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有关控告与纠纷的处理原则

你的意思是只要有人指控,就要开庭调查?"误告陷害"这几个字我们中国人并不陌生吧?您大概也能猜出源自西方司法的"疑罪从无(presumption of innocence)"这个概念是从那里来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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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调查怎知是不是“诬告陷害”?
疑罪从无,我又何时说某某人在这个事情上犯罪了?我只是支持调查,你支持吗?

当然不是一有指控就开厅调查,但也绝不是所有指控都不去调查,这两个极端都是错误的。
我哪句话让您认为我要走前一个极端呢?:)
另外,你没有直接回答我35楼的问题,我觉得这不利于提高我们讨论的效率。
 
当然不是一有指控就开厅调查,但也绝不是所有指控都不去调查,这两个极端都是错误的。
我哪句话让您认为我要走前一个极端呢?:)
根据圣经相关原则,我不支持对没有可靠证人的控告进行调查。
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

有没有发现圣经的相关原则正在两个极端之间?:)
另外,你没有直接回答我35楼的问题,我觉得这不利于提高我们讨论的效率。
本版的题目是"圣经的相关原则是什么",但现在已经被你带成"要不要遵循圣经的相关原则",对不对?
 
最后编辑:
根据圣经相关原则,我不支持对没有可靠证人的控告进行调查。
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
有没有发现圣经的相关原则正在两个极端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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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就是我所谓的教条和绝对化圣经文字的又一个例子吧。:)
我不了解当时圣经作者写这句话的背景,但我理解这句圣经的意思是:不可以单单凭一个人一件事又没有很确切的证据,就展开调查,否则徒增很多事端出来。(如果一个长老在犯罪,往往相关的表现不会仅仅在一个方面,一个见证。)
我们再谈到柴玲的例子,是否关于她和远志明之间的这个事情的前前后后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说法?柴玲也拿出了旁人的证词,这还能说是一个见证吗?
而且领会了圣经的精神之后,事情也要具体分析。我再引申到一个假想的例子:如果一个教会的牧师,有一天一个姐妹跑过来对他说:“牧师,某某把我强奸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你是不是认为牧师应该马上对这个姐妹说:“对不起,你这是一个见证,所以我帮不了你!”



另外,你没有直接回答我35楼的问题,我觉得这不利于提高我们讨论的效率。
本版的题目是"圣经的相关原则是什么",但现在已经被你带成"要不要遵循圣经的相关原则",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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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偷换概念,我对于"要不要遵循圣经的相关原则"和你没有异议。
我要说的是:不要教条的理解圣经文字,得出你所谓的圣经原则,然后到处使用。
 
另外补充一点,根据您的对圣经原则的理解,几乎所有的单发的强奸案控诉都是不应该被受理和接受调查的,
这个结局对于那些的女性受害者我认为是极其不合理的。这个结局就是教条地理解和运用圣经所导致的。
 
另外补充一点,根据您的对圣经原则的理解,几乎所有的单发的强奸案控诉都是不应该被受理和接受调查的,
这个结局对于那些的女性受害者我认为是极其不合理的。这个结局就是教条地理解和运用圣经所导致的。

您看过我那篇博文吗? 有点好奇。
 
看完了。
希望你写那博文之前祷告过不存任何偏见并且做到了。

谢谢。下面是我在二楼转这篇博文时写的。我自己也意识到会有偏见在里面,但人看自己的偏见并不容易。所以,非常欢迎您指出我文中的偏见。当然,如果您能从正面论述一下圣经的相关原则,相信对大家将会有更大的帮助。

我在事件开始的时候写过一个帖子,主要是想以这个事件为例讨论教会受理控告的原则。现在回头再读,自己也觉得有颇多的论断和自义在里面。不过一方面没时间,另一方面也想保持当时的思考,就这样不修改转过来算是抛砖引玉吧。
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

本来计划再从控诉者和被控诉者的角度各写一个帖子讨论控诉与应诉的原则,但始终没有时间。
 
最后编辑:
谢谢。下面是我在二楼转这篇博文时写的。我自己也意识到会有偏见在里面,但人看自己的偏见并不容易。所以,非常欢迎您指出我文中的偏见。当然,如果您能从正面论述一下圣经的相关原则,相信对大家将会有更大的帮助。
时间关系,随便贴一处:“所以,柴玲姊妹的真正指控,是远牧师没有按照她的版本"公开认罪"。”
你觉得你这句话有没有问题?
 
时间关系,随便贴一处:“所以,柴玲姊妹的真正指控,是远牧师没有按照她的版本"公开认罪"。”
你觉得你这句话有没有问题?

Good point. How do you think? Please be more specific.
 
时间关系,随便贴一处:“所以,柴玲姊妹的真正指控,是远牧师没有按照她的版本"公开认罪"。”
你觉得你这句话有没有问题?

根据柴玲的信,远牧师没有当她面认罪,起初,她好象没有要求"公开认罪"。因为目前只有单方面的资料,不能完全肯定其可靠性,对于不能完全肯定其可靠性的动西,不能得出任何结论。
 
Good point. How do you think? Please be more specific.
“所以,柴玲姊妹的真正指控,是远牧师没有按照她的版本"公开认罪"。”
你这句话,让人感觉(至少让我感觉)事实与她的版本有出入。
 
“不论断人”,我认为也是很多人不能很好领会其含义的圣经文字。
很多时候,这四个字被扩大使用,换句话说,引申为“不能评论(人做的)事”。
其实,我认为不论断人,其主旨是不要在背后无事实根据的评论一个人的品德,就好比“诛心论”。
而理性地,根据圣经原则地,评论一件事的对与错,应该怎样处理一件事,等等,都不是论断人,而正是我们要经常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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