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即使这件事上柴玲姊妹的指控百分之百为真,那也是远牧师在悔改信主之前的事。所以,远牧师真正被指控的是"没有悔改"。只是,我们凭什么论断他没有悔改?我们能够象神一样鉴查人心吗?回答无疑是否定的。"
这段话也有问题。
前面已经建立了前提,即“这件事上柴玲姊妹的指控百分之百为真”;
那么,事实是远牧师在见证人面前拒不承认柴玲所说的事情原委;
所以,你能说他有可能悔改了吗?
难道有可能心里悔改,但嘴上就是不承认?如果这种可能性存在,那么这与人们常说的“真信就会有相应的行为”难道不矛盾吗?
这个“即使”可不是我说的。再者说,讨论一个问题,难免会用到假定。
你如何定义私下悔改?自己对自己悔改?不是对被害人悔改,是这意思吧?好,你相信神掌权,我也相信。你我不同的是,你相信后就认为人不用做任何事,而我认为人还是应该做附和神的国神的义的事情。
那如果神的殿内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我们需不需要参与讨论哪样做符合神的国神的义呢?还是压根不讨论,就交给神?Wrong, 我认为人还是应该做符合神的国神的义的事情。圣经是自己读的,可以分享给别人,不能强迫别人。每个人自己要对自己负责。
私下悔改: 自己对神悔改 (thi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repenting to a person. Sure, we should also repend before a hurting person, not forcefully though).
那如果神的殿内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我们需不需要参与讨论哪样做符合神的国神的义呢?还是压根不讨论,就交给神?我们先不去讨论是否强制,我们就讨论是否应该吧?你也觉得应该,对吧。
好,那什么是教会的工作?能给个大致的内涵和外延吗?
后面部分没看懂,你的意思是把“讨论”让神去做?人是不应该讨论的?
你好象不明白我讲的,你把神做事和人做事分开了,但我觉得神要带领人做事,神透过人做事,神的灵感动人做事,那人做啥? 就是愿意让神来做事,愿意成为神使用的器皿。活出真理,就要追求真理,具体如何实施?包不包括发现现实生活中不符合圣经的地方就设法纠正?
让神带领人做一切的事,也就是不是把所有事都让神来做,对不对?人要做人应该做的事,对不对?
那么,什么是人应该做的呢?看到不符合圣经精神的事情,应不应该做点什么?
而符不符合圣经,不讨论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