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有关控告与纠纷的处理原则

你好象不明白我讲的,你把神做事和人做事分开了,但我觉得神要带领人做事,神透过人做事,神的灵感动人做事,那人做啥? 就是愿意让神来做事,愿意成为神使用的器皿。
你光这么说太空洞。
道理说得容易,但要应用到生活中,必须具体化,我#74楼就是具体化,你能否针对性回复一下那些问题?
 
你光这么说太空洞。
道理说得容易,但要应用到生活中,必须具体化,我#74楼就是具体化,你能否针对性回复一下那些问题?

先确立正确的原则,再考虑如何具体运用。否则,我们有可能把错误的原则当成正确的原则运用。这样会离正确的原则越来越远,对不对?
 
活出真理,就要追求真理,具体如何实施?包不包括发现现实生活中不符合圣经的地方就设法纠正?
让神带领人做一切的事,也就是不是把所有事都让神来做,对不对?人要做人应该做的事,对不对?
那么,什么是人应该做的呢?看到不符合圣经精神的事情,应不应该做点什么?
而符不符合圣经,不讨论行吗?

这个帖子,不正是在结合生活中的实际,讨论有关的圣经原则吗?
 
先确立正确的原则,再考虑如何具体运用。否则,我们有可能把错误的原则当成正确的原则运用。这样会离正确的原则越来越远,对不对?
说的太对了!
有啥原则你认为还没取得共识?
 
这个帖子,不正是在结合生活中的实际,讨论有关的圣经原则吗?
但讨论的结果,似乎某些人的观点就是交给神,我们啥也不用做。这是你的观点吗?
还有,我前面指出的你博客文章写的我认为不合适的地方,你还打算回复吗?
 
但讨论的结果,似乎某些人的观点就是交给神,我们啥也不用做。这是你的观点吗?
你似乎没有理解"交给神"是什么意思,这个前面有解释。

你好象不明白我讲的,你把神做事和人做事分开了,但我觉得神要带领人做事,神透过人做事,神的灵感动人做事,那人做啥? 就是愿意让神来做事,愿意成为神使用的器皿。
 
根据柴玲的信,远牧师没有当她面认罪,起初,她好象没有要求"公开认罪"。因为目前只有单方面的资料,不能完全肯定其可靠性,对于不能完全肯定其可靠性的动西,不能得出任何结论。

这种对事实的不确定性正是我们不宜讨论此事的一个主要原因。圣经原则本是神为人设的,是为了我们的好处。
 
但讨论的结果,似乎某些人的观点就是交给神,我们啥也不用做。这是你的观点吗?还有,我前面指出的你博客文章写的我认为不合适的地方,你还打算回复吗?

交给神是指: 神要带领人做事,神透过人做事,神的灵感动人做事,那人做啥? 就是愿意让神来做事,愿意成为神使用的器皿。还有我们掌控不了的事,不明白的事,不明真相的事,神让我们放手。

"我们啥也不用做": 你理解歪, 了不要添加自己的理解,说成别人的观点。交给神不等于"我们啥也不用做",神可能让你做某些事,也可能不让做某些事,主权在神,所以人一定要寻求神。
 
“所以,柴玲姊妹的真正指控,是远牧师没有按照她的版本"公开认罪"。”
你这句话,让人感觉(至少让我感觉)事实与她的版本有出入。

如果你好好看柴玲的几封信,还包括她引出此事的哪封"饶恕"信,你会发现她自己也不知道在控告什么和为什么控告。这是说,即使我们假定她说的版本为真(其实她的版本自相矛盾之处很多,经不起推敲。这以后再说。)

1) 如果是强奸,这事按她自己的"饶恕"信,她已经饶恕。
2) 如果是不悔改,在灵魂思想层面这事她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论断。在事实层面,她没有任何远在信主后再犯的证据。
3) 她唯一可以站得脚的指控是远没有"公开忏悔"(她是以诉求的形式提出这个控告的),但圣经并不要求"公开忏悔"。
 
另外补充一点,根据您的对圣经原则的理解,几乎所有的单发的强奸案控诉都是不应该被受理和接受调查的,
这个结局对于那些的女性受害者我认为是极其不合理的。这个结局就是教条地理解和运用圣经所导致的。

这个问题我那篇博文已经回答,希望你能满意。
 
“首先,圣经并不支持"公开认罪"。”

这句话也有问题。
这句话隐含的意思是“圣经是反对‘公开认罪’的”,果真如此的话,你后面那些论据哪一条论证了这个观点呢?
这个有道理,你看改成"圣经并不要求"公开认罪"如何"?
 
回孔先生,"看到不符合圣经精神的事情,应不应该做点什么?" - 根据圣经的观点,答案是“不一定非要做什么不可”。
 
交给神是指: 神要带领人做事,神透过人做事,神的灵感动人做事,那人做啥? 就是愿意让神来做事,愿意成为神使用的器皿。还有我们掌控不了的事,不明白的事,不明真相的事,神让我们放手。

"我们啥也不用做": 你理解歪, 了不要添加自己的理解,说成别人的观点。交给神不等于"我们啥也不用做",神可能让你做某些事,也可能不让做某些事,主权在神,所以人一定要寻求神。
我只是说出我的感觉,是不是你的观点 正是我说出来 好让你去澄清的。
说的还是有点虚,请具体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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