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的纠纷,站方的处理,让我觉得很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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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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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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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在网上求救,害人者继续张贴他的广告,本站的站务人员虽没有义务调查此事,但站在网民利益,公布黑心房东的名字不算太过分吧,受害者违反站规该罚,害人者仍‘微笑’的贴着他的广告。心寒。。。

当那位新移民的帖子沉底之后,过个几星期,还有谁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如果没有黑名单公告,继续会有人受骗,这种事情继续上演。受害的是谁?

我相信CFC是提供一个资讯的地方,起码我有什么事情想问,想知道,第一个想到的就是CFC,2000年的时候,CFC根本没有人气可言,现在人多了,事也多了,但宗旨不该改变。

我觉得在真相还没大白之前,也该暂停‘中国微笑’发他的广告贴。等他们上庭whatever有了结果后,再看是不是该让他继续发贴,CFC应该是公正,并且合乎情理的。
 
I think she is talking about rental control tribunal. Not as serious as the court.

maybe she is using the term to frighten people. lol
 
colonel 你的婴儿头像有点吓人哦!呵呵~~~
 
没有听说 CFC 有监督功能 :confused:

如果有,谁来决定公正与合理? 肯定不是我。 :blowzy:
 
最初由 Wanderer 发布
没有听说 CFC 有监督功能 :confused:

如果有,谁来决定公正与合理? 肯定不是我。 :blowzy:
也不是我:blowzy:
 
没有说CFC一定要这么做,只是一个建议。

看到‘中国微笑’的广告一步步往上爬,‘受害人’的帖子一步步往下降,觉得很讽刺而已。当然,这也不关我的事,我都是快走的人了。呵呵~~~
 
非常了解HANDLER不希望有人再受骗的心情

但要明白一点是,网站只是一个提供浏览的地方,站方并不是排解纠纷的中间人。
比例说并不能因为某人在MSN上认识了坏人说受了委屈,MSN便要承担POLICE的任务。
其实受害一方亦需要负上一定责任。

况且,整个事件上除了当事人,没有牵涉其中的人看的都只是文字,事实是什么,
只看过文字的人包括站方,实在不会知道实情如何,亦有理由对事件真确性存疑。
站方最可能做的,就只有提醒租屋者要警惕小心,确保有白纸黑字的理据而已。

有如RABBIT所POST,“3.保护个人隐私:本网站禁止张贴他人的姓名 住址、电话、
照片等个人信息(经本人同意的除外)”
那是加拿大律法,有人有权把某人或站方告上COURT 的。现在站方删了该贴,既是
保护了这站,亦是帮了某人吧。
 
别担心

最初由 handler 发布
没有说CFC一定要这么做,只是一个建议。

看到‘中国微笑’的广告一步步往上爬,‘受害人’的帖子一步步往下降,觉得很讽刺而已。当然,这也不关我的事,我都是快走的人了。呵呵~~~

只要天涯不反对,我可以用多大10个马甲顶那个投诉贴, 且在微笑的广告后说明真相.
 
Re: 别担心

最初由 abdel 发布


只要天涯不反对,我可以用多大10个马甲顶那个投诉贴, 且在微笑的广告后说明真相.
我也有几个马甲..who cares..
 
Re: 别担心

最初由 abdel 发布


只要天涯不反对,我可以用多大10个马甲顶那个投诉贴, 且在微笑的广告后说明真相.

Sounds like someone who knows me:confused:

只要你的帖子不违反论坛的规则,没有人限制你去跟贴.
 
渥太华怎么也越来越乱? 原来不是挺好的地方吗

这样下去还怎么活? 迟早要卖房打包袱走人, 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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