹灯字,在暗夜和漫天大雪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醒目。

那两个吉他男孩看上去年龄不大,一边用手指抚弄着吉他弦,一边对着麦克风唱着一首Jet的调子阴郁的歌《look what you've done》:

Take my photo off the wall
If it just won't sing for you
'Cause all that's left has gone away
And there's nothing there for you to prove

Oh, look what you've done
You've made a fool of everyone
Oh well, it seems likes such fun
Until you lose what you had won

我把腿伸直到另外一个凳子上,头脑在酒精的效力下开始发晕。不知道是啤酒的作用还是歌声的感动,有些想哭。冰凉的啤酒在杯子里晶莹剔透的散发着澄黄的光泽,杯子底部凝聚着一处明亮的黄色的高光。我用手抱住发热的脑袋,手指插进头发里去,对着窗外大雪一阵一阵的发呆。青春就像这雪,在灯下翻滚着,时而升腾,时而下降,最后落在汽车碾过的街道上,成为雪泥。

角落的一个挡板后面的壁灯射过来,把座位分成明暗的两个部分。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壁虎,趴在酒吧的墙壁上,被壁灯的阴影切断自己的尾巴。在两个吉他男孩的演唱间隔中,突然醒悟了孤独和寂寞的区别。寂寞是没有人关注你陪着你,你身边没有朋友,没有人跟你一起玩和说笑,分享你的欢乐和痛苦。孤独是完全另外一种感觉,是没有人能够理解你的感觉。你可能有很多朋友但是仍然会感觉很孤独,就像圣诞的时候到朋友家里去参加party,满屋子的人都在谈论着跟你无关,你不感兴趣的事儿。站在满屋子的人里面,你不是寂寞的,但仍然是孤独的。有时即使爱也无法使你摆脱孤独,就像在做爱的时候仍然可能会感到孤独一样。真正的沉静不是夏季无声的夜晚,而是冬天的寒冷的雪夜。孤寂不是一个人的孤独。孤寂是在一个热闹的节日中一个喧闹的酒吧里所感受到的冷漠,苍凉和悲伤。

十二月的大雪正在纷纷扬扬的在吉他歌手背后的窗外飘过,美丽而轻浮,像是飘过的青春岁月。


绿子打工的那家星巴克离我住的地方大约走着有十几分钟的路程。我平时吃完晚饭,经常背上书包,穿上皮夹克,走出寓所,穿过白雪覆盖的一个小公园,走过霓虹灯闪烁的啤酒店,踩着路上的积雪去那家星巴克。

进入十二月份以来,因为离圣诞节越来越近了,马路两边的树被装饰上了圣诞彩灯。一串一串的蓝色的,红色的,绿色的黄色的小灯泡挂在树上,在暗夜里闪闪发光。路边的积雪反射着树上的灯光。我喜欢那种蓝色的彩灯。蓝色是一种忧郁的颜色,我走在蓝色的灯影里,浑身披上了蓝色,身影在蓝色的雪地上闪过。蓝色总给我带来一种安详的感觉,让我觉得这个世界很安静。冬天的晚上街头几乎没有人,我自己在路上走着,有的时候停下来看一看树上的彩灯,有的时候伸手接一下天下上飘下来的雪花,有的时候看着马路边上几家小店里透出来的暖融融的橙色的光。

自从上次在C大校园里见到绿子之后,我经常赶绿子上晚班的时候去星巴克那里读书。她早已把我的围脖还给了我。我本来就喜欢在星巴克里坐着,现在又多了一个理由去那里,因为有她在那里,我觉得心里好像很安稳的样子。如果有几天看不见她,我就觉得心里有一种不安,直到下一次见到她才放下心来。有时班上不忙的时候,绿子会走过来跟我闲聊几句,聊聊喜欢的书,电影什么的,还有学校里的逸闻趣事。

有一天快到周末的时候,外面风雪很大,又赶上期末考试时期,店里的人不多。绿子没事儿可干,就拿了块抹布擦桌子。她一张空桌子一张空桌子的擦下去,来到了我面前。我突然想起最近看到报纸上说本城的一个电影院要上演老片子《卡萨布兰卡》,这部片子一直是经典,我看过几遍录像带,但是没在电影院看过。我看见她在擦我旁边的桌子,就想也没想的问她说:

嗨,你这个星期六晚上有功夫吗?
干什么?你要约会我吗?她扭过身子对我笑了起来,笑容很灿烂。

这个周六Bytown 电影院在演一部老片子,《卡萨布兰卡》,我想去约个人一起去看电影。你有功夫去吗?片子可是很经典的老片啊。
这个星期六晚上不行。她停下手里的抹布说。这个周六我们的乐队要来这里演出。

你们的乐队?我好奇的问。你在乐队里面?怎么从没听你说起过啊?
你每次来星巴克都是只知道喝咖啡和看书。她说。很少跟我聊天,所以关于我你什么都不知道。
谁敢打搅你们啊,你们是上班时间。我说。
那我中间休息的时候你也没找我聊过天哦。她说。

我想起来了,她有时中间休息,自己拿了一杯咖啡坐到星巴克外面的桌子边上去喝咖啡。但是我一般都是沉迷在书里,从来没想到去出去跟她聊会儿天。

你在乐队里做什么?我好奇地问。
弹吉他和唱歌。她看着我笑笑说。就是有几个喜欢音乐的人,都是我们大学里的学生,平时总凑在一起弹唱,后来组成了一个小乐队,经常在学校给我们的一个小房子里练习,有的时候去教堂啊,老年院啊,咖啡店啊,酒吧啊演出。上个星期我们去了一个老年院,你不知道那些老人多么高兴,有一个老人坐在轮椅上,等演出完了还恋恋不舍的跟我们说话,他说他原来是我们大学的一个教授,还做过系主任呢。要不你别看电影了,周六来看我们的演出吧。

那好,我一定来看你们的演出。我想了想说。几点开始啊?
下午六点开始。你可说话算数,一定要来哦。

她冲我眨了一下眼,接着去擦别的桌子去了。窗外一片黑魆魆的,只有屋内的灯光一片明亮。她的瘦长的身影反射在窗户里,像是在镜子里一样。我从窗户里面看见她低着头,很认真地擦着桌子。窗外偶尔有车驶过,车灯在街道上闪亮,照出几道光柱,光柱里有雪花在飘。不远处的一个交通灯闪起了红灯,交通灯前的几辆车的尾灯在闪烁着红光,从略带着雾气的窗户里看上去朦朦胧胧的一片红。窗外的雪越来越大了,她在窗户里的身影衬托在窗外的雪花上,美丽的面容像雪中的樱花一样灿烂。

我有些想过去拥抱她一下,在这个雪夜里她太美丽动人了。但是我觉得那是很不合适的行为,所以并没有做什么,只是从窗户里多看她几眼,有时偷看一下她的乳房和腿,心里有一种欲望在唤起。她的乳房不是很大,我觉得很奇怪,遇到过的喜欢的女孩的乳房没一个是特大的。她的身影辉映在暗色的窗户里,显得很苗条。她的腿很长,穿着一双舒适的平底鞋,在咖啡馆里走来走去。她有时站在柜台后面,两只眼茫然的望着窗外,像是在空寂的等着一个人。她说话的声音是轻柔的,头发美丽的自然垂下。她的目光有时从我的身上飘过,我能感受到她的目光停在我的身上,带着好奇。

我想起夏天喝醉酒之后的那个细雨蒙蒙的清晨,我在她的寓所里跟她躺在一起,像守候着一份雨中飘落的花瓣一样小心的守候着她,生怕任何轻微的响动会惊破那一刻的宁静,心中充满了静谧的幸福感。我记得原来她说过她有男朋友,但是我在咖啡馆里一直没有看见过她的男朋友来接送她。也许她已经跟她的男朋友吹了?也许当时她只是那么一说,来打消我对她的好感?夜色已经深了,咖啡馆里的人越来越少,只剩下两三个人在静静地喝咖啡,屋内橙色的光柔和的流了下来,静谧的音乐在四周回荡着,窗外也没有什么行人和车辆了,停车场四周一片黑暗和空寂,雪还在不断地在路灯下飞舞,就像是我的心绪一样的乱。在这冬天的雪夜里,我觉得有她在就是温暖,觉得离不开了她,觉得很依恋她,觉得有她在心里就有很大的慰藉,不想离开雪夜里这个充满咖啡香气的咖啡馆。

生命里的温馨对我来说其实很简单,看一本喜欢的书,跟一个喜欢的人在一起,就足够了。
 
板凳 。。。

踩着板凳上沙发喽 :bounce::bounce:

托格格的福 :D:cool:
 


星期六下午六点多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穿上皮夹克,拿着早些时候买好的一束花走出门,沿着街道向着星巴克的方向走去。从路边的小公园走近路穿过的时候,里面的雪还没有人踩过。公园的路灯惨白地照在一片白茫茫的铺在草地上雪上,雪平平整整松松厚厚的的,草地像是铺上了蛋糕上的一层白色cream,几颗雪松挂满了摇摇欲坠的雪朵,像是大胖北极熊。因为白天下了一天雪的缘故,公园地上的积雪有半尺多,我每一步踩上去,都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从小公园的出口走出去时,我把铁栅栏上的雪用手扫了一把,攥在拳头里。雪湿湿的,一下就攥成了一个雪球。我把雪球向着远处的一颗大胖雪松砸去,雪球没有砸到雪松,在雪松旁边飞过,悄无声息的消失在雪松后面的黑暗里了。

踩着咯吱作响的路上的积雪来到了星巴克门外,从窗户里就看见里面灯火通明,有很多人在里面。拉开门一看,果然人很多,不但桌子都坐满了,而且桌子和桌子之间的走道里都站满了人,就是在门口也挤满了人,几乎无法往里走了。看见我拉开了门,站在门口的几个人挤了一下,侧身给我让出了一小块可以站着的地方。

我翘起脚,探头往前看去,只见咖啡馆的一角上腾出了一小块空地,两个黑色的三脚架上支着麦克风,一个电子琴。绿子坐在电子琴后面的一个椅子上,身后是一个黑色的音箱,椅子上挂着一个灰黑色的格子外套。她背后的墙上挂着几幅线条分明的简洁的水彩画。绿子把麦克风拉近自己的嘴,边弹琴边唱了起来。我从端着热咖啡的人群的缝隙里挤到前排,跟她挥了一下手,让她知道我来了。她微微点了一下头,笑了一下,用眼睛跟我打了个招呼。

她的两只细长的手在琴上抚动,十指轻巧的在琴键上跳跃着,长发顺着消瘦的脸旁垂下来。翘翘的鼻子,浓黑的眉毛,细细的嘴唇,两只黑色的大眼睛闪着灵光。她穿着一个黑白色的连衣裙,上面是一寸宽的黑白相间的横格纹路,到了腰部变成窄细的横格,瘦长的腿上是一条黑色的丝袜,小腿上是一双长筒黑靴子。连衣裙顶上是敞开的,露出光滑的颈部。一条白色的围脖和一双黑色的皮手套放在旁边的一个小圆桌上。

她身边的一个小桌子上放着一个纸箱子,上面一行黑色的字写着“DONATION BOX(募捐箱)”。两个女孩坐在募捐的桌子背后,其中一个女孩穿着一个开口很大的上衣,乳房的曲线在里面时隐时现。

咖啡馆里的橙黄色的吊灯射出柔和的光,照在她的脸上。她化了淡妆,显得比往日更加妩媚。人们在安安静静地听着他们的演奏,她的声音很柔和,琴声和歌声缓缓地飞到咖啡馆顶上的椭圆形的栗子色的隔音板上,消失在那里。我走到墙边,把皮夹克脱下来放在一个靠墙的挂钩上,一手把买来的花藏在身后,倚靠在卖咖啡的柜台边听绿子唱歌。身边的木质柜台上放着一个小小的立式花瓶,里面有几只黄色的小花在娇艳的开放着。

我向窗外望去,看见玻璃窗外有一男一女站在街道上聊天,男的嘴里叼着一根烟,在点头听着女的讲话,女的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羽绒服,黑色的紧身裤,背着一个黑色的皮包,脚上是黑色的半高腰皮靴,黑色的头发,带着一副精致的眼睛。地上是积雪和洒在街上防滑的盐粒,还有一些半透明的冰。对面是个停车场停放着几排车,车顶上覆盖着白色的雪。对面不远处一间餐馆的顶上闪着红色的霓虹灯字,房顶上冒着一缕白色的烟雾。街道上是深灰色的被车碾过无数遍的雪泥。

一阵掌声过后,绿子从旁边的一个桌子上的端起一个杯子,喝了一口冰水,把手放在电子琴上,弹唱起了歌曲。

她的沙哑的迷雾般的嗓音抓住了听众的心灵,幽怨的歌声在空气中弥漫,仿佛一个相识已久的客人,敲开了我的心里的紧闭的门,让我想起了一段故事: 一个独自旅行的男孩在长途汽车上偶遇了一个女孩,他们在路途上聊得很开心。女孩也是独自旅行,到了终点站下车的时候,他们约好了第二天在一家咖啡馆见面,但是那个男孩不知为什么没有赴约。等到那个男孩终于赶过去了时候,女孩等不到男孩,已经离开了。男孩后悔地在咖啡馆的前面流连,很悲伤的期望还能见到那个女孩。以后他日复一日地在咖啡馆里等着那个女孩,痴心地想着那个女孩有一天还会来到这个咖啡馆。

她在高脚凳上挪了一下身子,长头发垂了下来,几缕头发遮住了眼睛。她用手指轻轻拢了一下头发,眼睛向我的方向瞥了一下,嘴角带着微笑。

绿子一口气弹唱了有五六首歌之后,有一个男的乐手上去替换了她下来。她抬起头来,看见我在边上等她,就跟身边的一个女孩说了几句话,走到我的身边来。

你弹唱的真好。我一边小声跟她说,一边把藏在身后的花递给她。
谢谢你。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花说。其实只是叫你来听听,你不必买花的,又不是什么正式演出。

你琴弹得真棒。我依旧小声说。专门学过的吧?
从小在音乐学校里学的。她撩了一下垂下来的头发说。我爸妈小时让我去学钢琴和吉他,其实我喜欢吉他远胜过钢琴,但是他们让我两样都学。
真羡慕你。我说。
有什么可羡慕的,练琴很枯燥很无聊哦。她说。其实我小时候很恨练琴的,一有机会就偷懒,有的时候就装病。有一次我的手在学校被球砸了一下,我就说手指头疼,其实没什么事儿,但是我每天都用邦迪把手指头缠住,假装手没好,这样有一个月没弹琴。对了,一会儿我们乐队演出完要去酒吧喝酒去,你跟我们一起去吗?我们每次演奏完都要去酒吧喝酒去。

我想了想,觉得他们乐队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跟他们在一起,他们可能会觉得别扭,我自己也可能会不自在,就说:
可惜去不了了,最近期末考试开始了,下个星期还有几门考试,一会儿还要回去复习功课。你们去好好喝酒吧,等以后有机会再跟你们出去。
那太遗憾了。她眼里带着失望的眼神说。

绿子跟我聊了几句,就走回去跟乐队的人坐在一起去了。我穿上皮夹克,推开星巴克的大玻璃门,顶着风雪向寓所走回去。雪越下越大,雪花直打到脸上来,把脸冻得生疼。我把皮夹克的领子竖起来护住脖子,手揣在兜里,一步一步的向着来时的路走去。经过小公园的时候,看到来时在小公园里踩的脚印已经快被新下的雪给掩盖没了。公园边上的路灯罩子被蒙上了厚厚的一层雪,路灯照射下来的灯光下,雪花在漫天飞舞,像是扑向篝火的飞蛾一样。

走到寓所前的时候,突然不想进门。我在寓所前的房檐下站了一会儿,又坐在台阶上看了好一会儿雪,忽然觉得自己很孤单,在一个异国他乡的周末雪夜自己孤零零地坐在一个门口。我想起了家。已经是十二月份了,过不了几个星期就该过新年了,我想起过年的时候母亲总是做很多好吃的,那些一碗一碗一盘一盘摆在桌上的酒菜在我眼前显现出来,让我觉得肚子饥饿了起来。忽然有些后悔,觉得还不如刚才去跟绿子他们一起出去喝酒吃饭。

想到此,我决定去找绿子跟她们乐队一起去喝酒,于是我站起来,向着星巴克方向走去。我想也许他们现在还在星巴克里没有离开。走过一处树下时,一阵风吹来,把树上的雪吹落下来,落了我一头一肩膀的雪,连眼镜上也沾了不少雪,把视野弄得模糊不清。我用带着手套的手眼镜摘下来擦了一下,重新戴上。一些雪落到了脖子里,凉飕飕的。我裹紧了衣服,顶着风雪继续往星巴克走,又一次穿过小公园,这是我今天晚上第三次穿过它了。我走到星巴克附近的时候,看到街上一辆汽车歪歪扭扭的停在一边,前面是一辆横过来的汽车,车门被撞得瘪了进去。一个穿着厚厚的衣服的警察正在跟一个司机站在路边谈话,他身边的警车上闪着耀眼的蓝光。

推开星巴克的门,我看到里面空荡荡的,绿子她们的乐队已经走了,只剩下几个喝咖啡的人零散地分坐在几张小桌上。我问星巴克的一个熟识的服务生,绿子她们去哪里了,那个服务生说只听见她们说去酒吧喝酒,没说去哪一个。

我觉得心里有些失落,很后悔刚才没跟绿子她们一起走。犹豫了一会儿,我决定去碰碰运气,到酒吧聚集的Byward Market去找她们。我踏着雪走了半个小时,走到了灯红酒绿的酒吧区,开始一家一家的酒吧进去找她们。可能因为是下大雪的缘故,酒吧里面的人不多,我只需在门口看一眼就可以看出她们有没有在里面。我走了两趟街区,每间酒吧都进去探头看一眼,一直也没有看到她们。

我走得有些累了,就站在一个汽车站的棚子下抽跟烟,休息一会儿。一个身上斜挎着学生背包的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走过来,问我能不能给他一根烟抽。他个子高大,脸色苍白,眼窝深陷,身子单薄,长得有些像跟我住在一起的那个哲学博士。我从烟盒里给他拿了一根烟,他从自己身上掏出打火机来,点上烟,抽了两口之后,小声问我说,你想要大麻吗?

我很惊异的看着他,不知说什么好。他一点儿也不像卖毒品的,倒像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博士。过了几秒钟我才缓过劲儿来。他继续跟我说:来一点儿吧,抽了你会感觉很舒服的。

好吧,我想了一下说,什么价钱?
十块钱一克。他看了一眼周围,小声说。你要多少?
二十块钱的吧。我说。

跟我走吧,他说。不能在这里给你,在这里我怕警察看见给抓住。
好吧,我说。

我把烟吸完,把烟蒂在地上碾碎,跟着他走。他带我穿过几条小巷子,来到一处大雪覆盖的无人的院子里。院子里黑魆魆的,没有人,到处都是雪,显得很安静和恐怖。我有些害怕起来,怕他是个传说中的坏人。他伸出手来找我要钱。我掏出钱包,从里面拿了一张二十元钱的钞票递给他,他把钱收好,从兜里掏出一个三寸长的透明小玻璃管一样的管子来,里面有一些黑黑的大麻膏一样的东西。他拿出一个小棍子来,把里面的黑黑的膏状东西捅出来,掏出一个小刀切下了两小块。

你有纸吗?他问我。
没有。我拍拍口袋说。

他看了一下院子,见墙边的邮箱上有张广告纸,就拿了过来,撕了一小条广告纸下来,把膏状的大麻包在里面,递给我说:

赶紧收好。

我把大麻放到烟盒的空隙里面,问他说:这个怎么吸啊?我以前看见的是像烟叶那样的可以卷起来吸的,没见过这种膏状的。

这个简单,他说。你可也把它和烟混合起来吸,也可以用pipe吸。
Pipe?我问他。我没有Pipe,你有pipe吗?

他把那个半透明的玻璃管一样的管子让我看,说:
就是这样的pipe,我吸一个给你看啊,你就知道怎么吸了。

说完,他把一小块大麻膏放到管子里,用木棍捅了捅,让大麻膏停在管子的一头。他拿出一个打火机来,把嘴凑在管子的另一头,用打火机点上大麻膏。黑色的膏状物燃烧起来,一团浓浓的白色烟雾充满了管子。他把白色烟雾都吸进嘴里,憋了一会儿,吐了出来,说了一声:

真是好东西,你要不要来一口呢?
不要,我摇摇头说。我回去慢慢自己吸好了。

你想不想要妓女?他小声问我说。想要的话我认识几个,我可以带你去。
不想。我摇摇头说。
想要男妓吗?他继续问我。
我不是gay,我说。不想要。
你是双性恋吗?他接着问。

我觉得他的问话越来越不靠谱了,就想离开,于是说:不是,我要回去了。
没关系,以后你想要大麻再来找我,他笑笑说。我晚上经常在这一带。

我们走出院子,分头向两个方向走去。夜已经深了,街道上很安静,偶尔有一阵寒冷的夹着雪的风吹过,把街边的树上的雪吹得掉了下来。我刚出了院门没多久,就看见一辆警车从街道拐角碾着雪拐过来,警车开得很缓慢,里面开车的警察看着我。我继续在街上走去,心里有些紧张,怕警察要我停下来问话,也许警察知道这个卖给我大麻的人经常在这里做交易,所以在这里盯着抓人。但是警车并没有停下,只是开得极慢的在我后面跟着。我低着头在街上继续走,装作什么事儿也没有的样子,也没有敢再看警车一眼。

警车跟了我一段,从我身边终于提速开过去了。我舒了一口气,想幸亏刚才走得早,不然要是让警察看见我跟那个毒贩子在一个院子里,说不定要惹上一些麻烦,没准儿因为身上带着买来的大麻会被告上法庭。想到此我决定回寓所去,我有些胆小,总觉得身上带着那点儿大麻有做贼心虚的感觉,怕遇见警察。于是我离开了Byward Market,踏着雪向着来时的路走去,在又一次经过那个覆盖着积雪的小公园的时候,心里不禁想起这是今晚第四次经过这里了,也想起了绿子,不知道此时她在哪个酒吧里正在和谁饮酒呢。想到这里我有些悲哀,心里有些寂寞和难受,像是有一只小虫子在咬我的心,咬得我的心里一丝一丝的痛。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